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生态联勤警务站数字化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生态联勤警务站数字化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生态联勤警务站数字化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E321*****131064*****001

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的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生态联勤警务站数字化升级改造工程已经宿迁市湖滨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办公室会议纪要第29期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生态联勤警务站数字化升级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湖滨新区

1.2 工程规模:

约660万元

1.3 工 期:3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主要设备全部进场付至合同价的50%,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款的付至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付至审计结算价款的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生态联勤警务站数字化升级改造工程,主要包含:智能化项目、装修工程、安装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是 □ 否;

? 合理低价法;

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4.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a.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c.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相应能力;

d.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f.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等。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18日 09:00至2022年04月22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4月28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公安局湖滨新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思迈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迁市湖滨新区迎宾大道1616号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兴邦商厦5楼

联系人:陈凡凡

联系人:汪红

电 话:0527-********

电 话:0527-********

传 真:/

传 真:/

邮 编:******

邮 编:******

E-mail:*********@qq.com

E-mail:JSSM2021@126.com

2022年04月15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招标 升级改造 警务站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江苏思迈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