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新区大泉湖大桥工程招标公告

城东新区大泉湖大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31—Zgc?2014—99

1. 招标条件

阳新县城东新区大泉湖大桥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阳发改发[2014]1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北兴冶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县政府通过招商方式由湖北兴冶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出资,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湖北兴冶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全部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电器照明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及综合管线工程;

2.2、建设地点:阳新县城东新区;

2.3、投资金额:约3000万元,投资金额最终以阳新县财政审计部门审定的金额为准;

2.4、建设规模:桥长约174.16米,宽约38米。

计划工期:2014 年10月 7 日,工期 54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为7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投标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3.4、投标申请人提供近三年(2011、2012、201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必须承建过(已完成)至少1条类似桥梁工程施工业绩(类似桥梁工程是指:单项工程总造价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桥梁工程或单座桥长至少不少于120米的桥梁工程(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单任意一项即可)。

3.6、投标人必须在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管理科办理网员登记手续,凭证参与本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网员登记手续详见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3.7、投标人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证明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查询,如有问题作废标处理。(另提供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套,供招标代理公司到检察院查询)。

3.8、阳新县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无不良行为记录查询证明。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投标申请人在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下可提出招标文件的申请。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5日至 2014年9月 10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在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部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项目经理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必须承建过(已完成)至少1条类似桥梁工程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单任意一项即可)、拟参加投标的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总工工程师证书、六大员(施工员、预算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或试验员)岗位证书。以上各项核原件,复印件装订成册留存,且每张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工程量清单电子版由投标人自带U盘进行拷贝(如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 26日 15时00分前,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点为:阳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招标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兴冶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阳新县城东新区 地址:大冶市东风路34号中财保险大厦12楼

联系人:赵工 招标文件制作人:徐军 联系人:邬工

联系电话:157*****860 联系电话:139*****839 180*****796

2014年9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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