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坪石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原坪石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 招标人(建设单位)名称:乐昌市安德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2.项目批准部门及批准文号: 乐发改[2014]109号。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4.招标项目名称:乐昌市原坪石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5.招标项目内容及范围: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含电梯)的勘察、设计、施工(详见设计任务书)。
6.招标项目规模:6 层框架住宅6 栋、18 层框架住宅8 栋,总建筑面积约143349㎡(其中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5421㎡);总占地面积约31244.40㎡的三通一平工程,扣除建筑物占地以外的道路、广场、停车场、各种管道、绿化、照明等工程。总估算投资约3.3亿元。
7.招标项目回购资金来源:中央专项投资补助,省专项资金补助,自筹等。
8.招标项目实施地点:位于乐昌市坪石镇梅子冲(坪石贮木厂)。
9.招标项目实施期限:730日历天。
10.招标项目预计投资:本次招标总估算投资约3.3亿元。
11.招标项目建设模式:以BT模式(建设-转让模式)建设,年投资回报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二、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及条件:
1.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采取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并由联合体确定一方作为投资人参加投标,也可以由投资人和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且投资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投资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①~②资质:
①施工资质必须具备: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且注册资金不少于7000万元、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②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工程勘察可由中标单位自行或委托有相应工程勘察专业类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
1.2拟委派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执业专业为“建筑工程”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执业建造师已按规定办理延续注册申请),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1.3根据乐昌市人民政府要求,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乐昌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格式二)。
1.4外地企业中标后,须在我市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公司,负责BT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验收及项目移交等事项,确保回购款的税费在本市缴纳,但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项目公司的设立不改变BT项目投资人对项目业主应承担的义务,并且BT项目投资人要对项目公司在BT项目中的实施行为负连带责任。
1.5 BT投资人投入项目的自有资金不低于BT合同价的30%,应当以自有资金和中长期融资能力作为项目建设保障,且不得以项目反担保。据此,BT项目潜在投资人在投标报名前须提交投标诚意金人民币9000万元(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不计利息)。
1.5.1潜在投资人在投标报名前将投标诚意金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从投标人的企业注册地的投标法人开户银行的账号划出),并取得招标人开具的财务收据。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
单位名称:乐昌市安德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乐昌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坪石镇信用社
1.5.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诚意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七天内无息退还。
1.5.3投标诚意金返还方式: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投标诚意金中的 3000万元转为履约风险保证金,投标诚意金的其余部分返还中标人作为启动资金(中标人可自由支配);当施工进度达到或超过20%并经合同约定的有关程序确认后,即全额返还 3000 万元履约风险保证金,以中标人完成的工程量作为履约保证。
如因承包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履约,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追究其责任。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并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以下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按要求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组成联合体时指牵头人),并提供证件原件核查,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的将不予接收】:
2.1企业介绍信,介绍信写送交单位:“乐昌市安德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并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委托报名人及其身份证号码(非A4纸格式的介绍信须粘贴在空白的标准A4纸上递交)。
2.2委托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2.3联合体协议书(详见格式一,组成联合体时需提供)。
2.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成联合体时,各方均需提供)。
2.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成联合体时,由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2.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成联合体时,由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提供)。
2.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组成联合体时,各方均需提供)。
2.8投标诚意金银行转帐单复印件及招标人开具的财务收据复印件。
2.9本企业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乐昌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组成联合体的指联合体各方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牵头人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组成联合体时指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的,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的,或所提供身份证不是第二代身份证的,作自动放弃投标权处理。
4.投标人报名后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500.00元,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任务书等资料费每份500元,均售后不退。
5.定标办法
对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投资人,接受其报名,按招标文件约定的程序开标、评标后,经评委评审合格的最低报价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第一中标候选人在资格后审中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报价次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报价不得高于财政局评审中心审定的投标上限价。如果出现同时有两家以上(含两家)投标报价相同的投标人通过资格后审时,则通过摇珠的方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6. 特殊情况的处理:
6.1根据(韶府办〔2013〕143号)中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告及报名时间为5日,若在上述报名期间内报名投标人数不足3家,则顺延3日。顺延报名时间结束后,视报名人数按如下方式办理: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人数大于或等于3家的,按公开招标方式办理;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人数为2家的,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在政府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下当场竞价(暗标),按规定的评标办法排出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人数只有1家的,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来确定BT项目投资人。顺延报名时间结束后,若没有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的,修改招标文书,经有关部门核准确认后重新组织招标。
6.2报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人数大于或等于3家的,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开标,须征得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同意。
7. 投资回报:详见招标文件。
8.本招标公告内容可同时在以下网址或报纸查询:①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lechang.gov.cn)、②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和③民营经济报。
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公告时间
2014年9月5日至2014年9月15日
2
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14年9月16日至2014年9月22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乐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
3
现场踏勘时间及集中地点
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并与招标人联系
4
投标有关疑问书面资料提交时间、地点
2014年9月23日,上午12:00时前,投标人将投标有关疑问递交或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2014年10月8日,上午9:00~9:30
乐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
6
开标时间、地点
2014年10月8日,上午9:30
乐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会议室(乐昌市昌山中路168号)
7
招标人、联系人、
联系方法
乐昌市安德城市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李经理
电话:133*****111
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方法
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联系人:范工
电话:189*****886
电子邮箱:********2@qq.com">********2@qq.com
备注:若在此表所安排的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则报名时间顺延三个工作日。此后所有步骤的计划日期同时顺延。
招 标 人:乐昌市安德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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