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口镇幸福村、南湾村、庄场村发展虾稻产业项目的招标公告

浩口镇幸福村、南湾村、庄场村发展虾稻产业项目的招标公告

浩口镇幸福村、南湾村、庄场村发展虾稻产业项目采购公告

兹有浩口镇幸福村、南湾村、庄场村发展虾稻产业项目进行公开采购,具体公告如下:

1、采购人名称:潜江市浩口镇幸福村村民委员会、潜江市浩口镇南湾村村民委员会、潜江市浩口镇庄场村民委员会

2、项目名称:浩口镇幸福村、南湾村、庄场村发展虾稻产业项目

3、项目建设地点:幸福村六组、南湾村五组、庄场村4组到6组。

4、建设规模:幸福村工程量:幸福村六组生产路(长300m,宽3.5m,厚0.18m)道路硬化(详见工程量清单);南湾村工程量:村五组道路建设长350米,宽3.5米,;五组道路建设长245米,宽3米,(详见工程量清单);庄场村工程量:1260㎡道路硬化(详见工程量清单)

5、采购项目最高控制价:******.01元。

6、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工(雨天顺延)。

7、工程结算方式:项目开工后预付财政衔接资金的20%,项目完工但暂未验收和审计决算再预付财政衔接资金的60%,项目验收合格和审计决算后再拨付财政衔接资金的18.5%,质保期满后工程质量合格的再拨付1.5%的质保金。

8、采购方式及评标办法: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法。

9、资金来源:财政衔接资金。

10、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市政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11、其他要求:①中标方需承担本项目前期造价、审计、监理等费用共计3.9万元(其中幸福村前期费用1.2万元,南湾村前期费用1.5万元,庄场村前期费用1.2万元)。②中标单位分村签订施工合同,分村结算,自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工。③投标人必须承诺中标后至少每村使用1名本村脱贫户(边缘易致贫困户)参与项目建设并签订务工协议、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标准、工资支付方式等内容。

12、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者必须登录潜江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网,注册成为潜江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会员并取得CA认证锁后,方可凭CA认证锁登录到潜江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请按照操作手册进行企业注册,录入企业各项信息后,到潜江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购买CA认证锁)。具体操作参见潜江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网。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你单位在公告发布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21日16时00分止,登录潜江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后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13、联系人:潜江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电话:0728-*******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有效。

采购人:潜江市浩口镇幸福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彭书记,电话:138*****934

采购人:潜江市浩口镇南湾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郑书记,电话:139*****503

采购人:潜江市浩口镇庄场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刘书记,电话:135*****397

采购代理机构:潜江市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

2022年4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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