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济公园园建及绿化种植工程招标公告
广济公园园建及绿化种植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武穴市广济公园园建及绿化种植工程已由武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武发改 ( 2014 )12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武穴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 武穴市城区刊江大道南侧、十八号路西侧、保康路以北侧,建设内容为 广济公园园建及绿化种植工程。施工面积约 40000平方米。
②本工程分为2个标段:A标段为武穴市广济公园园建工程,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招标控制价 *******.55 元;B标段为武穴市广济公园绿化种植工程,计划工期90日历天,招标控制价 *******.47 元。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园建及绿化种植工程。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施工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该项目经理(建造师)不能同时担任其它在建工程。
2.2投标人须提供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员资格证明资料方可参加报名。
2.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 2011 年 8 月 20日至今,下同)的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禁止投标处罚期内的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将被取消中标权利。
2.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须在该工程开标日起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以企业注册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时间以人民检察院判决生效时间为准。
2.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参加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议。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本项目与武穴大道园林景观工程同时上网公开招标,共六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只准许对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2.8外省来鄂投标人在投标时需另提供进鄂备案登记证明。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 9 月 5 日至 2014 年 9 月 12日, 每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 3:00时至 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经理在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武穴市玉湖路60号(办事处: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院内一楼)持以下证书(资料)原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供二套完整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备查(若非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需另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① 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②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注册证书、五大员证书;③网员资格证明资料;④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建造师身份证;⑤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A标段为玖万元整人民币,B标段为壹拾叁万元整人民币 ,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确定中标人后五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收取(支付方式:银行汇款)。投标人必须在2014年 9月19日17:00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达招标文件指定的帐户(以银行到账回执为确认凭证),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1717,开户银行:建行湖北武穴市支行,行号:********2007。投标人在汇款时请注明:“ 项目名称 ”项目投标保证金。
未按规定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人。
4.4本项目不接受邮递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 9月24日下午15 时30分整(本日 15:00 起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地点为 武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武穴市玉湖路60号)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武穴市园林绿化管理局
地 址: 武穴市永宁大道113号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武穴市玉湖路60号
联 系 人: 刘 工
电 话: ****-******* 133*****585
2014 年 9 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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