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催化剂成型设备及精密工装检具加工1号厂房、办公楼施工招标公告
石油化工催化剂成型设备及精密工装检具加工1号厂房、办公楼施工招标公告
石油化工催化剂成型设备及精密工装检具加工项目1号厂房、办公楼施工招标公告
(资 格 后 审)
招标项目编号: HJZB2014-6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油化工催化剂成型设备及精密工装检具加工项目已由长德发改字[2013]10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吉林省九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并且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1号厂房建筑面积为3500.68平方米,办公楼建筑面积为1562.49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1号厂房及办公楼设计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3 建设地点:长德新区长德丙七街以东,长德乙五路以北。
2.4 计划工期:2014年10月17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共计76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有类似工程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资格。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否决其投标。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 9 月 5 日至 2014 年 9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_11 时 30 分,下午_13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1层)持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联合体协议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 10 月 10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德新区管理委员会开标室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壹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九强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地 址:长德新区
联 系 人:曹喜斌
电 话:130*****54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建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21层
邮 编:130022
联 系 人:刘妍秀
电 话:****-********
传 真:****-********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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