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地生产用气体及干冰液氮招标公告
基地生产用气体及干冰液氮招标公告
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沈阳基地(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生产用气体及干冰液氮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生产用气体及干冰液氮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 名称 | 纯度 | 规格/型号 | 执行标准 | 单位 | 预估采购数量 | 单价限价 | 总价限价 | |
1 | 高纯氩气 | 99.999% | 40L | GB/T4842-2006 | 瓶 | 100 | 185 | ||
2 | 航空呼吸用氧 | 99.5% | 40L | GB8982-2009 | 瓶 | 2000 | 155 | ||
3 | 干冰 | / | / | GB/T6052-93 | 公斤 | 2000 | 11 | ||
4 | 氮气 | 99.99% | 40L | GB/T8979-2008 | 瓶 | 7000 | 40 | ||
5 | 氧气 | 99.5% | 40L | GB/T3863-2008 | 瓶 | 100 | 30 | 3000 | |
6 | 乙炔 | / | / | GB6819-2004 | 瓶 | 800 | 72 | ||
7 | 高纯氦气 | 99.99% | 40L | GB4844.3-1995 | 瓶 | 20 | 2310 | ||
8 | 高纯氢气 | 99.99% | 40L | GB/T4842-2006 | 瓶 | 100 | 670 | ||
9 | 液氮 | / | / | Q/ALD-02-2006 | 升 | 7000 | 8 | ||
10 | 二氧化碳 | 15kg | 40L | HG/T2537-1993 | 瓶 | 1300 | 27 | ||
11 | 氩气 | 99.99% | 40L | GB/T4842-2006 | 瓶 | 100 | 75 | 7500 | |
总价限价 | 90万元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生产用气体及干冰液氮 | 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沈阳基地 | 清单中物品应在供应商接到订单通知后5个工作日(含)内交货。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如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区(含港澳台)的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及中文译本,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 供应商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及气瓶充装许可资格。
2.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2021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或经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确认的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4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采购)。
2.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5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8 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1年至今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扫描件1份,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的获取3.1 获取询价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1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2 询价采购文件获取途径:
第一步:网上注册(已在“南航采购招网”完成注册用户,可跳过此步骤。)
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https://csbidding.csair.com),在“供应商注册”入口,申请注册。注册资料填写完毕后,请耐心等待注册管理员审核(注册指引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htm)。只有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能参加网上竞价等操作。尽量在购买采购文件截止日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注册审核。
国内企业注册需上传扫描件资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营业执照,加盖公章。证件上没有显示注册资金的,需同时附上工商官网查询页面截图);
(2)基本账户开户证书(加盖公章);
(3)纳税人证明材料(如是一般纳税人,请提供税务局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打印加盖公章上传)。
第二步:在线获取询价采购文件:
收到邮件告知,且注册审核通过后,需在询价采购文件发布下载期间先确认参与本项目后在南航采购平台网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步骤如下:
点击左侧快捷菜单“投标管理”-“我要报名”-“文件下载”菜单-“确认下载”,完成参与反馈。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8日9时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 评审结束3个工作日内后,对于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可要求其提供原件,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提供,并在采购业务监督小组的监督下验证真伪。
5、联系方式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沈阳基地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沈阳基地
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徐女士,024-********
EMAIL:xuys@csair.com
采购管理联系人及电话:郭先生,024-********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沈阳基地生产支援部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24-********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沈阳基地生产经营管理部
联系地址: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沈阳基地生产经营管理部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2日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10日前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3日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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