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征管系统本地化改造项目采购需求
社保费征管系统本地化改造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 类别 | 内容 |
1 | 项目立项 | 项目立项时间:2021年12月28日 |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R有 £无 | ||
2 | 项目预算安排 | 总预算金额(万元): 40 |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 | ||
项目资金来源: | ||
3 | 项目采购内容 | 货物名称及数量:社保费征管系统本地化改造项目 |
服务内容:联合人社、医保开发数据实时传输查询软件,解决数据传输链条长导致数据阻塞无法定位问题,推进登记、缴费一链办理,增加基层辅助管理相关功能。 | ||
工程内容: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本地化改造包括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管控平台功能建设和江西省税务局对接新医保平台上线后的运维专项服务两部分。 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管控平台功能包括:系统管理、一单式跟踪、城乡居民专题三大模块。 | ||
4 | 项目实施时间 | 以签订合同为准 |
5 | 项目实施地点 |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
6 | 项目实施范围 | 按省局的要求完成社保费征管系统本地化改造 |
7 | 项目相关单位 | 需求部门: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验收部门: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 ||
8 | 采购意向公开 | R本项目已于2022年2月25日公开采购意向 |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 ||
9 | 支持中小企业 | £本项目(第 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
项目联系人:谌超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
社保费征管系统本地化改造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中共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要求,通过改革要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增强社保费治理能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保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部署,稳妥有序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江西省于2019年1月1日完成了标准版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的上线工作,实现了社保费各人群、各险种在税务部门的征收。
(二)项目内容
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本地化改造包括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管控平台功能建设和江西省税务局对接新医保平台上线后的运维专项服务两部分。社保费管控平台包括系统管理、一单式跟踪、城乡居民专题三大模块;江西省税务局对接新医保平台上线后的运维专项服务包括基础数据和入库数据核对维护、系统适配性优化等工作。
1.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管控平台
一单式跟踪:以“一单式”查询的角度,实现税务自主申报的一笔申报业务或人社传递的单个征集通知流水的数据的税务社保费业务全流程追溯,便于业务人员掌握人社缴费数据传输、共享平台数据接收、社保费标准版申报、征收、入库、反馈等全过程信息,掌握缴费业务动向,掌握全业务流转环节。
城乡居民专题:实现城乡居民人群的缴费进度分析、缴费情况全流程跟踪、缴费反馈跟踪、人社/医保记账监控等功能。
系统管理:主要包括岗位维护、机构岗位维护等功能。
2.对接新医保平台上线后的运维专项服务
配合江西省新医保系统进行基础参保数据和入库数据比对处理、系统适配性优化等工作。
二、投标/响应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时的当场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需求
为了解决当前在社保费征管过程中业务全流程跟踪困难、业务数据对账支撑不足、缺乏本地特色查询统计功能等问题,以标准版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为基础上本地化开发,提升对社保费业务全链条数据的监控水平,提高基层工作效率,主要包括社保费管理子系统管控平台功能建设和对接新医保平台上线后的运维专项服务,具体明细如下:
(1)应征信息全流程跟踪(一单式)
以“一单式”查询的角度,实现税务自主申报的一笔申报业务或人社传递的单个征集通知流水的数据的税务社保费业务全流程追溯,便于业务人员掌握人社缴费数据传输、共享平台数据接收、社保费标准版申报、征收、入库、反馈等全过程信息,掌握缴费业务动向,掌握全业务流转环节。
(2)城乡居民缴费进度分析
按主管税务机关分缴费年度查询城乡居民两险缴费进度情况,形成城乡居民两险征缴进度统计汇总报表。
(3)城乡居民街道乡镇缴费进度分析
按街道乡镇分缴费年度查询城乡居民两险缴费进度情况,形成城乡居民两险街道乡镇征缴进度统计汇总报表。
(4)城乡居民申报渠道分析
按主管税务机关,分年度、申报时间段查询统计城乡居民两险各种渠道申报城乡居民两险社保费的申报人次数、金额情况。
(5)岗位维护
对系统当前的岗位进行维护,分别可进行新增、修改、授权、启用、禁用和删除操作。
(6)机构岗位维护
对系统当前的机构岗位进行维护,可进行新增、修改、删除、关联人员身份和关联职能树操作。
为了全面提升我省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极大地缓解群众就医的医保报销问题,更好地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缩短新医保信息系统和税务系统磨合期,需要相互进行基础数据和入库数据核对维护、系统适配性优化等工作,确保多部门信息系统运行平稳有序。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基础参保和入库交易数据核对
江西省医疗保障平台的上线后,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基础信息全部以新增的方式发送税务系统,新医保系统融合全省各地市老医保系统,合并了大量重复参保人员以及社区村组街道乡镇,导致人员信息缺失、待遇无法及时享受,该项工作在上线后需要税务持续配合核对。
1、运维脚本开发和优化
我省上线全省统一医疗保障平台前,全省各地分布有14套医保经办系统,部署方式大多采用市级级部署,各系统的数据元素、数据结构、数据标准均不统一,数据之间关联度较低,数据质量差;由于管理方式和信息系统的不统一,部门之间信息不能共享,监管也就无法到位;各地逐步上线医疗保障平台过程中,需要对基础数据进行分析比对,核实校验,确保各部门数据准确、一致性高,没有歧义。
基础数据是标准版系统运行的基础,基础数据的质量直接关系到系统的运行效果,数据核对校准是保证数据运维准确,实现社保费管理子系统顺利运行、确保缴费人能够正常申报、准确缴费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其目的是在接收的医保发送的数据基础上,通过数据之间的业务对照关系,检查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通过数据整理,找出问题数据,再通过自动或人工修正使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达到一个新的高度,从而保证整理后的数据能够符合业务规则要求,以及为参保对象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保障服务。
①新老系统灵活就业人员基础数据核对;
②新老系统城乡居民基础数据核对;
(2)入库数据核对
为保证系统切换后,缴费人正常征缴,待遇正常享受,需要对所有入库反馈数据和新老医保系统接收入库数据进行核对。
①对于在老系统缴费人已申报入库的数据提供数据明细给医保,配合医保方找出未及时记账的人员,确保缴费人及时记账。
②对于在新系统缴费人已申报入库的数据提供数据明细,配合医保系统核对后,便于医保方推送未缴费人员明细。
2、基础参保和入库数据核对运维实施
(1)出具方案,撰写脚本
(2)预生产执行脚本,进行数据比对
(3)数据验证、监控
(4)最终生产环境执行、验证、监控
(二)系统适配性优化
系统适配性优化工作,是指通过分析新医疗保障系统业务办理后给税务部门系统传递数据的情况,校准双方需要优化的业务流程;确保双方各系统软件间的业务交互正常、确保各系统业务流程快速响应、满足业务及时经办的需要。
四、项目实施要求
项目实施要求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和人员投入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质量安全要求
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规范项目实施管理秩序,本次项目实施需要依据: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及相关规程规范结合项目实际进行项目实施;
2、项目开发要求
本项目开发必须符合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各项规范和标准要求。
3、项目实施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制定项目开发的总体工作计划,内容包括各阶段工作计划、里程碑计划、质量管理计划。
(2)投标供应商应提供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各类工具软件,并保证招标方的合法权益。
(3)开发过程中,根据招标方要求,对开发项目内容作一定程度修改和完善,投标供应商应予以积极配合并按时完成工作。
4、项目培训要求
投标供应商对所供软件的所有产品的基本使用方法对用户进行培训,在软件集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和技术指导。投标供应商需用户进行操作培训,指导用户正确使用本系统,并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解答和技术指导。
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本次项目中使用的产品所涉及的技术的基本原理以及技术难点、操作步骤等对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的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专门培训。
5、项目运维要求
中标人应建立全生命周期的质量保障体系,提供高质量的软件产品和服务,对用户在使用软件过程中提交的各类问题进行分析定位、提出解决办法和完成问题修改,直到问题被解决。
(二)人员投入要求
中标人应为项目顺利实施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系统升级过渡阶段的开发升级和故障排查及解决。
五、项目验收要求
1.主要内容
根据验收指标进行系统测试;采购人听取中标人等有关单位的汇报和对项目质量的评价意见;采购人审查中标人提供的文件、数据、技术文档等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中标人将该系统的所有技术文档和试运行报告,提交给采购人审核。
2.人员组成
验收团队由采购人、中标人的人员组成。
3.验收指标
系统验收需满足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中提出的系统功能及非功能性需求,满足各项技术指标, 保证项目质量。中标人应积极做好验收测试的配合与支持工作,并提交测试报告,对系统建设中存 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测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给出实质性响应。
4.移交与审核
中标人在项目验收阶段必须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详细设计资料及测试、用户文档等交 付给采购人。
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交的文档质量,做到内容齐全、标记正确、文字清楚、数据准确、图文表一致,并由采购人对资料完备性、内容针对性、内容充分性、内容一致性、文字明确性、图表详实性、 易读性、文档价值等进行审查确认。
验收通过后,中标人提出向采购人进行技术转移的方案和策略,并提供交付物清册,进行项目移交。
5.主要交付成果物
在软件产品提交后和项目完成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详细设计资料及测试、验收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并做出向采购人进行技术转移的方案和策略。 中标人提供的交付物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可运行的系统软件安装包;数据脚本代码(要求注释清晰明了,并提供详尽的文档说明);软件配置的初始化数据(迁移、补录后的数据,权限等);接口及其规范;软件系统开发过程各阶段产生的过程文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档:
交付物名称 | 介质形式 |
《项目进度计划》 | 电子/纸介质 |
《软件需求规格说明书》 | 电子/纸介质 |
《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 | 电子/纸介质 |
《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 | 电子/纸介质 |
《操作手册》 | 电子/纸介质 |
《系统测试方案与计划》 | 电子/纸介质 |
《测试报告》 | 电子/纸介质 |
《系统验收报告》 | 电子/纸介质 |
6.交付文档标准
中标人需要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交相应文档,并保证文档质量。
六、其他要求
1.项目保密要求
中标人及参与项目的所有人员应遵守采购人安全管理规范,现场一线工程师需与用户安全管理部门签订第三方安全保密协议,参与人员由中标人担保;招标人对于中标人提供的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传播。保密期限不受本项目期限的限制,在本项目履行完毕后,保密信息接受方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承担保密义务。因个人原因导致招标方安全泄密需承担法律责任。
2.知识转移要求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根据项目完成进度及时将服务过程中产生的详细资料及组织过程资产须交付采购人,并向采购人进行知识转移。
中标人应负责对采购人的技术支撑队伍进行运维培训,将项目涉及的技术和经验、环境保障、质量保障等知识和技能通过培训等形式转移给采购人。
3.知识产权要求
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技术资料、提交文件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
中标人交付给采购人的成果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果采购人因使用本项目成果或其中一部分而被第三方起诉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中标人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项目归档要求
中标人应按照采购人文件归档有关规定,对本项目所涉及的系统升级、测试验证、配置变更等各项工作文档按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数量、提供方式、提供时间等进行整理,并提交采购人归档。
七、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
(1)项目合同签订后第一次支付75%的合同款项。
(2)项目验收完成后1个月内,根据验收结果、合同履行情况以及合同约定的扣款项目,支付合同余款。
2.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3.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4.项目验收要求
1)项目验收时间要求
验收时间:项目建设完成后1个月内完成对中标方的工作结果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资料要求
中标方应当在验收前做好必要准备工作,在项目建设完成后5日内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工作报告以及在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总结性技术文档,招标方应当在收到验收申请后5 个工作日内开始验收,在验收合格后,由双方签署验收报告并加盖公章。
5.知识产权
中标供应商需保障采购人或使用单位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起诉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供应商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中标供应商应赔偿该损失。
标签: 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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