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镇山口村郯城江砌砍工程招标公告

长乐镇山口村郯城江砌砍工程招标公告

嵊州市长乐镇山口村郯城江砌砍工程

1.标题:嵊州市长乐镇山口村郯城江砌砍工程发包公告

2.发包人:嵊州市长乐镇山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3.发包代理机构:嵊州市天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嵊州市长乐镇山口村郯城江砌砍工程

5.项目编号:A**********S******

6.建设地点:嵊州市长乐镇山口村

7.经审核的发包价(即预算价):******.00元

8.发包范围及内容(其中,预留金*****元不下浮); 发包范围及内容: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全部工程内容。

9.质量标准:合格

10.工期:30日历天

11.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1)竞包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地在嵊州市的本地企业,至报名起始日(投标时为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态;中包人应在签发中包通知书前根据“绍市水利【2020】57号”文件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中包人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2)项目负责人资质: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12.报名随带资料:竞包单位随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办理报名事宜。 根据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件规定,企业招标活动中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能查询企业资质的证书复印件可以替代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13.竞包办法及让利率:造价下浮率竞包价法。 (1)让利率为8%-12%,步长0.2%; (2)竞包:各投标单位按报名顺序进行资格验证并摸取序号球,中包价由发包人以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即由发包人在下浮区间内随机抽取3个下浮率,前一个球号在后一个球号摇取前再放入摇号箱内,3个下浮率中最大下浮率的即为中包下浮率。以审定的预算价为基准,按中包下浮率进行下浮后确定中包价。中包价=(审定后预算造价-不下浮部分)×(1-中包下浮率)+不下浮部分 。 (3)决包:中包候选人由发包人在有效竞包人中随机抽取确定,由发包人抽取一个序号球,序号球对应的竞包人为中包候选人。

14.报名时间:2022年04月19日上午09:30到11:30,下午14:00到16:00

15.报名地点:(1)竞包文件工本费100元,概不退还; (2)报名地点:嵊州市长乐镇政府一楼120室。

16.竞包保证金:人民币5400元(大写:伍仟肆佰元整)。竞包保证金必须在提交竞包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以汇票、网银、电汇等形式通过竞包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帐户,并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二楼财务室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财政管理小组。开户银行:嵊州农村商业银行长乐支行,账号:201*****1499848。中包通知书发出后三个工作日内,未中包的竞包人持相关凭证到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二楼财务室退还竞包保证金,中包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包人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缴纳年度保证金的单位开标时持年度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7.履约担保的形式:通过中包人的基本帐户以网上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汇入指定帐户。 履约担保的金额及支付时间:中包价的2% ;中标人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交付全额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 履约保证金退还: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凭完工验收资料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需在签发中标通知书前缴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按绍市水利【2020】57号执行。

18.竞包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2日 09时30分

19.竞包文件提交地点: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中心(具体地点见一楼公告)。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20.联系方式:联 系 人:钱书记 联系电话:139*****877 招标代理:王芳 联系电话:139*****219

21.其他要求:(1)发包时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2)若本发包公告与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不一致,具体以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内容为准。(3)到现场参与开评标的各类人员,必须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如实填报健康信息登记表,必须持有绿色健康码,隔位就坐,确保开评标现场的疫情防控安全。所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开评标工作,也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中标人的约谈;根据嵊政办〔2018〕104 号文件《嵊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约谈制度》的有关规定,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在中标公示期满后至签订合同日止接受招标人的约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约谈的,招标人将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公管办,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公管办对中标人作出考核扣分和日常考评扣分处理。

22.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5日

发包人:嵊州市长乐镇山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发包代理机构:嵊州市天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日期:2022/4/15 0:00:0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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