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2022年度节能专项资金(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招标公告
做好2022年度节能专项资金(公共机构节能改造)招标公告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
长事管发〔2022〕号
关于做好2022年度节能专项资金
(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区县(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发改局、财政局:
根据《长沙市节能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长发改资环〔2020〕81号)要求,结合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现就2022年度节能专项资金(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22年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资金依据重点突出、注重示范的原则,重点支持节能减煤降碳、既有建筑节能、光伏照明及实施新能源应用等节能改造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公共机构。
(二)申报单位有严格的财务制度与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
(三)2019—2021年市节能专项资金已支持过2次及以上的项目单位原则上不得申报。
(四)申报核准项目须在2022年12月15日之前完成竣工验收和财务结算。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注册
申报单位需登入“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http://175.6.47.153)”点击“用户注册”(在原平台已经注册审核通过的,需在新平台获取新密码,再进行项目申报)。填报单位基本信息,并选择申报的产业发展类专项、具体申报范围及单位所在辖区,市直单位选择“市本级”。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公节办)和各区县(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分别对市直和各区县(市)申报单位的注册信息进行网上审核。
(二)公开申报
注册审核通过的单位,登录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填报项目基本信息及项目绩效目标,并将《长沙市2022年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资料》电子版(附件1)及单位有关证照扫描件(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其他资料等)以附件的形式上传至平台。
(三)部门审核
各区县(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局按照审核流程对辖区内申报单位的资格、项目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初审后,联合行文并填写《申报长沙市202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汇总表(一)》(附件2);市直单位负责所属二级机构项目的初审,并填写《申报长沙市202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汇总表(二)》(附件3)。项目单位和初审部门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发改委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复核审查。
(四)专家评审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资料(格式化表格)进行评审,由专家小组提出评审意见。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和局机关纪委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五)集体研究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项目支持和资金安排建议,提交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形成一致意见。
(六)政府审批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研究通过的支持项目和资金安排建议,上报市政府审定。
(七)结果公示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经市政府审定的专项资金安排计划在市财政专项资金综合管理平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集中支付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提出资金拨付计划,由市财政局办理集中支付手续。
四、申报要求
(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县(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所辖公共机构的项目申报工作,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项目后续管理和绩效评价负责。
(二)各区县(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在项目申报过程中要主动与同级能源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协调,切实履行好项目初审工作职责。各项目申报材料及项目汇总表和联合行文(一式三份)务必5月13日前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各申报单位所报项目必须真实可靠。材料内容必须完整详实,并严格按照相关格式要求填写,对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长沙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封面、单位基本信息表、项目绩效目标等);
2.长沙市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附件1);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其他附件材料。
所有材料统一使用A4纸,按以上顺序装订并盖章,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区县(市)属单位报送至所在辖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市属单位直接报送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表格电子版本在公共邮箱jn********@163.com下载,登陆密码********。
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4月30日17:00。
五、资金管理与监督
1.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骗取专项资金,不得滞留、截留、挤占和挪用以及扩大或改变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凡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限期整改,核减、收回或停止拨付资金,取消项目单位继续申报专项资金的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2.获得专项资金的单位应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拒绝接受监督的,相关部门可收回或停止对该项目的资金支持。
3.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资金使用范围及时填报绩效目标,每年组织对上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自评,也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核查,市财政局结合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重点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今后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六、纪律要求
根据市委市政府及市纪委有关文件要求,禁止工作人员在组织项目申报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向项目单位“吃、拿、卡、要、报”;禁止接受项目单位的礼金、会员卡、宴请、游玩等。
七、联系方式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处
联系人:欧阳丽婷
电话:********
地址:长沙市政府一办1楼131室
长沙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张先生
监督电话:0731-********
地址:长沙市政府一办4楼438室
长沙市财政局经建处
联系人:王淑剑
电话:********
地址:长沙市政府二办5楼554室
长沙市财政局信息中心(提供申报平台的技术咨询)
电话:********
长沙市纪委监委驻长沙市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731-********
地址:长沙市政府二办4楼490室
附件:1.长沙市2022年度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
2.申报长沙市202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汇总表(一)
3.申报长沙市2022年度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汇总表(二)
长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能源工作领导小组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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