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区岗头村城中村回迁安置房项目A8-1地块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五华区岗头村城中村回迁安置房项目A8-1地块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五华区岗头村城中村回迁安置房项目A8-1地块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5 17: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五华区岗头村城中村回迁安置房项目A8-1地块EPC工程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五华区岗头村城中村回迁安置房项目A8-1地块EPC工程总承包356d58af-d688-466c-81bc-5f5301becf33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51.05% 贷款 48.95% 外资 % 356d58af-d688-466c-81bc-5f5301becf33
建设规模:五华区岗头村城中村回迁安置房项目A8-1地块总用地面积*****.51㎡(约15.78亩),共有2栋安置房,容积率4.81,绿地率40%,总户数507户,总建筑面积为*****.83㎡,其中:地下建筑面积*****.80㎡,地上建筑面积*****.03㎡(其中:住宅面积*****㎡、商业面积800㎡、配套面积625.03㎡、架空空间480㎡。356d58af-d688-466c-81bc-5f5301becf33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2-04-15 17:0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云南华泽置业有限公司经办人:陈琛
办公电话:136*****61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鼎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郭婧玥、曾涵静
办公电话:0871-********转6020移动电话:153*****352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222**********
标段名称:五华区岗头村城中村回迁安置房项目A8-1地块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2-04-22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05-09 09:30
开标地点:昆明开标室7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网上递交
标段合同估算价:*****.4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五华区岗头村城中村回迁安置房项目A8-1地块从施工图设计、采购等工程实施前期到施工全过程以及工程完工、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直至工程使用后缺陷责任期结束,实行一揽子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岗头村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应是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方。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①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施工方)单位、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如擅自更换则接受招标人合同条款中所列的违约处罚,提供承诺书。
业绩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了1项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①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13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②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1.2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③投标人需提供满足①及②标准要求的类似业绩,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依据其分工提供相应业绩,非联合体投标的由投标人一家提供相应业绩,所提供的业绩可为同一或不同业绩;④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项目承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合同无法体现建筑规模、金额等内容时,允许投标人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进行辅助证明。
其他: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2、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政规〔2019〕2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及昆政务通〔2020〕9号关于规范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运用的通知。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4、其他:(1)投标人为经国家相关管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依法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投标人(牵头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①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了1项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①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设计费金额13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②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1.2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③投标人需提供满足①及②标准要求的类似业绩,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依据其分工提供相应业绩,非联合体投标的由投标人一家提供相应业绩,所提供的业绩可为同一或不同业绩;④证明材料以合同为准(项目承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合同无法体现建筑规模、金额等内容时,允许投标人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材料或业主证明材料进行辅助证明。(4)拟派人员要求:A、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施工方)单位、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如擅自更换则接受招标人合同条款中所列的违约处罚,提供承诺书。B、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且注册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施工方)单位、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如擅自更换则接受招标人合同条款中所列的违约处罚,提供承诺书。C、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且注册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设计方)单位及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如擅自更换则接受招标人合同条款中所列的违约处罚,提供承诺书。D、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施工方)本单位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如擅自更换则接受招标人合同条款中所列的违约处罚,提供承诺书。E、项目总负责人和拟派施工项目经理允许是同一个人。(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注:2021年未完成审计的,可提供2018年至2020年的;如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则提供成立后的,成立当年的可不提供,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均需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拟派人员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以“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及拟投入本项目施工人员汇总表”内所列人员为准)。(7)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当前未因不良纪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地方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8)其他承诺:A、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部分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合同履约期间,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擅自更换,且实行押证施工,主要管理人员需常驻施工现场。B、在项目履行过程中,中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规定和要求,若出现中标人不具备履约能力,或不能完全履约,或不能按招标人需求履约的,则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条件退场及解除合同,且中标人须无条件先退场,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违约法律责任。C、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合同未签订前),如招标人有需要则中标人须按招标人的要求立刻组织相关人员入场,不能按要求入场的招标人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D、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中标人应在30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完成合同的签订,如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完成签订的,招标人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9)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应是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的施工方。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5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05-09 09: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docx2022-04-15 15:22:3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EPC工程 安置房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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