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佳铁路主要物资招标公告
哈佳铁路主要物资招标公告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
宾西北至平安屯段站前工程
(钢材、水泥、钢绞线、锚具、粉煤灰、外加剂)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 CRCC2014-WZCG-1902-HJZQ6-001
1. 招标条件
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工程已由发改基础[2014]54号《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和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哈尔滨至佳木斯铁路客货共线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办函[2014]4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哈佳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钢材、水 泥、钢绞线、锚具、粉煤灰、外加剂等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标段为新建线路HJZQ-6标,起点里程DIK224+785.02,终点里程DIK275+013.44,全长50.32正线公里,其中:桥梁17256.45延长米(特大桥15047.56延长米/11座、大桥2127.97延长米/9座、中桥80.92延长米/1座)、框构小桥1165.12顶平米/3座、盖板箱涵1697.74横延米/43座、框架涵1688.18横延米/57座;隧道2座/2.245km;路基30.819km,挖方约355.08万方,填方约313.09万方;制架T梁1532单线孔,共计3064片。其中32mT梁2984片,24mT梁80片;本标段设达连河站、依兰站2个站,总工期54个月。
2.2招标内容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
单位 包件
数量 交货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 注
1 HJGC01 钢材 各种 吨 26206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哈佳铁路各工地
3000 2014年9月按工期进场
2 HJGC02 钢材 各种 吨 26206 3000
3 HJSN01 水泥 各种 吨 160462 3000
4 HJSN02 水泥 各种 吨 160462 3000
5 HJGJX01 钢绞线 Φ15.2 吨 10860 2000
6 HJMJ01 锚具 各种 套 56000 2000
7 HJFMH01 粉煤灰 Ⅰ级 吨 24000 1000
8 HJFMH02 粉煤灰 Ⅰ级 吨 24000 1000
9 HJFMH03 粉煤灰 Ⅰ级 吨 16000 1000
10 HJJSJ01 减水剂 聚羧酸 吨 1500 2000
11 HJJSJ02 减水剂 聚羧酸 吨 1500 2000
具体招标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以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钢材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1.2.生产能力:生产商需具备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
3.1.3.财务能力:钢材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3.1.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
3.1.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近三年至少二份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新签合同);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1.6.其他:代理商须具有由提供投标物资生产企业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确认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生产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钢厂进行投标,所投钢筋的生产厂家必须是原铁道部公布的合格供应商名录范围内的产品;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2 水泥投标人资格条件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生产厂家注册资金1.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3.2.2.生产厂具备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具备低碱水泥(含碱量≤0.60%)生产能力。
3.2.3.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4.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文件规定,具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2.5.申请合格供应商的企业需出具近三年3个以上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3.2.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2、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2.7 申请合格供应商的企业需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3钢绞线投标人资格条件
3.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2.生产能力:生产商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及以上,具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的相关规定。
3.3.3.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具有投标物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
3.3.4.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近三年至少二份国家或客专铁路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新签合同);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3.5.其他: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4.锚具投标人资质条件
3.4.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3.4.2.生产能力和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锚具年产量在400万孔及以上。
3.4.3.质量保证:生产商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具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检测报告。
3.4.4.供货业绩和履约能力:投标人需出具至少二份近三年国家或公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新签合同);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4.5. 其他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跨地域的供应和资源调配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5粉煤灰投标人资质条件
3.5.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
3.5.2.生产能力:生产商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10万吨以上,能生产Ⅰ、Ⅱ级粉煤灰。代理商投标的物资必须是电厂原厂生产的粉煤灰。
3.5.3.财务能力: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3.5.4.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近两年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检测报告。
3.5.5.供货业绩和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新签合同);生产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5.6.其他要求:投标人要注明粉煤灰来源电厂详细名称及地址,代理商要出具电厂的代理授权书。供应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
3.6外加剂投标人资质条件
3.6.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
3.6.2.投标人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CRCC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6.3.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符合《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铁建设【2010】255号)规定,具有近两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
3.6.4.投标人需出具近三年3个以上的国家或铁路大中型工程项目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因产品质量问题被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或清除出铁路建设市场的不得参与投标。
3.6.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12、201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
3.6.6. 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9月4日至2014年9月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哈佳铁路项目经理部物资设备部,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生产许可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以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需要提供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城东工业园区健康街102号。
4.2招标文件售价见2.2招标内容,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年9月27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9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和平路17号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公司5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
开标时间为 2014 年9月27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为: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和平路17号中铁十九局集团第二工程公司5楼会议室。
7.8. 投标保证金
8.1本次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按如下金额递交:钢材每包件30万元;水泥每包件30万元;钢绞线每包件10万元;锚具每包件10万元;粉煤灰每包件10万元;减水剂每包件10万元。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14年9月19日16时00分前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本次招标人的资金账户(不接受现金),过期视为放弃投标。
8.2投标保证金在本次投标后按规定退还。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哈佳铁路项目经理部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城东工业园区健康街102号。
联 系 人:李军 仇雪
电 话:186*****866 185*****286
传 真:****-********
电子邮件:********7@qq.com">********7@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兰县支行
账 号:****************1
中铁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哈佳铁路项目经理部
201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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