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有限公司XJ22041401(包号: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精铝产品运输询价采购)报价采购公告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XJ22041401(包号: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精铝产品运输询价采购)报价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一、采购条件: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精铝产品运输项目已经公司批准,该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采购。本项目全程在“包头铝业采购平台”开展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精铝产品运输(标段标号XJ********)
2.2采购内容:包头铝业有限公司委托具有同期发往多条线路和大批货物承运能力的企业发运精铝产品。本次采购确定7条线路整车运输吨单价。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2.3本次采购包括到货地点及每月发运预估数量如下:
序号 | 到货地点 |
1 | 广东韶关乳源 |
2 | 广西贺州 |
3 | 河南商丘永城 |
4 | 重庆九龙坡 |
5 | 哈尔滨平房 |
6 | 沈阳 |
7 | 呼和浩特沙尔沁镇 |
2.4提货地点:包头市东河区铝业产业园区
2.5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2.6报价说明:供应商必须对7条线路全部报出价格。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的单位;
3.1.2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且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1.3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具备开具运输类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3.1.4供应商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自有国六排放标准运输车辆30台以上(报价时需提供自有车辆信息登记证明材料或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实际发运业务必须由供应商自有车辆承运。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至今)至少有3份运输业务合同,需提供合同的首页、签字页及能证明合同内容的扫描件;
3.3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在报名、响应期间和合同签署前后不得存在的情形:
3.4.1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3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商负面清单》、《干部亲属办企业“禁止交易企业名单”》、《中铝股份公司2020年度生产领域业务外包不合格承包商整合清单》。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自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20日17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
5.2获取方法:登录包头铝业采购平台(https://zcpt.baotou-al.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5.3获取流程:
5.3.1现有供应商
符合采购要求的,登录包头铝业采购平台(https://zcpt.baotou-al.com.cn:*****/),报名参加本次公开询比采购。
5.3.2新供应商
(1)注册:
供应商登录包头铝业采购平台(https://zcpt.baotou-al.com.cn:*****/)点击【供应商注册】栏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并同时办理CA购买手续,注册审核情况将在24小时内(不含法定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供应商且购买CA方可进行报价,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报名:
在采购平台用CA登录供应商界面,点击【比价采购】,进入“公开报名”界面,在本项目条目后方点击“报名”按钮进行报名,供应商需将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附件一)、开票信息函扫描件(附件二)以及附件Word版通过【附件】栏上传,然后提交报名。供应商报名表中提供的邮箱及本采购公告中采购机构公示的邮箱,为本项目往来电子邮件的唯一邮箱。
(3)采购文件的下载:
报名经审核通过,供应商需交纳采购文件费(支付成功后概不退款),供应商在平台中本项目条目后方点击“进入标段”按钮,将采购文件费汇款凭证(银行回单)通过【附件】栏上传,采购人确认采购文件费后即视为采购文件已售出,供应商可自行从“包头铝业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电子版,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
(4)采购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可提供6%增值税普通发票)。
请使用公司账户电汇,用途、附言或摘要填写格式“采购文件费+标段编号”(不接受其他缴纳方式),收款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铝厂支行
帐号:0603 0323 0902 2104 805
行号:1021 9200 3233
汇 入 地:内蒙古包头市
不按要求打款,银行回单信息不全、有误或提供开票资料不全导致无法正常开票的,采购人不予开具发票,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5)CA购买:
CA用于登录平台、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供应商在包头铝业采购平台(https://zcpt.baotou-al.com.cn:*****/)注册成功后,【网站首页】-【CA登录】-【CA办理须知】,提交相应信息进行线下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6)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录包头铝业采购平台(https://zcpt.baotou-al.com.cn:*****/)首页【供应商须知】。
(7)其他:
采购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采购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供应商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六、响应文件的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4月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递交地址:包头铝业采购平台(https://zcpt.baotou-al.com.cn:*****/)
备注:供应商须通过【CA登录】客户端上传响应文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响应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期提交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请供应商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用CA完成解密(供应商使用视屏、语音功能的终端设备)。
七、本次采购公告在包头铝业采购平台(https://zcpt.baotou-al.com.cn:*****/)和《采购与招标网》(网址:)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人:段文超;电 话:0472-*******;E-mail:**********@qq.com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铝业大道138号,包铝工会楼(科技楼)201室
CA办理热线:0551-********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九、监督部门:包头铝业 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
联系人:苏女士;电 话:0472-*******;邮箱:btlyjw123@163.com
后附:
附件一:报名表;附件二:开票信息函;附件三:响应保证金退款信息函。
包头铝业有限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2022年4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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