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实验室设备搬迁招标公告

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实验室设备搬迁招标公告

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大连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实验室设备搬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TXCG-******

二、招标内容: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对服务中心实验室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搬迁服务进行采购,以确保大型仪器设备搬迁后正常运行,监测数据的及时性得到有效保障。通过自行采购实验室搬迁服务机构1家,负责提供实验室仪器搬迁服务,根据现实验室大型仪器情况进行搬迁,搬迁服务公司需保障仪器搬迁前后状态一致。

注: 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成立的服务商;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 截至 2022年5月10日 , 在 开 标 室 现 场 经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辽宁)”网站(http://www.xyln.net/)、“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https://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22年4月18日起至2022年4月22日止每天上午9: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五、报名要求:

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等)复印件;购买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人为授权委托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至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22年5月10日8:30至9:00时(北京时间),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迎春街45号9层B室)。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22年5月10 日9:00时(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22年5月10日9: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沙河口区迎春街45号9层B室)。

十、招标人:大连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连山街58号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同兴造价工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津靓

电话:0411-********

电子邮箱:dltxzb@sina.com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迎春街45号9层B室

服务费缴纳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大连新天地支行

340*****090********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验室设备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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