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财政局庭院“白改黑”工程
宿迁市财政局庭院“白改黑”工程
宿迁市财政局的宿迁市财政局庭院\u201c白改黑\u201d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迁市财政局庭院\u201c白改黑\u201d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宿迁市财政局院内
1.2 工程规模:
详见工程量清单
1.3 工 期:5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
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完工,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工程款的 80%,(实际发生工程量价款大于合同价款的,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80%);余下工程款每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价款为合同价款的5%,直至全部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宿迁市财政局庭院\u201c白改黑\u201d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是否采用远程评标:□ 是 □ 否;
? 合理低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4.4.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4.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4.4.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4.6其它要求。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7.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u201c供应商信用信息\u201d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本工程招标文件现场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4月18日 08:30至2022年04月22日 17:30,请投标申请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宿迁中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宿迁市宿城区兴邦商厦 2号楼13 楼)购买(200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电话:152*****79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04月28日 9:30;
6.2 开标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兴邦商厦 2号楼13楼会议室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138*****009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财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宿迁中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人民大道2号 | 地 址:宿迁市宿城区兴邦商厦 2号楼13 楼 |
联系人:朱杰 | 联系人:李潮 |
电 话:138*****009 | 电 话:152*****795 |
标签: 庭院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宿迁中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