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2021年中央水利救灾项目西桥镇中滩河河道修复工程(第2次)营山县2021年中央水利救灾项目西桥镇中滩河河道修复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营山县2021年中央水利救灾项目西桥镇中滩河河道修复工程(第2次)营山县2021年中央水利救灾项目西桥镇中滩河河道修复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营山县2021年中央水利救灾项目西桥镇中滩河河道修复工程(第2次)营山县2021年中央水利救灾项目西桥镇中滩河河道修复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8日
项目名称:
营山县2021年中央水利救灾项目西桥镇中滩河河道修复工程(第2次)营山县2021年中央水利救灾项目西桥镇中滩河河道修复工程(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所属地区:
    南充市
  • 所属行业:
    招标代理
  • 截止时间:
    2022-04-21

营山县2021年中央水利救灾项目—西桥镇中滩河河道修复工程(第2次)营山县2021年中央水利救灾项目—西桥镇中滩河河道修复工程(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营发改农经〔2022〕6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营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营山县水务局

2.2 建设地点:西桥镇

2.3 项目规模:西桥镇中滩河河道修复工程

2.4 计划工期:120天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04月

2.5 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中央水利救灾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600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水利工程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技术人员2人;项目负责人或专职技术人员其中一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和任职文件)和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招投标专业,提供有效可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人员须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专用章,所有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所有人员提供从业资格信息应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注册在本单位的所有信息一致(提供网络截图)。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截图;2、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材料;4、申请人业绩和拟任本项且负责人业绩还须提供《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查询招标公告和中标候选人公示完整截图,证明材料清晰完整、真实,否则视为无效文件;5、中选后项目负责人需持相关证书进行核验。特别提示:严禁使用挂证人员、假业绩,一经发现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采取行政处罚。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2年04月18日09时00分至2022年04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申请人自2022年04月18日09时00分至2022年04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营山县水务局

地址:

邮编:

联系人:蔡平林

电话:136*****569

传真:

2022年04月18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河道修复 救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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