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永平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永平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对山东永平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发布日期:2022-04-15

债务企业名称:山东永平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潍坊市高密市

债权总额:人民币6998.15万元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有的山东永平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债权本金6100万元,利息898.15万元,债权总额6998.15万元(利息计算截止基准日2022年3月20日,之后利息、罚息等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利息计算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误差,具体依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计算为准)。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债务企业所在地为潍坊市高密市。

注: 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产权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一、债权情况

2019年3月22日,借款人山东永平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编号2019年(高密)字*****号,借款本金2491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担保方式:山东中柏韩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市红高粱文化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孙学萍、张娟、高密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17年高密(保)字0018号、2018年高密(保)字*****号、2018年高密(保)字0019号、2018年高密(保)字0021号,山东永平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26台(套)机器设备(350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借款用途偿还银行到期融资。

2019年5月29日,借款人山东永平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编号**********-2019年(高密)字*****号,借款本金3609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担保方式:山东中柏韩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高密市红高粱文化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孙学萍、张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19年高密(保)字0005号、**********-2019年高密(保)字*****号、2018年高密(保)字0019号、2018年高密(保)字*****号, 山东永平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名下26台(套)机器设备(350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借款用途偿还银行到期融资。

二、主债务人、保证人、抵押物

(一)主债务人情况

山东永平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4月28日,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孙德胜,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胶河疏港物流园区驻地,注册资本*****.30万元人民币,山东三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缴出资3758万元自然人孙学萍认缴实缴2980万元,潍坊市金融控股集团产业并购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实缴出资1200万元,山东鼎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实缴出资1098.30万元,自然人尹强实缴出资500万元,自然人徐正良等18人共计实缴出资1092万元。经营范围:废旧物资回收、加工利用;销售废旧物资、铁矿石、钢材及有色金属、造纸材料及木浆、棉纱与纺织品、化工原料与化工产品。在营(开业)企业。

(二)保证人情况

1、山东中柏韩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24日,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法定代表人黄日宝,位于高密市柏城镇驻地,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高密美尔亚时装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600万元,贵诗迪国际有限公司认缴出资40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户外用品及各种服饰、高尔夫球具、皮革服装、裘皮制品及箱包、针织品、梭织品、高档织物、面料制品、医护用品、床上用品、帽子及服装辅料等。在营(开业)企业。

2、高密市红高粱文化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3日,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孙学萍,位于高密市胶河疏港物流园区胶平路9号,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孙学萍认缴出资7000万元,孙洋认缴出资1000万元。经营范围:旅游项目开发及旅游景点的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客房服务;酒店投资与管理;销售旅游产品、工艺品、土特产;空中滑索、水上游览、水上游乐场;国内旅游业务;代订机票、酒店、交通车;停车服务。在营(开业)企业。

3、孙学萍,男,汉族,住山东省高密市。

4、张娟(孙学萍配偶),女,汉族,住山东省高密市。

5、高密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25日,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法定代表人王鹏,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高密市朝阳街道康成大街2999号,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高密市国有资产运营中心实缴出资*****万元,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实缴出资6000万元。经营范围:经营管理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其他国有资产;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为企业提供信息咨询;土地整理和一级开发;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在营(开业)企业。

(三)抵押物情况

山东永平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名下的26台(套)机器设备作抵押,动产抵押登记证书编号高市场监抵登字(2018)060号。根据抵押物清单显示,该宗设备包括半挂机、行车系统、剪切机等。

三、诉讼情况

2020年5月8日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鲁07民初693号民事调解书:

一、被告山东永平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欠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支行借款本金 ******** 元及利息*******元(截止到2020年5月6日,之后产生的相应利息按照编号为2019年高密字*****号、**********-2019年高密字*****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的期内借款利息另行计算),被告山东永平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支行贷款利息*******元;于2022年5月30前一次性偿还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支行借款本金 ********元;从 2020年6月份开始至 2022年5月30日之间的利息,被告山东永平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每三个月一付,以此类推,于第三个月的21日支付,最后一期利息随借款本金一并支付;

二、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支行就本协议第一项确定的债权,对被告山东永平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用于抵押的编号为高市场监抵登字(2018)060号动产抵押登记书项下的机器设备在最高余额35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三、被告高密市红高粱文化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中柏韩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协议第一项确定的债务,在最高余额650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高密市红高梁文化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中柏韩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永平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四、被告孙学萍、张娟对本协议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孙学萍、张娟承担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永平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元,减半收取******元,保全费 5000元,由被告山东永平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市红高粱文化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中柏韩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孙学萍、张娟负担。

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我公司已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尚未立案。

原债权银行未对高密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未过诉讼时效。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4月15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

合作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面对国际和国内两个投资人市场,欢迎广大有识之士参与购买债权。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0531-********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邮编:******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高经理

联系电话:0531-********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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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资产处置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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