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智慧交管”项目开发统一应用门户、应用平台,公安网、视频专网云平台、地理信息平台等部分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智慧交管”项目开发统一应用门户、应用平台,公安网、视频专网云平台、地理信息平台等部分二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8 14:23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智慧交管”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智慧交警”项目建设方案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完善高速公路前端智能感知系统,建设高速交警总队智慧交管大脑、统一应用门户、智慧交管应用平台、一体化指挥调度平台、智能化统一管理平台,升级高速交警总队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升级改造高速交警总队、11个支队、22个大队指挥中心配套设施,同时租赁移动警务服务、链路和机柜。
2.2 招标范围: 第五包:开发统一应用门户、应用平台;公安网、视频专网云平台、地理信息平台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4-19 09:00:00 至 2022-04-23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报名,并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05-11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人: | 河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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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路789号 | 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东土城路甲9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晓峰 | 联系人: | 张冉、赵筠 |
电话: | 0311-******** | 电话: | 010-******** |
传真: | / | 传真: | 010-******** |
电子邮件: | *******@qq.com | 电子邮件: | **********@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玉泉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62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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