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2022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岚皋县2022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5 08:5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岚皋县2022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04-26 14:0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AKTZ-*******
2.项目名称:岚皋县2022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
3.预算金额:******.00元
4.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需求:岚皋县2022年度生态环境质量监测项目,1项;
采购预算:******.00元;项目概况: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重点湖库水质监测、农村环境质量试点监测、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监测、蒿坪河流域水质专项监测、声环境质量监测、废水监测、地下水监测、废气监测、应急监测及临时性监测。(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简要技术要求、用途: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
6、合同履行期限:2022-01-01 00:00:00 至 2022-12-31 23:59:59(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
④《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库〔2004〕185号);
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⑥《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⑦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提供有效合格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经营的须提供合法凭证,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1年01月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税收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1年01月至今至少三个月的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⑥具备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⑦供应商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⑨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2022-04-15上午09:00至2022-04-21下午17:00:00 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缴费确认:投标人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以内持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等加盖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在代理机构处(安康市岚皋县西三路32号)完成缴费流程,否则报名无效,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6、请各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7、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只可委托一名持绿色健康码的代表到场参会,并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2-04-2614:00:00
递交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3第六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开标当天须携带CA主锁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安康市生态环境局岚皋分局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地址:岚皋县城关镇堰溪西路
联系电话:186*****18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女士
电话:173*****783
传真:0915-*******
联系地址:安康市岚皋县神田路92号(西三路32号)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安康途正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八、附件:/
安康途正工程项目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14日
标签: 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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