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执法告知信函及车管档案寄递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交通安全执法告知信函及车管档案寄递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泰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交通安全执法告知信函及车管档案寄递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交通安全执法告知信函及车管档案寄递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4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中国邮政法》第55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服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故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永定东路299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4 月 15日  2022年04 月21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孟女士         

联系地址: 泰州市凤凰东路69号          

联系电话: 0523-********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302号         

联系电话:   0523-********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顾先生          

联系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春风路10号酩悦公馆710室          

联系电话: 139*****77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相关附件
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申请表
采购人申请报告
********.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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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泰州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交通安全执法告知信函及车管档案寄递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交通安全执法告知信函及车管档案寄递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45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中国邮政法》第55条规定:快递企业不得经营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服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故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泰州市分公司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永定东路299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4 月 15日  2022年04 月21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  孟女士         

联系地址: 泰州市凤凰东路69号          

联系电话: 0523-********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海陵南路302号         

联系电话:   0523-********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顾先生          

联系地址: 泰州市海陵区春风路10号酩悦公馆710室          

联系电话: 139*****770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通安全 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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