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白江区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采购文件

2022年青白江区耕地安全利用项目采购文件

2022年青白江区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

目 录

第一章 供应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项目服务要求

第六章 《其他响应文件》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第七章合同主要条款(草案)


第一章 供应商邀请

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兹邀请国内符合2022年青白江区耕地安全利用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名称

2022年青白江区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二、资金来源

区级资金(已落实)。

三、采购控制价

最高限价9.6万元。

四、项目简介

1.更新受污染耕地台账。核查安全利用类耕地相关信息,做好安全利用类耕地台账统计,准确定位受污染耕地的区域位置、面积和种植类型。

2.开展受污染耕地治理。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治理措施,开展区域受污染耕地治理示范工作。

3.开展示范效果监控。设置效果对照点,开展效果监控。

4.开展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效果评价。

5.采购人将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低价中标。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采购控制价;

7.本项目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要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在首次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签订的服务协议。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六、报名

递交《投标函》视为报名,供应商提交投标函截止时间: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17时00分(投标函可盖章后扫描发送至邮箱:**********@qq.com)。

七、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采购文件自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19日(北京时间)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qnlj_list.shtml">http://www.qbj.gov.cn/qbjq/c******/qnlj_list.shtml)******/qnlj_list.shtml%EF%BC%89%E8%87%AA%E8%A1%8C%E4%B8%8B%E8%BD%BD">自行下载。

八、提交响应文件、评审时间及地点

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14时00分(北京时间)。

2. 提交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三段159号农科大厦1113室。

3. 评标时间:2022年4月20日(星期三)14时00分(北京时间)。

4. 评标地点: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三段159号农科大厦1113室。

九、完成时间、验收及付款方式

合同约定。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

邮 编:******

地 址: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三段农科大厦9楼902室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项目名称

2022年青白江区耕地安全利用项目。

2

采购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9.6万元(大写玖万陆仟元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

方式

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供应商

4

评标方法

最低评标价法:采购人组建竞争性谈判工作组,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并与通过了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对未实质响应《采购文件》的《其他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结束后,已实质响应的供应商现场提交最后报价,按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

5

付款方式

合同中约定

6

实施时间及工期

合同中约定

7

实施地点

青白江区

8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9

投标文件

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各1份,均需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需对项目要求逐一响应;报价单需单独准备一份盖章的空白报价单,用于竞争性谈判二次报价。

二、报名

1. 供应商自认为具备本项目采购资格条件,且满足项目技术及商务基本要求的,应按照采购人发布的《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明确的时间报名,逾期报名无效;

2. 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后,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编制《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

3. 供应商编制好的响应文件应当分别密封加盖单位印章,并按《采购公告》《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递交采购人,两个响应文件缺一不可,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4. 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无权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6. 提交投标函或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三、资格审查

1. 启动资格性审查的条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后,如果达到至少三家供应商提交《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的,由采购人组织的小额采购工作组对供应商递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进行审查;

2.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服务商资格审查的范围不得超过《采购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条件。采购工作组在审查供应商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的密封、盖章等情况时,有下列情形的,应当判定为不影响整个响应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符合性审查: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的情况,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供应商名称,并得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现场认可的;

(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数量达到要求、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3)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的;

(4)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5)以骑缝章的形式对响应文件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3. 审查通过原则。采购小组应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进行审查,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进行认定,但不得有违采购人印发的《小额采购实施细则(试行)》和发布的《采购文件》相关规定的情形;

4. 填报《供应商资格审查报告单》。采购工作组应将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填入《供应商资格审查报告单》,并逐一对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作出结论;如果有采购工作组成员认为供应商资格存在有违《小额采购实施细则(试行)》或者《采购文件》规定情形的,可以在《供应商资格审查报告单》中注明;

5. 终止采购的情形。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本次采购终止。

四、竞争性谈判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应至少达到2家才能启动竞争性谈判程序。谈判工作组所有成员应当与供应商逐一进行谈判。

1. 谈判内容。谈判工作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明确的技术和服务需求以及合同主要条款(草案)等,会同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其他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评审,并有权要求其作出澄清或说明。

2. 调整采购需求。谈判工作组可根据谈判情况,在取得采购人认可的前提下,对《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资质和服务需求以及合同主要条款(草案)等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并通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谈判活动应终止:

(1)供应商提交的《其他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2家;

(2)在谈判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无法继续谈判的情形或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情形。

4. 提交最后报价。谈判活动结束后,谈判工作组应当要求已实质性响应了《采购文件》相关要求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并按照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2家候选供应商。谈判工作组不得以供应商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其他响应文件》优于《采购文件》为由,将排序第三位的供应商推荐给采购人。

5. 谈判工作结束后,谈判工作组应当及时向采购人出具《候选供应商报告单》。

6. 异议提出。谈判工作组各成员应当在《候选供应商报告单》上签名确认。如果谈判工作组成员对谈判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候选供应商报告单》中注明并说明理由;没有明确理由的,视同无意见。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收到《候选供应商报告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按以下流程确定成交供应商:

1. 发布成交公告。采购人收到《候选供应商报告单》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局网站发布《成交公告》,进行为期1天的公示;

2. 确定供应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采购人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

3. 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第一顺序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的,采购人应当确定第二顺序成交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1)第一顺序成交供应商为谋取成交,提供了虚假资料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2)第一顺序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破产、重组等原因,无法履行本采购合同的;

(3)第一顺序成交供应商书面自愿放弃成交,且无其他非法目的的;

(4)第一顺序成交供应商未在《成交通知书》所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5)其他不应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情形。

第一顺序成交供应商自愿放弃成交的或者未在《成交通知书》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应当书面说明原因。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评审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进行质疑和投诉,采购人应当依法作出答复。

七、签订合同

1. 候选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 采购人应会同成交供应商草拟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不得违反《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得实质背离《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合同条款。

合同的具体条款包括:采购人与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采购项目名称、成交金额、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条件、验收标准、付款方式及时间,以及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及地点等。

3. 采购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应当向成交供应商说明情况。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

4. 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以及《其他响应文件》和谈判过程中的响应承诺严格履约,保证质量,不得有降低标准、以次充好、弄虚作假的行为。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文件应包括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书;

三、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

四、人员简介、设备照片或承诺函;

五、缴税证明、社保金的转账凭证或主管部门开具的发票(复印件);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七、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九、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采购活动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十、报价单。

注:1. 上述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2. 本章所有承诺可以单独承诺也可一并承诺。

3.按照竞争性谈判相关要求,供应商需提交二次报价,应准备一份加盖了单位印章的空白报价单。

4. 以上资料必须装入档案袋加以密封,正副本各一份,标书一旦投出不得更改。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性响应文件》格式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致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范围为:

单位地址: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声明:(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项目询价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采购、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 期:


三、供应商人员简介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项目负责人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人数:

营业执照号

其中

高级职称专业人数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专业人数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专业人数

账号

技工人数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四、承 诺 函

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 :

本承诺书声明:我单位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我单位响应文件在整个投标过程均保持有效性,若我 在本次投标全过程中提供了不真实的资料或信息,则有充分理由和权力拒绝直至取消我公司的投标及成交资格,且我 将无条件承担由此给本次采购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特此承诺。

投标人(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其他资格性响应文件

其他资格性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第五章项目服务要求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更新受污染耕地台账。核查全区1057 亩安全利用类耕地相关信息,做好安全利用类耕地台账统计,准确定位受污染耕地的区域位置、面积和种植类型。

(二)开展受污染耕地治理。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治理措施,开展区域受污染耕地治理示范工作。

1、土壤调理剂施用。在播种/移栽前7-10天,将土壤调理剂均匀地撒施在重金属污染耕地土壤表面,每亩最低用量不得低于20Kg,通过对土壤酸碱调理,降低土壤中重金属活性。

2、叶面阻控剂的施用。通过喷施叶面阻控剂,有效抑制重金属向农作物可食用部位运输,降低农产品中的重金属含量。

3、加强宣传。加强对受污染耕地治理措施的宣传,引导农户实施土壤酸化治理、叶面阻控、品种更换、水肥管理、结构调整及土壤钝化等综合性措施,通过种植结构调整、选用低吸收品种替代(如水稻品种选用千优531、川优6203、深两优5814、蜀优217、内5优H25、F优498、天优华占;小麦品种川麦104、川农30、绵麦51、川育25等)等其它措施,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

(三)开展示范效果监控。

1、设置效果对照点。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实施前,应按照统一标准在修复治理区域按不大于250亩设1个效果监控对照点,对照区面积不小于0.5亩。

2、开展效果监控。

耕地质量监测。耕地污染检测修复工作开展前后分别采集效果对照区域内的土壤样品进行检测,检测指标为镉、铅、汞、铬、砷、铜等6种元素总量,以及土壤pH值、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阳离子交换量共13项。

农产品样品抽样检测。农产品收获期,分别对效果对照区域内的农产品进行测产,同时采集农产品样品进行送样检测,检测指标为:镉、铅、汞、铬、砷、铜等6种元素总量。

(四)开展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效果评价。按照有关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并编制评价报告,更新安全利用类耕地台账统计。

二、服务要求:

2022年4月底,核查安全利用类耕地田块相关信息,完成安全利用类田块相关信息收集,做好安全利用耕地台账。

2022年5-9月,因地制宜开展耕地安全利用示范工作,并在示范区设立效果监测点。

2022年9-11月,完成推广示范过程资料整理,认真做好项目总结和绩效自评,建立详实项目档案资料,完成评估报告,上报成果资料。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比选控制价为9.6万元,投标人报价需符合预算控制价及单价控制价要求,超出预算控制价及单价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其它要求

1. 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2. 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3.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4. 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


第六章 《其他响应文件》应包括的主要内容

一、投标函

成都市青白江区农业农村局:

我方全面研究了“(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文件,决定参加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竞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人名称) 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全部服务,投标竞价根据采购人要求报价,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

3、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投标函于2022年4月19日下午5点前,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采人邮箱,邮箱地址:**********@qq.com,原件装入《其他响应文件》)。


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元)

完成时间

备注

1

1. 更新受污染耕地台账。核查青白江区1057亩,安全利用类耕地相关信息,做好安全利用类耕地台账统计,准确定位受污染耕地的区域位置、面积和种植类型。

2. 开展受污染耕地治理。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治理措施,开展区域受污染耕地治理示范工作。

3. 开展示范效果监控。设置效果对照点,开展效果监控。

4. 开展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效果评价。

以合同约定为准

合计金额大写:(小写: 元)

注:报价是指项目所有服务固定不变价格,包括项目物资、人工、检测等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联系电话:

日 期: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草案)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2022年 月 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服务内容

(一)更新受污染耕地台账。核查安全利用类耕地相关信息,做好安全利用类耕地台账统计,准确定位受污染耕地的区域位置、面积和种植类型;

(二)开展受污染耕地治理。因地制宜选择合适的治理措施,开展区域受污染耕地治理示范工作。

1、土壤调理剂施用。在播种/移栽前7-10天,将土壤调理剂均匀地撒施在重金属污染耕地土壤表面,每亩最低用量不得低于20Kg,通过对土壤酸碱调理,降低土壤中重金属活性。

2、叶面阻控剂的施用。通过喷施叶面阻控剂,有效抑制重金属向农作物可食用部位运输,降低农产品中的重金属含量。

3、加强宣传。加强对受污染耕地治理措施的宣传,引导农户实施土壤酸化治理、叶面阻控、品种更换、水肥管理、结构调整及土壤钝化等综合性措施,通过种植结构调整、选用低吸收品种替代(如水稻品种选用千优531、川优6203、深两优5814、蜀优217、内5优H25、F优498、天优华占;小麦品种川麦104、川农30、绵麦51、川育25等)等其它措施,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

(三)开展示范效果监控。

1、设置效果对照点。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实施前,应按照统一标准在修复治理区域按不大于250亩设1个效果监控对照点,对照区面积不小于0.5亩。

2、开展效果监控。

耕地质量监测。耕地污染检测修复工作开展前后分别采集效果对照区域内的土壤样品进行检测,检测指标为镉、铅、汞、铬、砷、铜等6种元素总量,以及土壤pH值、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阳离子交换量共13项。

农产品样品抽样检测。农产品收获期,分别对效果对照区域内的农产品进行测产,同时采集农产品样品进行送样检测,检测指标为:镉、铅、汞、铬、砷、铜等6种元素总量。

(四)开展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效果评价。建立健全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效果评价机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有关耕地生产障碍修复利用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并编制评价报告,更新安全利用类耕地台账统计。

二、质量要求

1.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2021年青白江区安全利用项目内容。

2. 乙方须配合甲方及上级业务部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随机现场抽查,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

3. 乙方须保证所有服务内容符合项目要求,直至达到甲方的质量要求。

三、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耕地安全利用的台账更新、物资采购、劳务、采样、送检、检测、租金等项目内容所有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五、交付及验收

1.乙方须在2022年11月底前完成本项目的监测运行工作,并向甲方提供有效监测数据及监测报告、工作总结等(若市局有时间节点要求,则按照市局时间节点要求)。

2.满足甲方所提要求,严格按行业要求进行验收。

3.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验收标准:严格按照《2022年青白江区耕地安全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质量标准进行验收,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验收报告。

4. 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六、合同款项支付时间及方式

1.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向乙方支付100%合同款项。

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3.支付方式,甲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4.支付时间: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发票和付款申请,甲方在收到发票和付款申请后二个月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违约方责任的权利。

2.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疏忽、失职、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的,包括但不限于给甲方造成的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发的甲方与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八、不可抗力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暂时不能履行的,受影响方应向对方书面提出延期申请并经同意后,双方协商决定延长期限。如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责任。

2.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九、争议解决

合同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30日都不能达成一致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合同生效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共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2021年 月 日签约日期:2021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耕地安全利用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