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周村活动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周村活动中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东阳市虎鹿镇新周村活动中心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东招施工[2014]25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阳市虎鹿镇新周村活动中心工程已由 东阳市发改局 以东发改审批[2014]14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东阳市虎鹿镇新周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 自筹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 东阳市虎鹿镇新周村周村自然村。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1392.71m2,建筑层数共三层,建筑高度14.27m,一二三层为框架结构,屋面为钢结构彩钢夹芯板。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包括节假日); 质量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图纸设计范围内项目建筑安装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预算书为准;
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项目预算价为:*******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对拟派项目班子的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专业建造师资格(或三级项目经理资质)且持有安全生产任职资格B类证;②未担任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职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4年9月4日起,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网址:http://www.dyztb.com/。(请点击本公告后的“招标文件”、“工程预算书”等字样链接下载)。
4.2本次招标,招标人不向投标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但投标单位需要纸质招标文件或图纸的,请于2014年9月10日17时前与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人:楼小韩,联系电话****-********。(注:本次招标文件以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
4.3招标文件(含工程预算书)每套售价 200 元(在投标确认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投标人收取),售后不退。如需纸质图纸每份另收取成本费 300 元。
5、投标确认
5.1由投标人交易员通过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投标确认系统进行投标确认;
5.2投标确认截止时间:2014年9月12日8时30分;
5.3投标人应进行投标确认后方可参加投标。
5.4投标企业未办理2014年网上数据库更新手续的,请登陆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咨询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5经网上投标确认的投标人须遵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确认项目的投标,如无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按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的规定对该投标人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投标确认可在投标确认截止时间前申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消)。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工程的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9时30分,地点为:东阳市人民路222号,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八楼开标室(具体地点有变化时由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另行通知)。
7、其他
7.1本工程投标采用电子投标为主的方式进行,具体投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7.2 资格审查: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7.3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束时,由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委会备案)各一份。
7.4本次招标在评标结果公示后,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经投标单位盖章,并与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格式与内容相一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共五份。
8、本工程附属配套项目承包说明
8.1 未列入本次报价范围的本工程的附属配套项目由本工程的中标单位负责施工,并写入工程承包合同。中标单位如非不可抗拒原因放弃施工的,按违约处理。
8.2附属配套项目的结算,以招标人编制并经审核的附属工程预算按本工程中标单位承诺的投标让利率让利后的预算书作为依据。(中标单位承诺的投标让利率计算方法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东阳市虎鹿镇新周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及电话:应方杰 134*****963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金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朱路斌 ****-********
东阳市虎鹿镇新周村村民委员会
浙江金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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