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一般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及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2014年度一般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及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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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2014年度一般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施工及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山县2014年度一般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人为通山县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管理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赛德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专项拨款,现对该项目施工及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主要建设内容:大坝、溢洪道、输水管除险加固工程及水库工程施工建设监理。
2.2建设地点:通山县岩山、棚垅塘、寨塘、白鹤塘、大宕、福林寺、大竹宕、大牛垅、北 山、红星、金钟垅、鲁存源、石家垅、岩下塘、余家田、张古垅、大竹山。
2.3总投资额:约1600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4年10月15日。
2.5本工程划分为3个标段:C1标:寨塘、余家田、棚垅塘、大竹宕、北山、金钟垅、石家垅、张古垅、大竹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C2标:岩山、白鹤塘、福林寺、大牛垅、红星、岩下塘、大宕、鲁存源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C3标:上述两标段17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监理。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C1标段和C2标段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近三年内(2011年8月至2014年8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的时间为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4)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需与拟派五大员中的安全员一致)均须取得了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还必须具备水利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5)投标申请人必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和咸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备案登记表》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具备《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6)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7)投标人必须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登记手续,凭证参与本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网员登记手续详见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3.2 C3标段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近三年(2011年8月至2014年8月,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工程建设监理业绩。
(4)拟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取得水利部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监理工作的需要。
(6)投标申请人必须取得了湖北省水利厅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和咸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备案登记表》方可参与投标活动;外省投标企业须同时具备《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且参与投标人员须与登记表人员相符。
(7)本合同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必须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登记手续,凭证参与本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网员登记手续详见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3.3根据鄂水利建函[2010]19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本工程实行关键岗位“压证上岗”制度。
3.4投标申请人必须有承诺书,承诺内容为压证上岗、不转包、不违法分包和守信誉、不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出借和不转借资质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条件:
(1)C1标段和C2标段投标申请人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先与招标人签订《不转借资质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后才能报名,方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注册建造师资格证、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咸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备案登记表》、近三年内(2011年8月至2014年8月,以施工承包合同的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五大员岗位证(含培训合格证或资格证),以及上述人员的劳动合同和保险证明,外省企业须提供《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以上证件在报名时提供原件审查报名资格,同时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装订成册的复印件。投标公司的一个项目经理只能报一个标段。
(2)C3标段投标申请人报名时,由法定代表人先与招标人签订《不转借资质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后才能报名,方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持法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拟派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违法记录证明、咸宁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备案登记表》、近三年(2011年8月至2014年8月,以监理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工程建设监理业绩,外省企业须提供《外省入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人员登记表》,以上证件在报名时提供原件审查报名资格,同时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5.2报名时间:2014年9月4日至2014年9月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5.3报名地点: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山县教育局十一楼),招标文件每套资料费售价100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29日9:30时整,递交地点: 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山县教育局十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通山县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管理部
地 址:通山县水利局
联 系 人:黄 鑫
电 话:138*****810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赛德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程钊
电话:131*****708
2014年9月4日
附件:
不转借资质的承诺书
通山县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管理部:
本公司郑重承诺,在参与“通山县2014年度一般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投标过程中,坚决不转借资质,否则招标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对投标人从重处罚。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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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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