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雪茄烟晾房辅热设施招标公告
2021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雪茄烟晾房辅热设施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雪茄烟晾房辅热设施项目(项目编号:JSZC2022-0022)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烟叶生产基础设施雪茄烟晾房辅热设施项目;
1.2项目编号:JSZC2022-0022;
1.3采购内容:基于该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结合国内雪茄烟其他产区晾房辅热方式及研究实验情况将项目划分为五个标段实施:一标段为瑞丽市姐相乡雪茄烟晾房辅热设施项目(采购数量50套、加热晾房50座、采用天然气燃烧机加热空气,实现一拖一热风直接加热的方式,供应商在辅热设备使用寿命期限内须免费配套天然气储气设备设施,其中要求相关方强制性检测的储气设备设施的使用要在检测合格的有效期内,并对天然气使用的安全性、符合性、合规性负责,并以合理价格保证天然气长期正常供应。);二标段(2-1)为芒市遮放镇雪茄烟晾房辅热设施项目(采购数量2套、加热晾房12座、采用空气源热泵加热水,实现一拖六热水辐射加热的方式);三标段(2-2)为芒市遮放镇雪茄烟晾房辅热设施项目(采购数量4套、加热晾房4座、采用陶瓷厚膜TCF加热片加热空气,实现一拖一辐射加热的方式);四标段(2-3)为芒市遮放镇雪茄烟晾房辅热设施项目(采购数量2套、加热晾房2座、采用空气源热泵加热空气,实现一拖一热风直接加热的方式);五标段(2-4)为芒市遮放镇雪茄烟晾房辅热设施项目(采购数量2套、加热晾房2座、采用外绕波纹式304不锈钢电加热管加热空气,实现一拖一热风直接加热的方式)。
注:同一投标人只可参与一个标段的投标;须按所投标段独立编制投标文件。
1.4项目预算(含税):一标段:150万元、二标段:36万元、三标段:12万元、四标段6万元、五标段:6万元;
1.5供货期限:预计2022年 5月20日之前完成项目安装和调试,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1.6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7质量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正规渠道全新的原装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和招标人要求;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2.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说明。
2.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企业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19年后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或企业自身出具的财务报表(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情况说明。
2.4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结果截图为准),有效信用查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2.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的查询截图)。
2.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行贿”+“当事人”或“单位名称”的查询截图)。
2.8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书面说明。
2.9投标人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烟草公司、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禁入措施的。
2.10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投标报名
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3.1公告期限: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2日(五个工作日)。
3.2报名时间:报名期限同公告期限一致,接受报名时间为每日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3.3报名材料:(1)报名函(格式自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等并加盖公章);(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公章;(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报名则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5)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公章。
3.4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派代表于报名时间内在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5楼)携带报名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3.5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报名者,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发送至指定邮箱,收到投标人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通过邮件回复通知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缴纳招标文件费。费用缴纳成功后,我公司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报名邮箱,方视为报名成功。
3.6招标文件费:4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14时30分,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二环西路625号工程技术中心大楼4楼。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六、相关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1.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服务合同》计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公证服务费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公证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云发改价格〔2021〕953号)的相关标准由中标人承担。
2.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
提交方式:以电汇或者网银转账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同时要在转账单据内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相关信息以进账为准。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招标文件费交纳专用账户 |
一标段保证金递交金额:*****.00元(叁万元整) | 招标文件费:400.00元(肆佰元整) |
二标段保证金递交金额:7000.00元(柒仟元整) | |
三标段保证金递交金额:2000.00元(贰仟元整) | |
四标段保证金递交金额:1000.00元(壹仟元整) | |
五标段保证金递交金额:1000.00元(壹仟元整) | |
开户名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名称: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保山分行 |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永昌支行 |
账号:284*****801*****0242 |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 | |
联系人:银女士 |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建设路174号
联系人: 赵女士
电话:0875-*******
招标代理: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20号5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875-*******
八、监督电话
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法规科:0875-*******、纪检监察科:0875-*******
日期:2022年4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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