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诚园建设项目一期亮化工程
乌鲁木齐诚园建设项目一期亮化工程
乌鲁木齐诚园建设项目一期亮化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西山诚园建设项目门窗工程
2、工程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兵团十二师104团大浦沟
3、工程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m2,其中地下约*****m2,地上约******m2,由13栋高层住宅建筑,4栋商业及附属地下室组成,结构类型住宅为剪力墙结构、商业及地下车库为框架结构。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诚园建设项目(一期)13#、15#楼及其商业以及S1商业、S2商业、S3商业、S4商业、9#楼商业图纸范围内的泛光照明工程。
泛光照明工程的施工图纸深化设计、材料供应、施工安装、保修服务等。
包括以下内容:
(1)负责对泛光照明工程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平面布置图、管线图、灯具安装节点图、控制系统图等。
(2)泛光照明总电源箱电源进线、出线所有回路及管线施工内容由中标方负责。
(3)负责工程所涉及的管线和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和保修服务。
(4)为甲方免费培训本合同工程各系统的操作维护人员。
(5)乙方的工程施工效果在竣工后须达到设计图纸及投标承诺所要求的功能及标准,经调试安装后达到正常使用的目的。
(6)负责提供工程所有技术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图、安装验收资料、技术方案、器材清单、设备说明书、操作手册、产品合格证及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7)乙方进场前,由总包单位代为施工的工程量由乙方负责验收并接管,所涉费用由乙方与总包单位自行结算。
5、招标形式:邀请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
6、标段数:本工程1个标段。
7、投标保证金金额:1.57万元,在收到入围通知并缴纳保证金后及时在发包人招采平台上传凭证。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招标人信息如下:
户名: 新疆绿城致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友好南路支行
账号:3000 4301 0400 1599 0
税号:9165 9030 MABK X6CC 6M
8、中标原则:合理低价投标价法。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人的相关标准,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完成各项验收,完成竣工备案和交付。
9、计划工期要求:183日历天,2022年4月30日至 2022年9 月30日。
10、工程款支付方式:
10.1.合同签订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5%(不超过100万元)的现金(采用支票或汇票形式)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不支付预付款,按月支付经甲方审核的当月已完工程量70%的工程进度款;每次付款前,乙方必须开具审定产值同等数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相应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前,乙方须提交符合当地档案馆要求的竣工资料,且按甲方要求提供含保修金在内的全额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由甲方核定,最终以结算为准),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
10.2.工程竣工结算经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后的十五日内,乙方应提供已收款明细表,会同甲方核对已经支付的工程价款、未付的剩余工程结算价款进行对帐并确认。对账确认后28日内,若乙方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低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开具剩余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甲方保留工程结算价5%质量保修金及约定的其他保留款项后,付清剩余的工程结算价款。若乙方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高于工程结算价款总额,乙方需开具红字发票的,甲方应予配合。进度款支付总额仅为过程付款依 据,不作为结算依据。
11、履约担保:合同价5%采用银行转账形式;合同价10%采用银行保函形式。
二、投标报名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泛光照明的生产销售及施工营业执照;
2、项目经理资质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建造师及以上等级的资质;
3、项目班子的经验要求: 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必须有不小于本工程规模的类似工程的施工管理经验;
4、具备对图纸的综合优化能力;
5、本工程只接受招采平台在线报名。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招采平台中进行供方注册、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批同意完成注册。
6、在线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 0月 00日 00:00
7、绿城集团监察投诉电话:0571-********(工作日9时-18时),189*****900
(24小时开通,绿城集团监察部张先生),投诉邮箱:lcjianchabu@163.com
8、招标联系人:吉文魁联系电话:182*****667*********@qq.com
三、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为维护良好的招标秩序,招标过程中如出现下表处罚项的,我司将按相应“处罚条款”执行,凡报名参与本次投标单位,均视为已知悉并同意下表内容。
招采过程违规处罚表
序号 | 处罚项 | 处罚条款 | |
1 | 投标入围 |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 【1】第1次违规:在绿城房产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3个月; 【2】第2次违规:绿城合格供方等级降一级,在绿城房产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6个月; 【3】第3次违规:取消绿城合格供方资格,且2年内不得再申请绿城合格供方入库。 |
2 | 投标询标 | 投标过程中退出投标 |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在绿城房产集团范围内禁止投标1年及以上;情节严重的取消绿城合格供方资格,且1年及以上(视情节严重 情况定)不得再申请绿城合格供方入库。 |
发现串标、围标现象 |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绿城合格供方资格,5年内不得 对其进行重新考察入库。 | ||
发现行贿现象 |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5年内不得对其进行重新考察入库。 | ||
除招标范围增加外,询标后总报价高于询标前报价 | 【1】涉及单位两年内不得参与绿城房产投标。 | ||
3 | 决标 | 决标后不签合同 | 【1】没收投标保证金; 【2】取消绿城合格供方资格,5年内不得对其进行重新考察入库。 |
招标人:新疆绿城致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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