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供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育秧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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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信息发布时间:2022-04-18阅读次数:】【我要打印】【关闭

招标公告

海宁市供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育秧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海宁市供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育秧中心项目海宁市农业农村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203-******-20-01-******,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项目业主为海宁市供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宁市供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立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估算资约1215.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783.1万元,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6.99亩,总建筑面积约2208㎡,地上建筑面积2208㎡,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海宁市海洲街道伊桥村。

2.3招标范围:海宁市供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育秧中心项目,包括建设育秧中心设施用房和场地等附属设施,(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施工总工期:2022年7月31日前完工,其中房屋主体结构2022年6月30日前完工,并满足设备安装条件。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R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3.3R自2019年1月1日以后竣工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指单个工程合同价在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包括以下2项:

(1)竣工验收相关资料。

(2)中标通知书(经备案)、非招标备案表(经备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上述3种的一种或几种。

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

3.4本次招标□接受/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R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R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三)其他:

3.8R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R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R上述3.10-3.12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3.13R其他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不进行现场投标登记,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5月11日9时00分,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上投标平台(http://hn.jxzbtb.cn/TPBidder/memberLogin)”自主投标登记(未领取CA锁的单位,请参照《关于海宁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及CA锁办理的通知》,在线办理CA锁,注册登记访问以下链接:http://hn.jxzbtb.cn/TPBidder/huiyuaninfomis2/pages/huiyuanregister/Agree)。

5.2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通过“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宁])网上投标平台(http://hn.jxzbtb.cn/TPBidder/memberLogin)”在投标登记后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51109时0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开标地址:http://hn.jxzbtb.cn/HNBidOpening/。具体操作流程参见《关于推行网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http://jxszwsjb.jiaxing.gov.cn/hnmain/ztbdt/******/********/77ce18d2-82bd-4af8-bda6-4280a87b0183.html。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海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相对应栏目将投标文件上传完毕。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宁市供销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立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宁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地址:海宁市马桥街道经都四路18号恒力大厦9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人:施先生

电话:0573-********电话:0573-********

传真:传真:0573-********

2022年4月18日


附件: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1

有效营业执照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

2

资质等级证书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

3

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

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类人员”

A类证书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5

企业类似工程 业绩

自2019年1月1日以后竣工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指单个工程合同价在400万元及以上的房建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包括以下2项:

(1)竣工验收相关资料。

(2)中标通知书(经备案)、非招标备案表(经备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上述3种的一种或几种。

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以上资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

6

项目经理

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须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和B类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7

安全生产负责人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应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提供原件扫描件)

8

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9

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的(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10

浙江黑名单

投标人被列入信用浙江黑名单的〔以浙江省信用中心的信用中国(浙江)平台为准〕

11

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交《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证明网页截图)

12

其他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提供的资料需清晰可辨,二维码可扫,如提供的资料模糊,导致无法辨析、扫描失败等情况的,按不利于投标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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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燕平 签于 2022/04/18 16:01:01
施盛波 签于 2022/04/18 15:0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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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证时间:
2022-04-18 16:04:25.0
存证哈希值:
E*****F2B1C13CDF48A6CF68C5AC6F6FF1CEEFC4B3893CFA8A60BDFFEDC0CDE2
区块高度: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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