朔州市平鲁区人民医院移动式核酸检测车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公示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医院移动式核酸检测车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公示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医院移动式核酸检测车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医院因工作需要,拟对朔州市平鲁区人民医院移动式核酸检测车采购项目实施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单位于2022年4月14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论证意见进行公示,情况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朔州市平鲁区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朔州市平鲁区人民医院移动式核酸检测车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00 元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全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五、各专家论证意见内容: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在公示发布一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写明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地址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逾期将不再受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朔州市平鲁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49-*******

采购需求专家论证意见表

项目名称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医院移动式核酸检测车采购项目

采购人

朔州市平鲁区人民医院

采购项目内容

移动式核酸检测车采购1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00 元

论证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论证事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全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论证专家

姓名

职称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范旭东

副主任技师

朔州市三医院

139*****988

苏鸿雁

主治医师

朔州市中心医院

182*****216

杨巧翠

主治医师

朔州市泰康医院

186*****554

崔志强

副主任技师

朔州市疾控中心

139*****638

段勇

经济师

朔州市农商行

139*****773

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

经专家组讨论一致认为:该采购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该采购需求执行了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落实了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了中小企业发展等政采要求;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时间等满足要求;满足政府采购项目的履约时间,验收方式和标准等。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核酸检测车 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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