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瓯海区潘桥街道新办公场所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瓯海区潘桥街道新办公场所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瓯海区潘桥街道新办公场所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瓯海区潘桥街道新办公场所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瓯海区潘桥街道新办公场所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方便日常工作及管理,同时更好的服务群众,需寻求面积符合、配套齐全、交通便利,便于群众办事的场所。根据潘桥街道办事处《选址调查报告》显示,辖区范围内满足办公条件的场所仅有温州市爱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研发大楼。
该场所坐落于潘桥街道秀浦路2号,综合楼出租场地面积符合街道办公需求且周边附有停车场地。另外该出租场所为闲置用房,可长期稳定对外出租,更能有效保障本次租赁的稳定性、可靠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中“(三)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的规定,专家组一致认为根据潘桥街道出具的《选址调查报告》及上述理由,就瓯海区潘桥街道新办公场所租赁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温州市爱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进行政府采购具备合理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温州市爱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秀浦路8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183*****210
传真:/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潘桥街道秀浦路2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联 系 人:徐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7-********
传真:/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中心1号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1.9 M
标签: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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