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市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检查员的公告
关于公开招募市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检查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市文化和旅游局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授权的相关规定,按照《武汉市文旅局关于规范和完善A级旅游景区创建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文旅发〔2022〕13号),计划建立市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检查员专家库及动态管理制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检查员,相关要求如下:
一、招募范围
(一)本市相关专业机构中从事旅游景区研究管理的专业人员;
(二)市旅游协会景区分会成员单位的有关人员;
(三)市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中的相关业务骨干;
(四)各区文旅局从事旅游景区管理人员。
二、招募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无不良记录;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较强的法制观念、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职业操守和科学严谨的工作作风;
3.具有丰富的旅游景区评审工作经验,全面掌握《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2003)标准及相关评定细则。
(二)其他条件
担任市级检查员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至少符合以下条款中的一项要求:
1.在旅游景区建设和管理方面理论水平较高,且对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具有一定经验或影响力的专家学者;
2.近5年内参加过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复核工作,且在工作中认真负责,服从安排,能够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
3.在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连续担任副总经理或以上职务至少3年,大学以上学历,且任内景区经营业绩良好,在业内具有良好声誉;
4.在文旅行政管理部门从事旅游景区管理2年以上。
三、招募程序
(一)申请报名
有意愿申报且符合上述要求的人员,需填写《武汉市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检查员申报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请于2022年 4月30 日前将申报表原件及扫描件报市文化和旅游局行业管理处(联系人:雍科长;电话:027-********),同时附二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二)资料审核
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正式聘用,同时建立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检查员专家库,制作检查员证。
(三)检查员管理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检查员每三年进行一次审核。对于出现重大工作失误、未按工作规范开展工作、未承担相应工作职责以及由于各种原因不再适宜担负旅游景区评定工作的检查员,不予通过审核,并取消旅游景区检查员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按时提交完善的报名材料,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未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和报送相关资料的,报名无效;
(三)本次招募工作由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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