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益高速交安第四合同段隔离设施等材料招标公告

伍益高速交安第四合同段隔离设施等材料招标公告


伍益高速交安第四合同段隔离设施等材料采购任务
报名截止时间:2022-04-19 15:00联系人:龙翠玉联系电话:15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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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伍益高速交安第四合同段隔离设施等材料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伍益高速交安第四合同段隔离设施等材料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为有效组织施工,现由招标人湖南鼎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招标人:湖南鼎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数量预计刺铁丝隔离栅2.75t,刺铁丝立柱及斜撑:150根,焊接网隔离栅*****m,防抛网4000m。

2.3.质量要求:

2.3.1.符合项目发包人的优质工程标准及湖南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的品牌和质量要求。

2.3.2.在甲方施工期间,如因产品质量不符合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或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产品的损坏,乙方必须立即无条件退货,且应负责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

2.4.计划供货时间:与招标人施工工期保持一致,100%满足招标人的生产计划及进度要求,具体供货日期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通知为准。

2.5.交货地点:所有到货地点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3.2.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入围法”,即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全数入围。

3.3.只有通过资格预审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参加后续投标程序。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贸易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3.4.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投标人必须通过GB/T*****/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限内(须提供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生产的产品需满足国家、交通部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并经不同专业检测机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合格(须提供两份以上2019-2021年度物资检测报告)。

(3)2019年至今,无因质量问题被交通部或省级交通或行业主管机构通报(已整改完成并同意继续使用的除外)。

3.4.3.履约信用要求: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投标人银行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历史合作信誉良好(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税务局出具的纳税信用等级证明及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3.4.4.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三条及以上高速公路隔离设施等材料供应合作的业绩或者与湖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作过的业绩,且信誉良好。

3.4.5.资金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应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4.6.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或贸易商代理的生产厂家,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算器具和检验手段。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标准的技术条件要求并取得相关证件。

3.4.7.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年至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且报告显示投标人资金状况良好、无重大风险源。

3.4.8.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含运费)。

3.4.9.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湖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集采平台”注册成功,且在“集采平台”内的合作平台为湖南建工交通建设有限公司。

3.5.你单位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3.6.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3.6.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6.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3.6.4.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3.6.5.投标人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或营业范围的;

3.6.6.投标人未办理公司“合格供方库”的入库手续,未取得湖南建工交通建设有限公司“合格供方”资格的;

3.6.7.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供方单位);

3.6.8.被责令停业的;

3.6.9.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6.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3.6.12.供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方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13.投标人自愿放弃人员面试的、人员面试不符合的;

3.6.14.投标人若在招标文件设置的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成功,但未发或未及时发送缴纳成功的银行电子回执单扫描件至邮箱longcuiyu@qq.com,由此原因导致投标人错过或未及时上传投标文件的。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填报资格预审材料需逐页签字并加盖公章)PDF格式

4.1.“投标人基本情况”应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相关业绩证明、自有工程设备情况、年度税务评价等级等材料的扫描件。

4.2.“投标截止之日止,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在建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扫描件。

4.3.“履约信用证明”应附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信用中国”官网查询无不良记录。

5.资格面审

招标人在对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后,将视需要对投标人进行面审,面审不合格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6.报名以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此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伍万元整)。在2022年4月22日12时00分前,投标人应通过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形式缴纳完投标保证金,否则,恕不接受参与竞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9日15时00分前在湖南建工投标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ec.hnjgcg.com/)报名,并递交资审资料。

7.2.资审通过的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25日09时00分前,通过湖南建工投标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ec.hnjgcg.com/)下载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湖南建工投标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ec.hnjgcg.com/)线上开标。

8.2.因特殊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湖南鼎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可自行取消本次招标,并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招标解释权归湖南鼎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公告在湖南建工投标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ec.hnjgcg.com/)上发布。

10.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的,其行为与后果与招标人无任何关系。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鼎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翠玉

电话:153*****105

邮箱:longcuiyu@qq.com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文源街道芙蓉南路一段758号和庄A1栋2011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施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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