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戒毒系统信息化及安防系统集成招标公告
司法戒毒系统信息化及安防系统集成招标公告
受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委托,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对福建省司法戒毒系统信息化及安防系统集成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JAG*******
2、项目名称:福建省司法戒毒系统信息化及安防系统集成
3、招标内容及要求:戒毒系统信息化及安防系统集成,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及第三章。
4、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 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
(3)预算价作为最高限价,合同包1预算价为********元,各品目号预算价详见招标货物(服务)一览表,各品目号报价超过该品目号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10.2。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闽财购办[2013]3号通知精神,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8月25日起至2014年9月10日,每天8:30-11:30,15: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
7、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元,若邮寄,需另加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
8、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保证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日上午8:00(北京时间)前到达本投标邀请提供的账户上,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必须注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否则不予确认。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将以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凭证为据,向投标人开具收到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未经确认的,视为未提交保证金,其投标将被拒绝。
开标结束后,保证金的退还工作按本文件第二章第12条规定处理。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10、11、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9月16日 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12、开标时间及地点:2014年9月16日 9:00(北京时间),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
13、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前歧路17号 邮编:350000
联系人:许剑、陈彬彬
联系电话:****-********、135*****986(许)
136*****328(陈)
集中采购机构: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4层 邮编:350003
项目联系人:黄筱卉、吴碧美
联系电话:****-********、********、****-********
招标文件发售、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综合科)
保证金确认联系电话:****-********
开户名称: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华林支行
网址:www.fjgpc.cn
福建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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