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感测绘院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遥感测绘院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自治区地矿局遥感测绘院维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自治区地矿局遥感测绘院维修改造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资[2013]12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遥感测绘勘查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遥感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宁夏遥感测绘勘查院原旧锅炉房加固、维修及装修装饰改造工程,改造后作为遥感测绘勘查院无人飞机组办公场所使用;本工程建筑面积约240平方米,砖混结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外地企业需具有进宁备案登记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4 年9月5日至2014 年9月12日上午 8 时 30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14 时30分至18时00分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CA认证的方式进行报名。(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大会堂南侧国贸大楼B503;联系方式:****-*******、****-*******、133*****234)。
4.2报名所需上传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的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资格证与注册证(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证明等证明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备审。
4.4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和开标时间为2014年9月3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遥感测绘勘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遥感中心) 宁夏分公司
地 址:银川市西夏区怀远西路52号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兴庆府
大院第1幢2层1号房
邮 编:750021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杨慧贞 联系 人:牛磊
电 话:****-******* 138*****258 电 话: ****-******* 136*****251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nxjtzb@163.com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
账 号: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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