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罕坝机械林场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设计(二次)
塞罕坝机械林场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设计(二次)
项目编号: | GC130*****2200157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04-23 17: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2-04-29 17: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05-10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2-05-10 09:30:00 | ||
正式公告 |
塞罕坝机械林场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设计(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塞罕坝机械林场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设计(二次)已由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以中共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委员会会议纪要[20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招 标 人:河北省塞罕坝机械林场; 招标项目名称:塞罕坝机械林场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设计(二次); 资金来源及比例:自筹资金,100%; 项目建设地点:塞罕坝机械林场总场场部林苑路以北、林工街以东、塞罕坝林业公安局以西及场部林苑路以北,林场集资楼以东的两地块; 地块一:规划用地面积*****.77㎡,规划建设12栋5层住宅楼和1栋2层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 ㎡,容积率1.01,建筑密度21%,绿地率30%,停车位80个;地块二:规划用地面积5459.37㎡,规划建设4栋5层住宅楼,总建筑面积8382.10㎡,容积率1.3,建筑密度26%,绿地率30%,停车位24个。完成设计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室外管网设计、景观、智能化设计、设计变更和竣工图设计等,按建设单位要求到达现场完成设计单位应负责的现场任务; 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20日历日内; 最高投标限价:¥97.94万元,人民币玖拾柒万玖仟肆佰元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满足建设要求,高标准、时尚美观、经济、适用、安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保证金:应附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凭证;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据(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不欠税或免税证明等),新注册企业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发生提供); 2、投标保证金 (1)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电子保函、其他非现金形式,根据冀建建市[2019]5号及冀建建市函[2019]77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招标人不再统一要求;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00元); (3)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围场县支行; (5)账号:130*****957*********-0901; (6)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招标公告中查看或登录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确认界面查看本项目账号; (7)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以前,未按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8)投标保证金有效期:自开标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 备注:(1)投标人拟使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提交的,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缴纳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2)投标人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点击【电子保函入口】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并按照提示完成相关操作,出具电子保函。操作方式详见平台网站—资料下载—用户手册—《电子保函平台操作手册》。 (3)投标人以其他形式递交保证金,一律按照银行保函方式进行绑定。银行保函应当从本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投标人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界面,点击【投标保函管理】模块下的【确认投标保函】菜单,进入提交投标保函界面对所投项目进行保函扫描件的编辑,编辑完成后点击【提交】,否则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 (4)投标人须将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凭证附于投标文件内。 3、招标文件答疑 (1)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网上质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招标项目,且提问内容不得透漏投标企业基本信息。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21.28.195.124:900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答疑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9日17时00分 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2日17时00分; (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4-19 08:30至2022-04-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5-10 09:30,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121.28.195.124:9001/)、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上发布。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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