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技术改造招标公告
机房技术改造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关中心机房技术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 0851-1461ZS00CL14 采购品目:工程 开标时间:2014-09-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山海关中心机房技术改造项目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以署财函〔2013〕81号文件以及拱技签〔2014〕10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关(以下简称“中山海关”),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山海关考虑到目前中心机房的运行情况,以及网络系统和业务系统等数据的重要性,需要重新建设一个新的机房。新机房总面积约90平方米,其中包括35平方米的“话务间”和55平方米的“设备间”。计划工期:在签订合同后60个日历日内,如因招标人原因导致施工周期延长的,中标人可按实际延长的天数顺延项目完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或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或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且在广东省珠三角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9月5日至2014年9月24日,每日上午9时至 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山市东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持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或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复印件;③在广东省珠三角设有常驻服务机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④经办人资料(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60.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报名资料和标书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时间:2014年9月26日14:00~14:30
5.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年9月26日14:30 5.3投标及开标地点:中山市东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1107、1109室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山海关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中山五路15号 地 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5号颐和中心
1107、1109室
邮 编: 528400 邮 编: 528400
联 系 人: 梁科 联 系 人: 邓小姐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163.com">zs********@163.com
网 址: 网 址: www.chinapsp.cn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发布日期:2014年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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