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松材线虫病松林林分改造招标公告

2013年度松材线虫病松林林分改造招标公告

增城段工程招标公告
增城市2013年度松材线虫病松林林分改造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函【2013】15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 现对增城市2013年度松材线虫病松林林分改造施工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市2013年度松材线虫病松林林分改造

二、招标单位: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关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增城市派潭镇、小楼镇、正果镇、增江街、新塘镇、荔城街、中新镇。

四、项目概况:该项目主要进行松材线虫病防治林分改造,总面积2031.9亩,其中派潭镇440.5亩、小楼镇234亩、正果镇586.4亩、增江街81亩、新塘镇375亩、荔城街193.5亩、中新镇121.5亩。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松材线虫病防治林分改造总面积2031.9亩,其中派潭镇440.5亩、小楼镇234亩、正果镇586.4亩、增江街81亩、新塘镇375亩、荔城街193.5亩、中新镇121.5亩。

3、工程造价暂定为:*******.58元。(最终以招标控制价为准)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4年 9 月 6 日至2014年 9 月10 日9时 3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4年 10月 9 日09 时 30 分,截止时间:2014年 10 月 9 日10 时 00 分。

2. 开标时间:2014年 10 月9 日10 时 00 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报名后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增城市荔城街增城大道2号金河湾3栋108号)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 5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 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文件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广东省或广州市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造林工程施工乙级或以上资质(不含公示期内资质,并通过年审),以及广东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证;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林业或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要求提交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本企业聘书、连续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4、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投入本工程施工管理及技术工种人员的最低标准》(附件三)。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造价员、材料员、资料员;上述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岗位资格证、职称证、毕业证、连续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持技术工种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包括:造林工、植保工、绿化工、森林管护工等技术工种人员各2名,须提交上述工种人员第二代身份证、职业资格证。

5、投标人自 2012 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经依法招标的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通过造林工程施工资质完成招标和承接的造价达到250万元或以上的造林业绩,并通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完成招标和承接的病虫害防治专项治理业绩)。需同时提供项目招标公告网页打印件、中标公示(告)网页打印件及中标公示(告)网上查询途径(相关网址)、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业绩时间和造价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7、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按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单独提交增城市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在招标公告截止时间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根据高检院、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高检会[2006]5号)的规定及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反贪贿赂局《关于工程项目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函》的要求,申请查询详见增城市人民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增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增江街教育路10号,办公电话:********)。

9、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办理备案登记,且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中的在册人员。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或B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诚信档案(A类或B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9 月 11 日至2014年 9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 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增城交易部( )报名,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本人提交报名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500元,收后不退。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报名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报名资料装钉成册,一式两份,壹份正本壹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3、不按上述要求的将不接受报名。

十三、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四、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其他法定媒体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五、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六、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国家现行规定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七、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异议受理电话:***-********。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署名投诉。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增城市林业和园林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8月 18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序号
项目
内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1式2份,不用装订)

原件



2
投标申请公函(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原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书证明书

原件



4
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5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年检页复印件

原件备查



6
企业造林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质证书正副本及年检页复印件

原件备查



7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毕业证、本企业聘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原件备查



8
投标人及其资质和项目负责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登记有效备案证明材料

原件

交易中心网上打印,报名时核查

9
投入本工程施工管理及技术工种人员一览表

原件

按附件三格式

10
投入本工程施工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岗位资格证、职称证、毕业证及社保证明等复印件

原件备查

岗位资格证、职称证按附件二要求提交

11
投入本工程施工技术工种人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等复印件

原件备查



12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申请人在此填写工程名称)

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

原件

按附件四格式

中标通知书

原件备查



施工合同

原件备查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原件备查



交易中心网上打印的招标公告

原件

报名时网上核查

交易中心网上打印的中标公示(告)

原件

报名时网上核查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业绩信息库网页上打印的业绩登记资料

原件

报名时网上核查

13
投标人按照附件五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14
外地施工企业在穗施工备案证明

原件备查

仅广州地区以外施工企业提交











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报名单位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4、本表中复印件资料须加盖单位法人公章。

5、本表中复印件资料,没有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将视为没提交该资料,资料不完整不接受报名。

附件二:

《投入本工程施工管理及技术工种人员的最低标准》

序号
人员
具体要求
人数

(一)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1
项目负责人
林业或园林绿化中级技术职称
1名

2
技术负责人
林业或园林绿化高级技术职称
1名

3
施工员
持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
1名

4
专职安全员
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1名

5
质检员
持有有效质检员岗位证
1名

6
造价员
注册造价师或造价员
1名

7
材料员
持有有效材料员岗位证
1名

8
资料员
持有有效资料员岗位证
1名

(二)
技术工种人员



1
造林工
持有有效职业资格证
2名

2
植保工
持有有效职业资格证
2名

3
绿化工
持有有效职业资格证
2名

4
森林养护工
持有有效职业资格证
2名

附件三:

投入本工程施工管理及技术工种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年龄
拟担任职务
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
学历

(一)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二)
技术工种人员




























































附件四:

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
条款
内容

1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2
发包人名称


3
发包人地址


4
发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姓名


5
发包单位项目负责人的移动电话或固定电话


6
合同总价


7
合同授予时间


8
合同工期


9
开工时间


10
竣工时间


11
招标公告的网上查询途径(相关网址)
网址:

12
中标公示(告)的网上查询途径(相关网址)
网址:

13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业绩登记资料的网上查询途径(相关网址)
网址:

注:1.每个类似工程业绩须单独列表。

2.投标人应确保网上核查到的招标公告是通过(或含有)本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招标的,否则不符业绩合要求,资格审查作不合格处理。

附件五: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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