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新希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鸡西市兴凯湖宾馆排污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鸡西市新希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鸡西市兴凯湖宾馆排污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鸡西市兴凯湖宾馆排污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其他安装

采购单位鸡西市新希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鸡西市公告时间2022年04月18日16:1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4月19日至2022年04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下午:14: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鸡西市中心大街253号二楼(哈尔滨银行东侧)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5月06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鸡西市中心大街253号二楼(哈尔滨银行东侧)
预算金额¥5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67-*******
采购单位鸡西市新希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鸡西市鸡冠区文化路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秦先生0467-*******
代理机构名称鸡西市新希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利城工程管理分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鸡西市鸡冠区文化路2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女士0467-*******

项目概况

鸡西市兴凯湖宾馆排污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鸡西市鸡冠区文化路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5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XWLC[2022]-006

项目名称:鸡西市兴凯湖宾馆排污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采购范围:(详细采购需求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完成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以及质保期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 工程地点:鸡西市兴凯湖
  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5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7月25日(具体以合同签订的开竣工日期为准)
  4.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5.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5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7月25日(具体以合同签订的开竣工日期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相应的政府采购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项目磋商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潜在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企业未处于被限制从业、被接管、经营异常、因重大税收违法被立案等违法违规情况;2)供应商营业执照应涵盖与本项目相符的营业范围,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技术、专业设备等方面具备履行本项目内容相应能力且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应配备项目经理(1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二级以上执业证书,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市政工程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1人)具备有效的岗位证,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有正规劳动合同,以上人员应证企相符、专业相符且在企业连续任职并缴纳社会保险不少于3个月;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竞标;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竞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竞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竞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竞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段竞标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竞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购买采购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6)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方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环节并被最终授予合同;7)供应商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主体、法定代表人或其委任的本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8)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失信被执行行为、行贿犯罪行为、异常经营情况、限制从业情况、税收违法立案情况等查询以下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拟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信誉证明截图,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9日至2022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鸡西市鸡冠区文化路27号

方式: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亲自报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获取报名表,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售价:¥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5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鸡西市中心大街253号二楼(哈尔滨银行东侧)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5月0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鸡西市中心大街253号二楼(哈尔滨银行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黑龙江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鸡西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公告要求,及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黑财采[2020]3号文件通知要求,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切断传播途径,进一步做好“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工作,本项目相关时间、地点安排均为暂定,可能会视本地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作出相关调整,请各供应商以相关公示为准。

2.本次公告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鸡西市新希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文化路27号        

联系方式:秦先生04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鸡西市新希望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利城工程管理分公司            

地 址:鸡西市鸡冠区文化路27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04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046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排污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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