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优化升级项目采购需求

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优化升级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前附表

序号

类别

内容

1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时间:2021 年11月26 日

项目立项证明文件:R有 £无

2

项目预算安排

总预算金额(万元): 40

当年预算安排金额(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

3

项目采购内容

货物名称及数量:“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优化升级:

服务内容:“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优化升级

工程内容:“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优化升级

4

项目实施时间

1.完成企业、自然人安全认证登录优化及线上实名采集、消息中心服务优化(消息推送、消息订阅、数据统计、待办提示、与省大数据平台对接自动推送预警信息等)。

2.完成税务“云办税”在内的各项税务服务优化功能建设:主要包括税务“云办税”服务、个税查询功能、办税进度查询、用户反馈意见上报、发票票种核定、完税证明业务开具、税务违法行为记录查询;增加注销预检功能;增加“年度税务账单;省政府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对接;以及与省政府“赣服通”税务专区开发对接工作等。

3.实现“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对接省税务区块节点、省政府省级区块链节点,通过“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实现不动产交易上链等。

4.税务端分类分级功能升级。支撑“五员”管理体系,升级推广应用分类分级功能,实现分事中任务分派、事后调查任务随机分配、统计分析、分类分级维护、系统配置五大功能模块,支撑分类分级管理的任务自动分发,确保业务事项前移后的后续管理跟踪,探索业务事项自动化处理。

5.本项目提供一年免费驻场运维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在免费运维服务期内提供有关本系统的监控、优化、技术支持、版本升级等服务,确保系统能够高效、稳定的运行。

5

项目实施地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6

项目实施范围

按省局的要求完成“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升级改造

7

项目相关单位

需求部门: 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验收部门: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8

采购意向公开

R本项目已于2022 年2月25日公开采购意向

£本项目经立项审批不公开采购意向

9

支持中小企业

R本项目(第 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预留预算金额的%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且已履行报批手续。

项目联系人:李科联系人办公电话和手机:********
“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优化升级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为贯彻额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中要求2021年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能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能掌上办理,2022年建成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

2021年1月起,江西省开始在全省推广“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用于实现税务人之间、税务人与纳税人缴费人之间的信息精准交互、办税办公精准联通。利用微信的社交及平台化能力,在实名办税系统、电子税务局和江西省税务局微信服务号基础上搭建的“微”电子交互平,自上线以来,先后组织开发百余个功能,已有60.2万纳税人、1.98万人税务人关注并使用平台。省内各级税务机关通过该平台精准推送政策宣传和申报及缴费提醒消息共计123.12万条。

根据各地应用实际以及意见反馈,江西省税务局进行分析总结,对平台的功能完善及系统优化开启新一轮的探索与研究。

(二)项目内容

在现有“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为纳税人提供更多的服务,建设的内容主要如下:

1.优化安全认证登录。(1)增加双因子登录认证:根据总局建设规范,对企业、自然人增加双因子认证,对接支付宝、微信端内刷脸模式;(2)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法规进行平台信息安全升级改造,提升纳税人个人信息、生物识别信息(人脸信息)安全保护水平。

2.“云办税”服务中心。云办税,即依托微电子交互、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利用微信客服系统功能,将大厅人员从线下搬到线上,实现线上“面对面”为纳税人回复和办理涉税涉费事项。主要模块包括纳税人端(微信入口)和税务管理端(管理后台)两部分。

3.优化不动产交易模块,实现增量房、存量房等不动产交易信息上链。(1)实现“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中的不动产交易业务与省税务区块链节点对接并上链。(2)实现“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中的不动产交易业务与省政府省级节点对接并上链。

4.优化消息中心服务。(1)新增消息订阅,纳税人直接通过移动端可以在线订阅消息等功能。(2)新增消息接收未读数量统计功能,让纳税人清晰知道消息的未读情况。(3)新增申报、缴税、文书审批等待办业务数量提示功能等。(4)与大数据平台对接,实现精准推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复制推广精准推送措施的通知》(税总信息办便函〔2021〕26号)要求:持续优化全国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推动*****知识库标签与总局云平台大数据纳税人标签融合统一,打通总局与各省微信、征纳互动平台推送链路,建立精准推送机制,实现政策文件精准标注,推送内容自动获取,优惠政策直达快享,进一步促进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

5.优化办税服务,提升用户新体验。(1)与个税ITS系统对接,实现个性信息查询,纳税人通过“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输入身份证号码、证件类型、姓名调用ITS接口以加密PDF文件返回个人信息。(2)办税进度查询:实现通过“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在线实时查询文书办理的进度情况;(3)用户反馈意见上报:增加纳税人意见反馈功能开发;(4)发票票种核定:增加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事项;(5)完税证明业务开具:可实现对已申报缴款的税费进行完税证明查询及完税证明开具;(6)税务违法行为记录查询:增加纳税人税务违法行为记录查询;(7)增加注销预检功能;(8)增加“年度税务账单功能.

6.赣服通税务专区对接。根据省政府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赣服通”建设工作方案》中建设部门特色专区的要求,切实把“赣服通”建设好、管理好、运营好、维护好,各部门要求按照此接入指南开展部门特色专区建设工作。省税务需要不断推进赣服通专区建设,将现有的46项业务拓展到56项,并不断优化现有的功能。

7、税务端分类分级功能升级。支撑“五员”管理体系,根据分类分级管理要求,升级推广应用分类分级功能,实现分事中任务分派、事后调查任务随机分配、统计分析、分类分级维护、系统配置五大功能模块,支撑分类分级管理的任务自动分发,探索业务自动化办理,确保业务事项前移后的后续管理跟踪。

二、投标/响应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时的当场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需求

(一)功能性需求

为进一步深入落实放管服要求,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在现有“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主要包括优化安全认证登录、云办税服务中心、不动产交易上链、消息中心服务、办税服务、赣服通税务专区、日志管理、统计查询、系统管理九大模块,具体明细如下:

1.优化安全认证登录及线上实名采集

(1)双因子登录认证

根据总局建设规范,在“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中增加双因子认证,实现企业通过账户+密码+微信刷脸认证;账户+密码+支付宝刷脸登录;实现自然人通过账户+密码+微信刷脸认证;账户+密码+支付宝刷脸认证登录。同时实现支付宝、微信端内刷脸认证模式。

(2)《个人信息保护法》平台信息安全升级改造

2021年11月1日起正式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范了各领域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针对纳税人员个人信息、生物识别信息(人脸信息)将采取严格保护措施,在信息被采集者充分之情前提下自愿签订《个人信息保护告知同意书》《人脸识别服务协议》。根据相关法规对电子微交互平台进行以下升级改造:

1)纳税人端实名认证登录个人信息保护协议签订功能开发;

2)实名采集个人信息保护协议签订功能开发;

3)实名采集变更个人信息保护协议签订功能开发;

4)企业微信通讯录添加个人信息保护协议签订功能开发;

5)第三方支付个人信息保护协议签订功能开发。

2.建设“云办税”服务中心,实现税务远程办便民需求

(1)纳税人端

实名认证登录服务:通过“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实名认证登录后,跳转至“云办税”,完成实名认证登录。

客服对话:提供“一对一”在线客服对话功能,通过手机微信端实现征纳双方文字、语音、图片、文件的传递。

消息提醒:设置消息提醒类型,按需求选择新记录提醒或排队等候提醒。

高级客服服务:当业务较为复杂时,大厅人员可以发送企业微信名片给纳税人,添加好友等功能,方便大厅人员在对话结束之后主动联系到纳税人。还可以在非工作时间提供延时服务。

(2)税务管理端

权限管理:按照省、市、县三级机构,提供分配配置不同层级的管理员权限,实现辖区内团队的管理。

客服管理:提供客服人员添加/删除、接待规则设置、排班设置等内容。

资料在线接收:税务工作人员通过对话框向纳税人退税资料上传链接。纳税人移动端上传相关资料后,税务端工作人员实现在税务内网资料接收工作。

快捷回复设置:客服可以自行设置工作所需的快捷回复,快捷回复分为“我的回复”和“共同回复”两类。

工作时间设置:设定客服在线时间,在工作时间分配接待任务,非工作时间停止接待任务。

3.优化不动产交易模块,实现增量房、存量房等不动产交易信息上链

(1)实现“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中的不动产交易业务与省税务区块链节点对接并上链。

具体明细包括:

?访问令牌服务。与省税务区块链节点进行对接,调用之前,先进行认证及访问授权。

?上链接口服务。与省税务区块链节点上链接口对接,为不动产交易实现上链接口服务。

?修改链接口服务。与省税务区块链节点修改链接口对接,实现数据修改服务接口。

?查询链接口服务。与省税务区块链节点查询链接口对接,实现查询上链数据。

?溯源接口服务。与省税务区块链节点溯源接口对接,实现查询某个数据上链、更新链历史信息接口服务。

?数据变化查询接口服务。与省税务区块链节点数据变化查询对接,实现获取区块链数据变动(含新增、修改、删除、业务状态变化等数据变动)查询服务。

?数据变化消息订阅接口服务。与省税务区块链节点数据变化消息订阅接口对接,现区块链数据变动通知服务(含新增、修改、删除、业务状态变化等数据变动),由税务区块链基础设施主动向消息订阅者提供消息通知服务。

(2)实现“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中的不动产交易业务与省政府省级税务区块链节点对接并上链。

?访问令牌服务。与省级税务区块链节点进行对接,调用之前,先进行认证及访问授权。

?上链接口服务。与省级税务区块链节点上链接口对接,为不动产交易实现上链接口服务。

?修改链接口服务。与省级税务区块链节点修改链接口对接,实现数据修改服务接口。

?查询链接口服务。与省级税务区块链节点查询链接口对接,实现查询上链数据。

?溯源接口服务。与省级税务区块链节点施溯源接口对接,实现查询某个数据上链、更新链历史信息接口服务。

?数据变化查询接口服务。与省级税务区块链节点数据变化查询对接,实现获取区块链数据变动(含新增、修改、删除、业务状态变化等数据变动)查询服务。

4.优化消息中心服务

(1)优化消息推送。可自定义多维度推送通知消息至纳税人微信端。消息类型包括管理消息(催报催缴、通知公告等)和服务消息(税收政策、服务提醒等),纳税人实时接收微信消息提醒,并阅读消息。可实现已读、未读数据统计。

(2)新增消息订阅,纳税人直接通过移动端可以在线订阅消息等功能。用户根据需求可自主订阅消息,用户在关键行为节点(如申报缴费)或消息发布后,能在微信端自动收到消息通知。消息类型包括:通知类(风险提醒、税局通知、政策推送)、交互类(问卷调查、收入预测、税源预测)。

(3)新增消息接收未读数量统计功能,让纳税人清晰知道消息的未读情况。

(4)新增申报、缴税、文书审批等待办业务数量提示功能等。

(5)与大数据平台对接,实现精准推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复制推广精准推送措施的通知》(税总信息办便函〔2021〕26号)要求:持续优化全国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标签体系,推动*****知识库标签与总局云平台大数据纳税人标签融合统一,打通总局与各省微信、征纳互动平台推送链路,建立精准推送机制,实现政策文件精准标注,推送内容自动获取,优惠政策直达快享,进一步促进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

5.新增税收服务事项,丰富线上办税应用场景

(1)与个税ITS系统对接。实现个性信息查询,纳税人通过“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输入身份证号码、证件类型、姓名调用ITS接口以加密PDF文件返回个人信息。

(2)办税进度查询。实现通过“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在线实时查询文书办理的进度情况;纳税人通过该功能可对办税进度及结果、申报缴款、定额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定额发票、其它凭证违法违规、纳税信用等信息进行查询。

(3)用户反馈意见上报。增加纳税人意见反馈功能开发。实现针对用户提供办税服务中涉及到的疑问、投诉、举报、内容审查、优化建议或平台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提供文本上报功能,帮助用户遇到问题时得到及时处理,提供更好服务。

(4)发票票种核定。增加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事项。该功能实现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需领用发票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发票领用手续,确认领用发票的种类、数量、开票限额等事宜。

(5)完税证明业务开具。纳税人登入“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可实现对已申报缴款的税费进行完税证明查询及完税证明开具。支持纳税人按照时间类型、所属期起、所属期止、税种等查询条件进行筛选,对选择的完税记录支持本地下载PDF格式,开具完税证明。方便纳税人用于证明已完成纳税义务。

(6)税务违法行为记录查询:增加纳税人税务违法行为记录查询。根据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完成包括但不限于:登记待处理信息查询、责令限期改正信息查询、责令限期缴纳税款信息查询、简易程序处罚信息查询、一般程序处罚决定处理信息查询、延(分)期缴纳罚款申请审批信息查询、查补税款和罚款变更或补充处理信息查询、税务行政复议信息查询。并提供文书制作日期起、文书日期制作止等查询筛选功能。

(7)注销预检。需要办理注销的纳税人通过注销预检功能查看未办结的涉税费事项,自行判断是否满足办理注销条件。

(8)“年度税务账单”。该账单以“年”为统计周期,生成企业“年度税务账单”,纳税人在手机上就可精准掌握全年税费缴纳情况、网上及窗口缴纳税费次数、享受税收优惠情况、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及提示、纳税风险提示等涉税信息。

6.与省政府赣服通税务专区对接升级

根据省政府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赣服通”建设工作方案》中建设部门特色专区的要求,切实把“赣服通”建设好、管理好、运营好、维护好,各部门要求按照此接入指南开展部门特色专区建设工作。省税务需要需要不断推进赣服通专区建设,通过“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与“赣服通”平台的对接,将“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上的各项便民惠民涉税服务应用赋能在“赣服通”上, 进一步拓展“非接触式”和“一次不跑”线上办税缴费服务渠道,将现有的46项业务拓展到56项,并不断优化现有的功能。具体内容包括:安全认证、办税中心(通用申报、双定户申报、附加税申报非税收入申报、未申报查询等40余项涉税业务功能的进一步优化)、咨询中心(智能咨询、在线人工服务、税务专题知识库、网上留言等功能对接)、消息中心(税局通知、风险提醒、税收政策、税收问卷调查、消息提醒等功能)、用户中心(线上实名采集优化、实名人员绑定优化、办税身份管理、企业信息查询、红利账单等功能)、公众服务(纳税期限、纳税人学堂、个税计算器功能对接)等。

7.税务端分类分级功能升级

支撑“五员”管理体系,根据分类分级管理要求,升级推广应用分类分级功能,实现分事中任务分派、事后调查任务随机分配、统计分析、分类分级维护、系统配置五大功能模块,支撑分类分级管理的任务自动分发,探索业务自动化办理,确保业务事项前移后的后续管理跟踪。

8.与省政府电子证照系统对接

根据省政府要求,与省政府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对接,实现企业或自然人在政务服务系统中办理业务时,自动调用税务接口。税务经过统一安全认证后推送相关缴费证明和缴税证明至电子证照系统。

9.日志管理

主要实现系统关键业务日志、异常日志新增、修改、删除、统计分析等管理。

10.统计查询

主要实现不动产上链信息统计,包括不动产交易上链汇总统计、不动产交易上链汇总统计(按各地市)、分渠道上链统计(线上、协同部门)、按业务类型上链统计(增量房、存量房、非住宅)查询。

11.系统管理

主要实现移动端多渠道接入设置管理、接入渠道管理、接入服务管理、接入权限管理等系统参数管理功能。

12.本系统与其它系统关联性

由于“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是实现税务人员与纳税人的“点对点”、“面对面”互动的服务平台,在服务过程中,需要通过统一的出口服务渠道以及推送相关的业务信息,所以该系统需要与现有的多个系统进行交互,关联的系统包括金三核心征管系统、统一纳税人端渠道电子税务局系统、“江西省税务局”微信服务号、短信平台、非税收入以及内部税务干部使用的电子工作平台系统等,需要熟悉与这些关联系统交互的方式和相关接口,以便进行项目的开发实施。

12.1 与金三核心征管系统的关系

电子税务局是实现互联网上纳税人端涉税业务受理和税务人端涉税管理的载体。金税三期系统通过应用接口、数据服务等方式为电子税务局提供支撑,实现纳税人管理、申报征收、发票管理、风险处理等涉税业务的办理。电子税务局将纳税人端受理的业务及税务人端办理的结果通过接口与金税三期系统实现交互。

12.2 与电子税务局的关系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建设规范(2020版)》要求,所有纳税人端网上涉税系统必须统一整合纳入电子税务局,整合方式以应用集成方式为主,为纳税人提供统一渠道、统一界面、统一登录的“网上一窗式”涉税业务办理体验。“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则需要按照总局金税三期工程纳税服务系统第三方接入标准规范接口接入电子税务局,如调用电子税务局的身份认证接口、申报纳税接口、发票办理接口、实名登记接口、涉税办理接口等等;同时“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借助于电子税务局的消息网络通道,实现内部税务干部与外部纳税人之间的消息互动。

12.3 与“江西省税务局”微信服务号的关系

“江西省税务局”微信服务号主要定位为税务微门户网站,主要为社会公众提供政策法规、通知公告、纳税人学堂的公众服务类信息内容;同时集成微办税的、微咨询的服务菜单入口。“江西省税务局”微信服务号总体上是江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的渠道延伸。“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是以纳税人办税服务为中心,通过实名用户认证,基于点到点的消息推送与涉税服务。

12.4 与短信平台的关系

短信平台主要定位为纳税人、税务干部发送短信,包括税收宣传、通知公告、催报催缴等信息。“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是在短信平台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利用微信渠道实现实名+超级短信的模式,当纳税人通过短信未发送成功的消息,可通过微交互平台进行微信推送,暂无微信的用户即可通过短信进行发送。

12.5 与电子工作平台的关系

电子工作平台主要面向税务干部使用的在线协同的电子工作平台,目前税务干部通过此平台与纳税人进行涉税业务交互,如短信推送、在线审批、电子文书发送等等。微交互平台是覆盖纳税人端、税务人端,覆盖移动办税的基础性平台,畅通电子税务局及电子工作平台,税企之间、税务干部之间的信息交互,实现税企沟通精准,咨询服务智能,管理服务融合,办公沟通一体,切实提高征管效能和服务质量“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税务端的相关业务。

12.6.与非税收入信息互联互通平台的关系

2021年8月,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上线“非税收入信息互联互通平台”,将水土保持补偿费等非税收入征缴实现线上征管流程,同时联动财政、生态环境、水利、人防等部门形成非税收入计征、缴款信息共享的互联互通平台。实现缴纳非税收入“一门、一站、一次”办理,无须纳税人在非税收入行政主管部门与税务部门间“两头跑”。“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作为纳税人移动端申报缴纳和信息推送的重要渠道,对建成和完善我省税务缴费服务体系,打造税务系统非税收入征缴“便民、高效、安全”环境提供有力支持。


(二)非功能性需求

由于“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项目是面向外网纳税人的服务,需最大程度维持系统提供不间断服务(7x24小时),所以必须考虑到以下几点特性:

1.系统高效性。

“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业务面向广大纳税人服务,纳税户在通过此平台办业务时对系统快速反应需要更高的要求,这需要“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在运行时能够提供更高的性能和效率。

2.系统稳定性

在庞大的网上办税、办事压力下,其对“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的压力会产生峰值冲击,对于这一点,需要“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系统有较高的稳定性,才能充分的为广大纳税户提供相应的优质服务。

3.系统安全性

“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涉及到纳税数量和逃避税违法,其要求系统具有严格的安全性保障,以保证纳税户的网上办税业务的安全性,同时需保证网上办税的数据安全性和防伪验证。

4.系统不间断性

作为纳税户办理涉税事项的服务系统,需要拥有7x24小时的不间断服务特性,这需要在系统架构中切实落实无单点故障和完备的灾备系统。

5.系统扩展性

“微”电子交互平台(“赣税行”掌上服务平台)是随着社会环境的发展而逐步发展出来的新一代智慧电子税务局系统,同时作为业务服务系统直接服务于纳税人,在形成统一标准的服务体系过程中,需要长期的推广和发展过程,这个过程也会推动系统向更深入和广度发展,这需要系统具有强扩展性。

四、项目实施要求

(一)实施地点

由采购人指定具体的开发实施地点,建设单位项目人员必须服从指定地点的人员管理、作息时间、办公室工作规定等。

(二)开发人员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需要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完成开发,并试点上线,要求投标方需驻省税务局现场的开发人员(不允许兼职)至少5人以上。

(三)驻场运维人员要求

中标方承诺在本项目运维期内为本项目投入不少于2人的省税务局驻场运维服务团队,另外还需提供售后服务团队投入全省的运维服务。

(四)培训要求

1. 提供对使用用户有关本系统的操作培训,培训现场进行技术支持、案例实操,提升培训效果。培训地点由江西税务进行指定。

2. 提供对全省上线单位统一的有关本系统的操作培训,确保上线单位的师资人员熟练掌握本系统的操作。

3. 提供对省局技术人员、系统管理员有关本系统的系统管理、配置管理的培训,确保系统管理员、技术人员能够对本系统进行启动、停止、监控、配置等管理性操作。

4. 为江西税务提供以上培训内容的整体培训方案、培训课程等。

(五)售后服务要求

1. 本项目提供一年免费驻场运维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在免费运维服务期内提供有关本系统的监控、优化、技术支持、版本升级等服务,确保系统能够高效、稳定的运行。

2. 定期向江西税务项目负责人汇报系统的运行情况,以及运维问题处理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等。


五、项目验收要求

系统上线运行1个月后,采购方评估系统是否满足设计要求,并按照按合同相关约定启动系统验收工作,承建单位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的软件项目建设规范,提供完整的与该项目相关的各类过程文档及相关资料,验收交付物内容包括:

ü最终版本的可运行的系统;

ü最终版本的源代码;

üAnt(1.5.x以上版本)的版本创建脚本(仅针对在Java平台开发的系统);

ü软件系统使用的全部软件工具的列表;

ü软件系统开发过程中产生的关键性的阶段成果;

ü与业务系统交互的接口调用文档、操作手册、需求规约文档及设计等文档。

六、项目技术支持服务要求

本项目提供一年免费驻场运维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在免费运维服务期内提供有关本系统的监控、优化、技术支持、版本升级等服务,确保系统能够高效、稳定的运行。

七、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

需要根据税务总局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纳入开发和应用管理的信息化项目,需列明开发管理的过程监理、中期报告审议、验收资料审议等相关要求。

八、其他要求

运维服务人员需遵守江西税务安全管理规范,现场一线工程师需与用户安全管理部门签订第三方安全保密协议,因个人原因导致招标方安全泄密需承担法律责任。

九、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式

(1)项目合同签订后第一次支付50%的合同款项。

(2)2022年8月底前第二次支付30%的合同款项。

(3)服务期满验收完成后1个月内,根据验收结果、合同履行情况以及合同约定的扣款项目,支付合同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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