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旧住宅楼房屋价值评估服务询价公告
关于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旧住宅楼房屋价值评估服务询价公告
我校对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中1栋、中2栋、中3栋和西4A栋旧宿舍楼房屋价值评估服务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关于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旧住宅楼房屋价值评估服务询价公告
二、评估房屋基本情况介绍:
中1栋,6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1410.5平方米。中2栋,6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1146.73平方米。中3栋,6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617.6平方米。西4A栋,4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1273.36平方米。
三、预算控制价:控制价参照《桂价费函(2012)772号》文收费标准,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30%,否则视为废标。
四、报价最低者中标。
五、评估成果交付时间及地点:成交人按采购人的要求,按栋提交评估成果,每栋的价值评估时间为5个工作日,于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交付。
六、项目付款方式为:采购人按栋交付评估任务,成交人完成该栋房屋的评估后,出具和提交《房屋评估报告》定稿给采购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后,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总额的100%。
七、本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无。
八、响应供应商资格:
1、在南宁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能提供本次所采购服务项目内容的供应商;
2、具备国家规定的资产评估资质证书;
3、按规定时间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八、询价文件的获取:
自行下载(详见公告附件)
九、报价文件的组成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资产评估资质证书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4)报价函
6)服务方案
7)响应供应商简介
8)项目组简介
报价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密封提交,响应供应商提供上述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审小组有权拒绝其投标文件。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供应商应于2022年4月21日下午16时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或邮寄地址:广西财经学院明秀校区9号办公楼203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张老师,0771-*******,请寄件人在邮件外包装写清楚项目名称,并留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注意佩戴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仅在广西财经学院校园网上发布。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广西财经学院住房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771-*******
广西财经学院住房建设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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