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教育系统公租房(博雅点)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嘉禾县教育系统公租房(博雅点)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嘉禾县教育系统公租房(博雅点)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4月15日


嘉禾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嘉禾县教育系统公租房(博雅点)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嘉财采计【2022】23号、采购代理编号:HNZTCZ-2022-021)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嘉禾县教育系统公租房(博雅点)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嘉财采计【2022】23号

采购代理编号:HNZTCZ-2022-021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最高限价:

包/品目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元)

1

嘉禾县教育系统公租房(博雅点)建设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项

*******.75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要求满足以下条件:

1.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能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1.2、要求投标人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指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1.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时需提供);

1.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1.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2.1、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2.3、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且均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

3.2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能提供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3要求投标人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6个月(指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3.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时需提供);

3.5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3.6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www.credit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7、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8、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9、要求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具有施工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员具有质量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且均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注:以上证明材料第3.1项和第3.4项需带加盖公章的原件留原件,其他项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所要求提交的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2、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郴州市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栋2001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400.00元 /套。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14:30(北京时间)停止提交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谈判地点:嘉禾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谈判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22年4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格式见附件二。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谈判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嘉禾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李锋

电 话:187*****26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青

电话:156*****939

地址:郴州市青年大道御泉城市花园1栋2001室

附件一:供应商资格声明

供应商资格声明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函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确认通知

谈判邀请通知回复确认函

致(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已于年月日收到你单位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谈判邀请,确认(参加/不参加)谈判采购。

特此确认。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不回复本函的视为放弃参加!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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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教育系统 基础设施 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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