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沟村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青沟村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凤城市大兴镇青沟村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信息通告

项目编号:FCGT********5001
凤城市国土资源局的凤城市大兴镇青沟村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经凤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实施政府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凤城市国土资源局
二、项目名称:凤城市大兴镇青沟村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文件名称:凤城市大兴镇青沟村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
五、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凤城市大兴镇青沟村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
2、采购范围:
2.1施工范围(第一包):
凤城市大兴镇青沟村泥石流治理工程,包括格宾网石笼谷坊坝工程、导流渠修建工程,倒流渠底干铺毛石工程,倒流渠底防冲肋墙工程,河道清理工程,修筑沟内道理工程,修筑农用桥工程,坡道工程及绿化种植工程等内容,具体详见设计文件及清单。
2.2监理范围(第二包):
凤城市大兴镇青沟村泥石流治理工程施工监理,包括质量、进度、安全等监理职权范围内工作。
3、质量标准:达到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4、工期:2014年10月14日— 2015年5月31日(230日历天), 种植工程养护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二年。
七、供应商资质条件要求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同时,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第一包: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第二包: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外埠企业须到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办理入境备案手续。
5、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6、供应商注册及备案: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按《丹东市财政局关于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日进行入库备案并将入库备案材料送到凤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凤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登陆网站:http://60.21.141.206)。
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方法
1、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4年9月5日至2014年9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2、领取地点: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3、采购文件售价:施工采购文件售价500.00元(含图纸),
监理采购文件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九、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共2份):
9.1施工要求: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6)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两份。
9.2监理要求: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均提供两份。
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4年9月29日9时30分。超出此时间递交的文件一律谢绝。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9月29日9 时30分,在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开标室。
十二、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和凤城市国土资源局会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我们的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供应商“量身定做”、也不为陌生的供应商“设置障碍 ”, 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峻 王思媛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宋铁军
联系电话:****-*******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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