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乐县畜牧业发展五年整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关于《平乐县畜牧业发展五年整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要求,现将我单位起草的《平乐县畜牧业发展五年整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意见建议的征求要求如下:

一、本县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公民都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的,应当说明依据、理由;

三、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的,请于2022年5月5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并注明建议者的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平乐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地址:平乐县平乐镇南洲新区三鑫红帆城售楼部旁

邮编:******

电子邮箱:plxnyncj@guilin.gov.cn

联系电话:0773-*******

平乐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平乐县畜牧业发展五年整体规划

(2021-2025年)

项目承担单位:平乐县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平乐县农业农村局红帆城3栋

项目编制单位:广西建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宁市经开区壮锦大道27号盛天领域3号楼810号房

2021年12月


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 邱宝华

项目分管领导: 余小江

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 吴翠红

编制单位项目负责人:李玑

规划编制人员:

吴翠红 平乐县畜牧站 站长/高级畜牧师

胡树养 平乐县农业农村局植保站 农艺师

阳 琼平乐县畜牧站 副站长/兽医师

陈爱春 平乐县张家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畜牧师

宾雪梅 平乐县畜牧站 畜牧师

余桂凤 平乐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医师

陶 春 平乐县平乐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兽医师

陶 杰 平乐县平乐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兽医师

蒋金全 平乐县二塘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兽医师

韦春燕 平乐县沙子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兽医师

梁桂聪 平乐县畜牧站 兽医师

韦 宽 广西建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

许小龙 广西建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绘图技术员

校对:洪玮 广西建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首席技术顾问

目录

第一章 总论1

第一节 规划背景及意义2

第二节 规划依据9

第三节 规划期限11

第四节 规划范围12

第二章 发展基础13

第一节 发展概况13

第二节 发展条件19

第三章 平乐县畜牧业发展指导方向25

第一节 指导思想25

第二节 基本原则26

第三节 发展目标27

第四章 发展区域和产业布局31

第一节 总体布局31

第二节 产业布局37

第五章 主要任务39

第一节 优化全县畜牧业产业结构39

第二节 推动全县畜牧业绿色发展39

第三节 切实提高动物疫病防控水平41

第四节 提升全县畜牧业信息化水平42

第五节 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42

第六节 培育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43

第七节 推动屠宰加工健康发展44

第六章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45

第一节 重点工程45

第二节 重点项目54

第七章 保障措施56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56

第二节 强化监督检查58

第三节 完善扶持政策58

第四节 强化服务指导59

第五节 创新发展机制60

第六节建立预警机制61

第八章 附 图62

第一章 总论

畜牧业前连种植业,中连加工业,后连流通和服务业,承农启工,是保障食物安全和居民生活的战略产业,是农业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农业现代化的标志性产业。畜牧业具有进入门槛低、覆盖面广、投资见效快、商品率高等特点,非常适合农户家庭式发展,

是农村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之一。特别在现阶段,畜牧业作为产业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促进乡村经济发展的主力担当,又是保障“菜篮子”供应的拳头产品,是农民巩固脱贫成果、实现增收致富的好产业。

近年来,随着平乐县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发展,特别是畜牧业的快速发展,由粗放式养殖模式带来的环境污染、质量安全隐患和生态破坏等问题也越来越显现,制约了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以种养结合、秸秆综合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处理循环利用和畜牧投入品科学使用为主线,整体构建农牧结合的绿色低碳循环体系,加快发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生态保育型的现代畜牧业,是未来平乐县畜牧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为响应《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广西现代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桂政发〔2019〕7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畜禽现代生态养殖示范场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农厅发〔2019〕50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广西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6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促进畜禽养殖与生态环境的协同发展为目标,按照绿色低碳循环模式的发展思路,从自然资源保护、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优良品种培育、规模化标准化养殖等角度,开拓平乐县畜牧业发展的新途径,加快畜牧业现代化进程,特编制《平乐县畜牧业发展五年整体规划》。

第一节 规划背景及意义

一、宏观背景

当前,畜牧业的大发展一方面为居民提供大量的畜禽产品,另一方面传统畜牧业的发展与资源、环境、人口、技术等因素不相协调,部分因素已严重制约产业发展。

(一)畜牧养殖污染凸显

随着我国居民肉类消费的增长,养殖业已成为农业污染的最大来源,养殖污染占到农业面源排放总量的90%以上。农业农村部官方数据显示,全国畜禽粪污年产生量约38亿吨,其中畜禽直接排泄的粪便约18亿吨,养殖过程产生的污水量约20亿吨。2020年全国碳排放的100亿吨总量中,农业碳排放约20亿吨,基本是畜牧养殖业产出。畜禽废弃物数量大,所含的污染物数量和种类非常多,容易污染空气、土壤和水体,导致蚊虫滋生、携带大量的病原微生物,对人类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粪便发酵后分解产生大量的氨气、二氧化碳、甲烷、硫化氢和胺类等,加重环境污染程度,易引发呼吸道疾病,导致畜禽生产能力下降,畜禽产品产量和质量降低。

(二)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严峻

据全国畜禽疫病普查,我国共有各类畜禽疫病上百种,70年代以来,新增畜禽疫病就达37种。畜禽疫病已成为影响我国畜牧发展的一大障碍,每年仅猪鸡因病死亡的直接经济损失约为260亿元以上。近年来,我县畜牧业迅猛发展,但还未达到现代畜牧业“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和粪污处理无害化”的标准,存在普通疫病多发、重大疫病时有发生、防疫力量薄弱等问题,给生产和社会造成了较大影响,2017年,我县同安镇大里村一居民感染H7N9型禽流感后死亡,2018年8月以来出现在国内的生猪非洲猪瘟,系属于一种传染性极强的动物传染病,给我县生猪养殖产业和肉产品市场供应带来了巨大的影响。

(三)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较大

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养殖基础设施薄弱,卫生条件差,养殖密度大,交叉污染严重;二是有的规模养殖场(专业户)长期直接以泔水作为饲料,给畜产品质量安全埋下隐患,严重影响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畜禽粪便不进行无害化处理,随意排放;四是将病死畜禽随意抛弃,甚至出售,不作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五是有的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滥用兽药或使用劣质兽药,不按规定执行休药期,甚至无视国家有关禁令,在饲料、饮水中添加对人体有害的违禁药物,药物残留隐患大等因素,上述诸多因素都将对畜产品的质量安全产生较大影响。

(四)产业发展投入不足

畜牧业是大农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属弱势产业,自身积累能力差,对发展畜牧业投入能力不足,难以满足畜牧业发展的需要,致使良种、疫病、信息、监测、流通等支撑服务体系不够健全,监管服务难以到位,支持补贴、风险应对等政策不尽完善,极大地限制了畜牧业竞争力的提高。虽然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了对畜牧业的重视程度,金融资本、民间资本对畜牧业投入有所增加,但与其他行业相比,与畜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这也制约着畜牧业进一步发展。

二、微观背景

平乐县环境优越,资源物产丰饶,农业生产稳定,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已初具规模。近几年畜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对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对环境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这与平乐县发展生态、绿色、循环、低碳经济的发展思路不符,需要加快推进循环农业示范点建设,推广先进实用循环农业发展模式,实现农业生态系统的自我循环和自我调节。

(一)保护水资源的需要

平乐县河流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主要过境河流有漓江、恭城河(又名茶江),荔浦河。漓江经阳朔由县西北入境,恭城河、荔浦河分别由恭城、荔浦流来,经县东北、西部入境,三江在县城汇入桂江。漓江、茶江、荔江、榕津河、东江、西江和同安河等7条主要河流共长275.9公里,平乐县主要内河为榕津河,分别由同安河、东江、西江3条支流汇合而成,水资源十分丰富。但水环境污染总体形势不容乐观,许多水域的环境容量超载,不少流经城镇的河流都遭到一定程度的污染,近年来畜禽养殖不断集约化、集中化,部分养殖业主对畜禽废弃物没有完全进行资源化利用后就排放,成为平乐县水源安全的隐患。

(二)解决养殖污染的需要

当前,平乐县畜禽养殖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养殖户环保意识薄弱,对养殖污染缺乏有效的解决办法;二是部分养殖户片面追求规模,不严格执行国家的环保标准;三是一些局部地方养殖过于集中,增加了污染治理的难度;四是养殖业污染环境防治经费投入不足,粪污处理措施不到位,动物排泄物收集处理困难,养殖生产中附设物品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等。因此,制定平乐县畜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树立农户的环保意识,控制畜牧养殖污染有重要引导作用。

(三)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需要

当前,平乐县农业产业化整体水平还不高,组织规模小,发展不平衡,优质畜禽产品比重不高,抵抗市场风险能力弱。未来平乐县畜牧业需要实现养殖规模化、品种良种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商品市场化、服务社会化。需要围绕主导产业和重点产品,科学规划,坚持自然资源有效利用、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可持续发展的思路,控制养殖规模、推广绿色低碳养殖模式,建设各具特色商品生产基地,加强龙头企业带动,加快畜牧业的升级转型。形成集食物保障、原料供给、资源开发、生态保护、经济发展、文化传承、市场服务等产业于一体的综合系统,是多层次、复合型的现代生态农业产业体系,使农业走上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约束、自我调节的良性发展轨道。

(四)全面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工程的需要

通过科学规划,在全县集中程度较高的养殖区域内大力推广“规模养殖—沼气托管—规模种植”的先进实用循环农业发展模式,促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监测和治理,推进养殖尾水零增长行动,持续开展农药、化肥使用减量行动和兽药抗菌药治理行动,加快产地环境净化,实现农业生态系统的自我循环和自我调节,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产品,打造平乐特色生态农业品牌。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畜牧业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将平乐县打造成为“自然环境优美、生态产业发达、经济与资源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建设样板区。

三、规划意义

(一)有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畜牧业在产业脱贫中的作用举足轻重,在精准帮扶中重任在肩,生态养殖技术具有现代农业“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典型特征,是精准帮扶的利器、产业脱贫的捷径。充分利用平乐县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强力推进生产能力更强、质量更优、效益更好、环境更和谐友好的品质畜牧业提升,发展品质畜牧业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速农村劳动力转移、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

(二)有利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对畜牧业发展既是重要任务,也是重大机遇。紧跟国家供给侧改革步伐,通过打造现代畜牧业嵌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平乐县畜牧业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重点任务。畜牧养殖规划需要明确重点,统筹推进,按照“一村一品,一乡一业,重点推进,发展主导产业”原则,结合各乡镇资源禀赋,调整和优化贫困地区养殖业区域布局,选择脱贫地区的优势特色畜牧品种作为乡村振兴的主导产业。推进“特色养殖业品种品质品牌提升行动”,加快脱贫地区特色养殖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脱贫地区特色养殖业,延长产业链,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产业化经营,达到产业兴旺的目的。

(三)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

随着养殖规模的扩大,生态环境保护形势更为严峻,针对当前众多的畜牧养殖户,要因地制宜,不断对饲养模式进行创新,发展综合饲养模式,实现“种、养、牧、沼”四位一体的养殖模式,对畜禽废弃物开展无公害处理,提高综合利用效率,大力发展绿色养殖、节约能源与资源,提高畜牧业的整体科技创新能力,使畜牧业得到良性循环发展,减少对周围环境的破坏,从根本上抑制畜牧业对环境破坏行为,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有利于畜牧业健康发展

《平乐县畜牧业发展五年整体规划》是全县未来五年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石,是畜牧业与其他行业协调发展的布局依据,是平乐县畜牧养殖空间管理的基本制度,是规范畜牧业发展、保护养殖生态环境的基本依据,是推进全县畜牧业产业转型升级、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做好畜牧业规划对科学利用我县土地资源,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妥善处理好生产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节 规划依据

一、国家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二、行政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2、《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5、《国务院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6、《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三、规范性文件

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2、《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

3、《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5-2030年)》;

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5、《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

6、《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

7、《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18年6月16日发布);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3号);

9、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

10、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

11、《全国草食畜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

12、《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

13、《广西现代生态养殖“十三五”规划》(2016年);

1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75号);

15、《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129号);

16、《平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

17、《平乐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调整);

18、《平乐县旅游总体规划》《平乐县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平乐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平乐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平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乐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分方案的通知》等。

第三节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从2021年起至2025年止,分为规范整治、产业提升两个阶段。

一、规范整治阶段(2021-2022年)

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做好平乐县畜牧业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发展的过渡阶段工作,应用现代畜牧业的发展理念促进传统畜牧业的思想观念的快速转变,加快高新技术利用,转变传统畜牧业的生产经营方式。围绕规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抓紧建设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任务,通过重点项目的实施启动,推进环境整治工作,为本县绿色低碳循环模式的全面发展搭建框架。

二、产业提升阶段(2022-2025年)

这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在基础设施建设及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产业格局基本形成的基础上,促进传统饲养方式向生态饲养方式转变,逐步推广健康养殖,使动物疫病明显降低,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不再是被关注的问题,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持续发展,促进平乐县现代畜牧业步入正轨。

第四节 规划范围

平乐县现辖平乐镇、沙子镇、二塘镇、张家镇、同安镇、源头镇、阳安乡、青龙乡、桥亭乡、大发瑶族乡,共辖6镇4乡(包括1个国有农场)145村(社区),面积约为1893.16k㎡。规划实施范围内乡镇名录详见表1-1。

表1-1 规划实施范围内统计表

乡、镇

社区、行政村(个)

国土面积(km2

平乐镇

33

313.23

沙子镇

11

193.21

二塘镇

19

223.72

张家镇

14

116.52

同安镇

13

136.26

源头镇

18

307.52

阳安乡

10

67.63

青龙乡

8

83.76

桥亭乡

9

101.22

大发瑶族乡

11

343.04

合计

146

1893.16

第二章 发展基础第一节 发展概况

一、近年来发展的主要成绩

全县畜牧综合生产能力概况。2020年,全县生猪出栏13.10万头,存栏12.80万头,能繁母猪1.34万头;牛出栏2.03万头,存栏5.36万头;羊出栏1.20万只,存栏2.49万只;家禽出栏595.07万羽,存栏186.72万羽;肉类总产量*****.90吨,禽蛋产量3979.34吨。详细情况见表2-1。

表2-*****-2020年平乐县畜牧业主要品种产量统计表

年度

(万头)

(万头)

(万只)

(万羽)

肉类总产量(吨)

禽蛋产量(吨)

2016

27.19

2.01

1.16

507.53

*****

4986

2017

27.71

2.15

1.22

525.61

*****

5093

2018

28.22

2.42

1.36

495.30

*****

5529

2019

19.13

2.56

1.47

566.40

*****

5529

2020

13.10

2.03

1.20

595.07

*****

3979

重点项目积极推进。2016年以来,我县以推进水产畜牧业产业提质升级为目标,积极引进资金,开展了畜禽标准化养殖、牧业非粮饲料资源利用、南方现代草地畜牧推进行动等项目建设、国家级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创建及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等工作。分别全面完成了桂林车田河牧业标准化养殖场扩建项目、平乐波士畜牧有限公司畜禽标准化建设项目、桂林平乐县龙祥畜牧有限公司母猪刮粪板干清粪养殖建设项目、平乐天益牧业非粮饲料资源利用项目、桂林车田河牧业有限公司南方现代草地畜牧推进行动项目等项目投资和建设任务。桂林车田河牧业有限公司、平乐县兴旺畜牧有限公司获得国家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荣誉称号,平乐县龙祥畜牧有限公司,平乐天益牧业有限责任公司获得自治区级标准化示范场。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取得成效,桂林车田河牧业有限公司、平乐县龙祥畜牧有限公司、平乐县波士畜牧有限公司、平乐县源头兴旺畜牧有限公司顺利通过区级验收;截止2020年底,22家企业通过了畜禽现代生态养殖场认证工作,其中五星级6家,4星级8家,3星级8家。

优势特色产业不断发展壮大。我县以生态高效循环农业发展为切入点,坚定不移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科学发展道路,实现畜牧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生猪规模养殖壮大发展,全县存栏100头以上生猪养殖户发展到50户以上。生态肉牛(羊)养殖发展突出,桂林车田河牧业有限公司以“企业+农户”模式发展节粮环保型肉牛生态循环养殖,成为全国肉牛标准化养殖示范场,并为全区草食动物发展提供良好示范带动作用;以平乐县沙子镇首家肉羊企业桂林天益畜牧有限责任公司为龙头,辐射带动周边及全县肉牛肉羊生态养殖,走出了一条“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发展路子。后期将继续逐步扩大养殖规模。特种养殖发展势头良好,林下特色规模养殖14户,其中沙子镇远芳野鸡养殖场已申请国家注册商标。

重大动物疫病联防联控构建了新格局。2016年以来,我县重点加强了防疫队伍建设和动物疫情监测工作,成立了动物防疫应急队伍和专家队伍,落实了防疫工作责任制,对基层防疫员加强了培训,确保了动物防疫工作有效开展。全县动物免疫做到应免尽免,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牛、羊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和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保持较高水平,免疫抗体合格率均达75%以上,为农民增收提供了切实保障。

科技服务工作加强。我县充分发挥技术优势,结合“美丽乡村”和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把推广新品种、新饲养方式作为养殖增效的突破口,建立健全了科技示范、指导、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构建“专家+技术指导员+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新型服务模式,开展了农技人员、新型职业农民、科技示范主体等培训,重点普及推广“微生物+”生态养殖模式、种养循环模式等技术。“十三五”期间,派出专家和技术骨干200人次,累计培训农村养殖骨干600多人次,印发资料1200多份,组织技术人员进村入户开展科技咨询5000多人次,接待农户咨询200多人次,同时开展了畜禽良种、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以及养殖标准化创建等科技培训,培养了一批学以致用的养殖户,促进了农业实用养殖技术的推广,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了农民收入,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

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县畜牧业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总体上看,我县畜牧业产业还正处于传统养殖业向现代养殖业的起步阶段,仍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

产业发展支撑力不足、基础设施落后。产业优势不大,体现在“量小”上。当前,我县养殖业仍以分散经营为主,养殖规模小,总量不足,出栏率低,产品的数量和质量都难以满足市场需求。目前,我县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仅19.05%,与全区平均水平还存在着较大差距。科技支撑乏力,体现在“缺人”上。专业技术人员匮乏的问题已经尤为突出,队伍年龄结构的断层现象已经十分明显。而且村级防疫人员老化、待遇低、人心不稳等问题,都难以适应养殖产业发展的需要。

行业法制意识薄弱、养殖行为还需规范。部分养殖户环保意识不强,不注重卫生防疫和食品安全。设施设备投入不足,畜禽污染物治理不到位,雨污不分流,对农村的生活环境造成较为严重的污染。产品质量和畜产品安全仍存在一系列问题,畜禽产品的市场竞争不强,产业发展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养殖业主法律意识淡薄,选址不合理,距离村庄、公路、水源地较近,加之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审核把关不严,对违法行为查处不力,造成部分规模养殖场(专业户)未办理用地、环评等相关手续,违规建设与养殖现象仍有存在。

生态养殖推广力度不够、粪污综合利用程度低。“十三五”期间,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发展迅速,但粪污综合利用程度还处在较低水平,给生态环境带来了较大压力。县内江河众多,承担着珠江上游桂江生态屏障的角色,而“漓江-桂江绿色走廊”的建设对平乐县水土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保护水源区安全、建设生态美丽乡村的任务艰巨复杂,迫切需要畜牧养殖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绿色发展。

产业化发展水平不高、应对市场风险能力依然较弱。我县畜牧业产业基础不牢,体现在“粗放”上。养殖基础设施薄弱,标准化程度不高,组织化程度低,基本处于自发生产状态,各自为政的现象比较突出。畜牧业经营管理较为粗放,增长方式仍以数量为主,整体经济效益较低;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水平不高,现代信息技术利用程度较低,严重影响了畜禽产品市场竞争力,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能力较弱,一旦发生大的疫病以及价格波动等,往往难以应对,极易退出市场。

基层防疫体系不健全、经营管理效率低。乡镇畜牧兽医管理和服务机构经费不足、设施简陋、人员老化、队伍不稳、后继乏人;基层动物防疫队伍基本待遇低的问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如不采取措施加以改善,势必给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带来负面影响,不利于畜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产业支持政策不强、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产业投入不足,体现在“乏资”上。我县养殖业发展主要以群众自发养殖和千家万户散养为主,缺乏政策性引导和支持,加之由于县级财政困难,在良种繁育、技术创新、人才引进、科技推广、疫病防治、信息服务、市场开拓等体系建设扶持等方面显得力不从心,致使养殖业发展比较滞后。随着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的提高,养殖户对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大,畜牧业已成为高投入和高风险的产业,单凭养殖户自我积累、托亲靠友和民间借贷已很难有更大的发展,且很容易因市场波动、疫病侵袭以及资金链断裂而倒闭。因此,养殖户融资渠道少、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始终困扰着畜牧业发展。

第二节 发展条件

一、养殖条件分析

区域概况。平乐县位于广西东北部、桂林市东南部,在东经110°34′-111°02′,北纬24°16′-24°53′之间,东临钟山县,南接昭平县,西靠荔浦市,西北毗邻阳朔县,东北连恭城县,县境南北纵长71公里,东西横跨49公里,总面积1919.34平方公里。

气候条件。平乐县地处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冬短夏长,气候温和,日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长达310天以上。太阳辐射强烈,光能资源丰富,全年太阳辐射为106千卡/平方厘米,全年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658.8小时。一年中,日照率最小的是2月和3月,分别为16.58%、17.74%,最大的为7、8、9月,分别为62.2%、59.89%、56.69%。年平均气温19.9℃,气候温和,夏长冬短,最高月平均气温28.3℃,最低月平均气温9.4℃,极端最高气温39.4℃,极端最低气温-4.1℃。

降雨量。雨量充沛,雨量以5月份最大,雨量为330.8毫米,以12月份最小,雨量为26.5毫米,多年平均雨量为1385.5毫米。境内蒸发量以7月份为最大,蒸发量为222.2毫米,最小月是2月,蒸发量为61.4毫米,多年平均蒸发量为1217.2毫米。

自然灾害。对畜牧业影响较大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干旱、洪涝等。干旱会影响牧草营养成分,导致饲养成本增加,还会影响畜禽的生殖繁育能力,诱发疫病等,洪涝会影响牧草的生长、破坏畜禽的生长环境。

设施交通。境内水陆交通发达,国道323线和省道305线在境内纵横交汇,桂梧高速公路贯境而过,是桂林、柳州、广州三地间交通枢纽。漓江、茶江、荔江三江在县城汇成桂江,是桂北地区唯一通达粤港澳地区的水上出口运输通道,有“黄金水道”之称。

经济水平。2020年,全县国内生产总值约115亿元,按可比价是2015年的1.1倍;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率14.1%。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元、*****元,年均增长率达6.7%、9.6%,分别是2015年的1.5倍、1.7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80亿元,年均增长率8.7%,是2015年的1.48倍。

养殖规模。2020年,全县生猪出栏13.10万头,牛出栏2.03万头,羊出栏1.20万只,家禽出栏595.07万羽,存栏186.72万羽;肉类总产量*****.90吨,禽蛋产量3979.34吨。

经营主体。全县发展较快的畜牧养殖专业公司有广西桂垦源头牧业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平乐籽龙畜牧有限公司、广西平乐县源头兴旺畜牧有限责任公司、桂林车田河牧业有限公司、平乐县波士畜牧有限责任公司、平乐县龙祥畜牧有限责任公司、平乐县大信农牧有限公司、平乐县邓光国养猪场、平乐县佳鑫养猪场、平乐县牧森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平乐县源头镇腾龙养殖场等重点企业。全县共有水产畜牧养殖协会4家、畜牧业养殖专业合作社11家。截止2020年底,全县获得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的有13家,其中自治区级有3家、市级有10家。

二、发展机遇

产业政策。为满足城乡居民肉蛋奶消费需求,促进畜牧业稳定发展,立足国内保供给,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规模养殖场实施以奖代补等一系列扶持政策。2019年,为加快防控生猪非洲猪瘟疫情,尽快恢复生产,稳定生猪市场供应,陆续发布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畜牧兽医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办牧〔2019〕1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30号)等文件,安排部署了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攻坚战、全面强化其他动物疫病防控、努力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着力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做好行业管理基础性工作等7方面工作要点。鼓励和支持各地开展针对性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要求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积极为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鼓励将猪舍等地上附着物、生猪等作为反担保措施;对在保担保贷款到期的养殖场户实施展期担保,并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行无还本续贷;对单户养殖场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平乐县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制定下发《中共平乐县委会、平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平乐农业发展的决定》(平发〔2013〕18号)和《中共平乐县委办公室、平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乐县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办发〔2013〕54号)等惠农文件,建立了财政预算安排“农业发展基金”制度,并组建了“农业产业办”和“‘一县两区’创建办”,扎实推进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化建设、产业结构调整、示范点创建等方面力度,为平乐县畜牧业发展注入了“稳定剂”,安装了“助推器”。

环境优势。平乐县县内交通四通八达,距南宁352公里,距桂林市区85公里,距广州356公里,是桂林、柳州、广州三地间的交通枢纽,也是广西、云南、贵州出入粤、湘两省的交通要塞之地。323线国道及三条省道纵贯全县南北,桂梧高速公路横穿境内5个乡镇,并设有3个进出通道口。同时还拥有桂北唯一的黄金水道桂江,可通航300吨级的船舶,上连湖南,下达广州,是沟通珠江—漓江水系的主要内陆航道。较好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为我县畜禽产品输出提供了便捷通道。

全县林地面积204.2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72.92%。我县属山区农业县,气候适宜,草山资源丰富。常年水稻种植面积25.71万亩,杂粮面积约4.75万亩,蔬菜种植面积40.87万亩,这些农作物的秸秆、菜叶和林间草地,竹林草地为草食动物提供了丰富的饲料来源,具有发展畜牧业得天独厚的优良条件。

市场需求。随着城乡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畜产品消费呈逐步增长态势,县内市场还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平乐县拥有良好的区位交通优势,便于向桂林市内旅游区和生态功能区、南宁、柳州、梧州、贺州等地输出畜禽产品,周边畜禽市场前景广阔。随着“十四五”期间乡村振兴战略、《广西全面对接粤港澳大湾区实施方案》等政策的逐步实施,凭借我县农产品的质量优势,通过实施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各项举措,我县可以打造成服务大湾区的健康食品供应基地,借由便捷的陆路与水路交通向大湾区输入优质农产品成为平乐县优质农产品销售的新增长点。

三、面临的挑战

畜禽产业有效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矛盾日益突出。保障畜禽产品有效供给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日益突出。随着我县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加快,畜牧业受资源环境约束的趋势越来越明显,养殖用地问题突出,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依然存在,畜牧业发展对饲料粮增长幅度的需求,超过粮食产量平均增长速度,畜禽养殖与资源环境矛盾日益突出,畜牧业生产增长难度进一步加大,保障畜禽产品市场有效供给的压力将越来越大。同时,畜牧业面源污染所带来的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规模养殖用地难、融资难等问题日益突出,加上散养农户快速退出,畜牧业生产增长难度进一步加大。与此同时,随着人口增长、收入增加、城镇化水平提高,畜产品消费需求呈现刚性增长,保障畜产品有效供给的压力越来越大。

动物疫情复杂多变与防疫体系不健全矛盾日益突出。近年来,国内外动物疫情异常复杂,病毒变异加快,一些人畜共患传染病呈上升的趋势。由于我县交通便利,畜禽及其产品流动频繁,种畜禽的引进,候鸟的迁徙,使得疫情发生的风险长期持续存在。基层防疫体系、技术人员少、技术力量不足,物防疫机构的硬件设施落后、防疫经费短缺,直接影响了动物防疫工作的正常开展。动物卫生监督体系不健全,尤其是出入县境检疫能力明显不足,给平乐县畜禽带来疫病的风险大大增加。

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管能力相对薄弱矛盾日益突出。随着畜牧业的飞速发展,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已成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与经济的健康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着直接的关系。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易于出现的问题有四点:(1)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中掺入违禁药品,(2)兽药滥用现象十分普遍尤其是没有对兽药的禁忌药品进行严格限制,使得畜产品中残留着大量的兽药,(3)对动物疫病现象没有进行严格的监管,使得畜产品中携带了大量的有害病菌和病毒;(4)畜产品在加工过程中被污染。畜禽产品监管机制存在的问题有两点,一是分段分头监管,对屠宰加工、动物疫病、兽药使用、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进行分段分头监管,导致无法实现统一、高效的管理,即便有的环节监管比较到位,但其中任意一个环节出现了问题,就会使畜产品的质量安全受到威胁。二是监管措施缺乏统一性。检疫环节对畜禽产品的监管不到位,对违禁药品含量超标、携带病毒病菌等没有给予高度的重视,市场上没有对章产品的质量、产地和来源进行有效监管。

第三章 平乐县畜牧业发展指导方向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规模化、优质化、品牌化为方向,以品种、品质、品牌和产业升级为核心,以重大项目为支撑,积极调整全县畜牧业结构,发挥区位优势,科学规划畜牧养殖区域布局,发展特色畜牧业产业,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实行生态健康养殖,强化科技创新、政策支持和法治保障,加快构建现代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和加工流通体系,转变产业发展方式,推进畜牧养殖增长方式从数量向质量、效益转变,大力引进龙头企业带动,加快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全产业链发展,实现平乐县畜牧业发展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农民增收的总体目标。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总量控制。结合平乐县区域资源比较优势,并将规划与不同区域的自然、社会、经济技术等条件以及桂林市重点功能区相关规划文件精神有机地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制定养殖功能区规划和区域布局规划,通过实施,实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协调发展。

调整结构、优化布局。大力调整优化畜牧业结构和布局,稳定生猪、家禽、发展特种养殖,加快发展牛羊兔等草食动物,重点提高质量突出支持主产区和优势区发展,稳定非主产区生产能力,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保障畜牧业稳定发展。

市场主导、质量安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鼓励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以及畜禽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引导种类主体运用金融、期货、保险等金融工具,发展生产,规避风险;开展电商、联销等形式,抓好生态有机畜禽产品的市场开拓,形成质量优势,抱团占领市场,打造市场知名品牌。

科技引领、产业提升。科学规划畜牧业区域化布局,有效利用资源条件优势,以高新技术为支撑,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完善重大疫病防控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的技术支撑体系;大力推广标准化养殖,促进畜牧产业化集聚,品牌化经营,提升畜产品品质,促进农民增收。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生产稳步发展

(一)养殖量发展目标

依据生态环境承载量,考虑到恢复生猪生产,维持家禽养殖量的基本稳定,支持发展草畜(肉牛羊、兔等)、特种经济动物(蜜蜂、林下养鸡等)养殖业的发展战略,保持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到2025年,生猪年出栏规模达到30万头以上、家禽出栏规模达到500万羽以上、牛出栏达3万头以上、羊出栏达1.5万只以上,全县畜产品产量达到3.5万吨以上。畜牧生产体系、防疫体系、经营体系、产业体系基本建立,粮经饲结构进一步优化,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快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二)养殖场(专业户)控制目标

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养殖区,对不符合规划要求和法定条件的畜禽养殖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一律不予审批,关闭禁养区所有的规模养殖场(专业户),对限养区内的不规范的规模养殖场(专业户)进行整改。到2022年,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专业户)关停、搬迁目标任务。为应对受非洲猪瘟生猪供应市场的缺口,尽快稳定畜产品供应,到2025年,规模养殖场(专业户)达到180家,其中生猪100家、牛30家、肉禽30家、羊20家。

(三)安全生产目标

紧抓“互联网+”的发展理念,执行投入品安全质量标准,提供优质畜产品,提高“三品一标”水平,助推畜牧业品牌化发展,打造现代生态牧业产业体系。到2025年,全县认证畜禽产品三品基地达8个以上,畜禽养殖环节兽用抗菌药使用总量零增长。

(四)产业化发展目标

建立以企业为核心、家庭农场为基础、专业合作社为纽带的紧密型产业联合体,提升供种水平,提高畜禽产品加工比重。到2025年,全县培育或引进畜牧企业5家,家庭农场10家,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19%左右。重点打造“生猪、肉禽、牛羊”三大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二、标准化水平明显提高

(一)标准化建设目标

在发展规模养殖户的数量、扩大规模养殖户的规模的同时,继续抓好标准化生产建设,为此,协助各养殖企业积极争取关于标准化生产建设的项目资金,力争到2025年,至少有8户养殖户基本达到标准化生产,至少有8家养殖企业通过认定。

重点完成年出栏500头以上生猪、肉鸡存栏1万羽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专业户)达到“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养殖智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和监管常态化”标准。到2025年,全县良种化水平达到80%,规模化比重达到100%。争创畜禽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县。生猪、肉禽的标准化养殖率分别达到80%和90%。

(二)资源化利用目标

深入贯彻《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精神,制定全县畜牧业污染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加大养殖粪污处理利用力度。积极推行生态农牧循环模式,大力推广畜禽粪污堆积发酵、污水沉淀、沼气发酵和有机肥制作技术,积极引进绿色、便捷、高效的粪污处理技术,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减排水平。进一步强化新建规模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配套设施,加强对现有规模养殖场限期标准化改造进度,加快提升畜牧业生态化养殖水平。

重点提升年出栏500头生猪、存栏家禽2万羽以上的规模养殖场(专业户)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到2025年,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重达到100%、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8%以上。每年推广优质牧草种植3000亩,建设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点2个。

三、保障服务措施目标

(一)卫生监管目标

重点抓好动物卫生监管体系建设,形成监管长效机制,助推现代畜牧业发展步伐,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到2025年,动物防疫及兽医卫生监管能力显著提升,畜牧业健康发展保障措施更加有力。县外调入动物及其产品防疫监管率达到100%,定点屠宰检疫率达到100%,重大动物防疫违法行为的查处率达到100%;定点屠宰场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流通环节动物疫病及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有效追溯率达到90%以上。

(二)产业服务目标

大力发展畜牧服务业,延长养殖产业链。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推进畜牧服务主体多元化和运行社会化,重视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的分类发展、分层发展,科学规范和引导畜牧服务业健康发展。促进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环节走向一体化,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加快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改善养殖产业链的整体协调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动产业分工与产业结构更趋合理,提升我县畜牧服务业的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的水平,增强畜牧业的创新力与竞争力。

第四章 发展区域和产业布局第一节 总体布局

一、禁止养殖区

禁止养殖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畜禽养殖的区域。

(一)区域划分

1、平乐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禁养区

平乐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2个(2012年划定已批复)、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7个(2016年划定已批复),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8个(2016划定未批复)。

平乐县县城、乡镇、1000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为划定为畜禽养殖禁养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实现粪污全量资源化不排放污染的养殖场除外),禁养区面积为142.11平方千米。平乐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养区详见表5-1、表5-2。

表5-1 县城和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结果统计表

单位:平方千米

序号

名称

禁养区面积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1

平乐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2.25

54.02

2

沙子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0.27

8.88

3

同安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0.16

10.9

4

源头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0.16

4.74

5

张家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0.18

10.96

6

阳安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0.29

15.34

7

桥亭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0.01

0.92

8

大发瑶族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0.14

12.88

合计

3.46

118.66

数据来源:《平乐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划定方案》

表5-2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结果统计表

单位:平方千米

序号

名称

禁养区面积

(一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

1

上游村饮水水源地

0.01

0.81

2

裕丰村饮水水源地

0.01

0.86

3

鸡仔岭村饮水水源地

0.01

0.93

4

鱼塘村饮水水源地

0.01

0.94

5

水圳村饮水水源地

0.02

1.31

6

农场场部饮用水水源地

0.01

0.76

7

平西村饮水水源地

0.02

3.69

8

石面山村饮水水源地

0.23

10.37

合计

0.32

19.67

数据来源:《平乐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划定方案》

2、平乐县城建区禁养区

平乐县乡镇共有10个,分别是:平乐镇、沙子镇、二塘镇、张家镇、同安镇、源头镇等6个乡镇。平乐镇、沙子镇、二塘镇、张家镇、同安镇、源头镇等6个乡镇的建成区范围为禁养区,禁养区总面积为13.28平方千米。平乐县城建区畜禽养殖禁养区详见表5-3。

表5-3 平乐县城建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结果统计表

单位:平方千米

序号

名称

禁养区面积

(城镇建成区)

1

平乐镇

8.5

2

沙子镇

0.78

3

二塘镇

1.99

4

张家镇

0.62

5

同安镇

0.76

6

源头镇

0.64

合计

13.28

数据来源:《平乐县畜禽养殖禁养区调整划定方案》

3、平乐县一、二级河流禁养区

平乐县重要水质功能区有:平乐县内漓江段、桂江段、茶江段,以平乐县内漓江段、桂江段、茶江段的水域范围最高通航水位时的水沫线向外延伸50-500米的陆域范围划定养殖禁养区,三条河段总长为123.75千米,与集镇建成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有50千米重叠,实际有效河段总长为73.75千米,平乐县一、二级河流禁养区总面积为73.75平方千米。

4、平乐县风景名胜区禁养区

平乐县的风景名胜区有广西狮子山国家森林公园65.2平方千米,平乐县风景名胜区禁养区总面积为65.2平方千米。

5、平乐县交通干线禁养区

平乐县内的主要交通干线两侧200米范围划定为禁养区,公路总长度176.4千米,与集镇建成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有40千米重叠,实际有效主要交通干线总长为136.4千米,平乐县交通干线禁养区总面积为54.56平方千米。

6、平乐县水库禁养区

平口水库为青龙、阳安两个乡镇集中供水水源地,将平口水库校核洪水位以外500米范围内列为禁养区。平乐县内各水库起着所在地农业用水灌溉、人畜生活用水调节、地下水补充作用,因此将县内小(二)型水库校核洪水位以外200米内,小(一)型水库校核洪水位以外300米内,中型水库校核洪水位以外500米内列为禁养区。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二)主要措施

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改建、扩建养殖场(专业户),现有的养殖场由县人民政府根据其所在区域敏感程度确定搬迁时限,逾期不搬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强制关闭;在完成关停前,污染物排放要符合《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593-2005)要求,违法排污或造成周边环境污染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拒不改正的、造成周边环境污染问题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由县人民政府依法强制关闭。

二、养殖区

除禁止养殖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原则上作为养殖区,允许适度发展畜禽养殖。现有养殖场和新建、改扩建养殖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采取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措施,有效削减排污总量或进行污染物综合利用,实行现代生态养殖。

(一)区域划分

养殖区具体划分依据县土地资源状况和总体发展规划以及《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1)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建设规模要根据各乡镇现有养殖状况及植物吸收、土地消化、水体自净的情况,科学划分。该区域内所有养殖场必须采取雨污分流、污水和废渣无害化处理、农业综合利用等污染防治措施,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综合利用的要求,做到达标排放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

(二)主要措施

1、各乡镇要依据农业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保护耕地、合理利用土地的前提下,积极引导设施农业生产发展。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劣质耕地,避免滥占优质耕地,同时通过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等工程技术等措施,尽量减少对耕作层的破坏。

2、新建、扩建养殖场(专业户)应符合规划定点要求,按审批制度严格把关,严格实行环保“三同时”,做到废污达标排放。

3、现有养殖场(专业户)必须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生态化,有效削减污染量,减轻对环境的污染程度。

4、按照“一村一品”专业村发展模式,充分发掘本地资源优势、传统优势和区位优势,通过大力推进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市场化建设,使一个村(或几个村)拥有一个(或几个)市场潜力大、区域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主导产品和产业。

第二节 产业布局

因地制宜,构建我县集生猪、肉牛、肉羊、山鸡等养殖种类发展格局。形成多重立体的产业发展布局,通过加强生猪的规模化生产,加大草食畜牧品种的养殖规模,稳定畜禽产品的稳定供应。

规模养猪业。主要布局在5个乡镇:沙子镇的义和、治平、保和、协中、沙子街等村委,二塘镇的二塘街、高桥、茶林、建新、沙冲、燕塘等村委,源头镇的源头街、玄武、金井、高龙等村委,阳安乡的古端、石面山、陶村、加东等村委,青龙乡的平西、平地、豆地、马田、青龙街等村委。全县生猪生产规模企业(场)达到68家,其中:年出栏1-5万头以上1-3家,打造规模生猪养殖产业示范带。

规模养牛业。主要布局在4个乡镇:平乐镇的江左、高埠、潮水、上盆等村委,沙子镇的安隆、保和、保安、义和等村委,源头镇的玄武、下坝、金华、山口、义洞、兰洞、莲塘等村委,张家镇的湖洋、老埠、水山、湴田等村委。以桂林车田河牧业有限公司为龙头,打造特色生态肉牛产业示范基地。在源头镇建立一个年存栏1000头以上规模养殖示范基地,其他规划内乡镇要建立5个年存栏200头以上乡级示范基地。

山羊养殖业。主要布局在平乐镇的江左、民安,同安镇的旺塘,张家镇的水山、湖洋,沙子镇的保安、保和、协中、义和、沙子、协中和二塘镇的大水等村委。养殖山羊品种以波尔山羊为主,白山羊、黑山羊为辅。到2025年,山羊年出栏达1.5万只以上。

林下特色经济专业养殖业(山鸡)。主要布局在4个乡镇:同安镇的大里、仁塘、平山、陶村等村委,沙子镇的义和、治平等村委,阳安乡的久宜、膳福等村委,大发瑶族乡的印山、塘冲、四冲等村委。在沙子镇建立一个年出栏10万羽以上规模养殖示范基地,其他规划内乡镇建立3个年出栏1万羽以上规模养殖示范点。

第五章 主要任务第一节 优化全县畜牧业产业结构

实施“稳猪、保禽、促牛羊”的战略,大力优化产业结构。在稳定生猪、家禽产业发展的同时,突出发展草食动物生产,尤其是发展牛、羊生产,进一步提高全县草食动物的比重,大力争取草食动物方面的项目。重点发展肉牛产业,持续推广“山繁川育、藏牛于户”“小规模、大群体”养殖模式,加快推进现代畜牧重点县、良种繁育基地等重大项目建设。以品种改良、品牌创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为抓手,夯实现代草牧业发展基础;鼓励企业推进一体化经营,统筹天然草地、人工种草、秸秆饲料化利用等措施,重点推进现代草地畜牧业发展;试点推广粮改饲,推进粮饲轮作、充分利用冬闲田发展饲草料,加快现代饲草料生产体系建设完善良种繁育体系。支持开展新品种、配套系培育,促进优势地方品种开发与利用。

第二节 推动全县畜牧业绿色发展

持续推进畜牧养殖设施改造升级。夯实畜牧业绿色发展基础,以乡村振兴战略中“产业兴旺”的要求为重点,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中“生态宜居”的要求,大力推进重点养殖区域畜禽粪污治理,实现生态环境有效保护战略目标。实施以生猪规模养殖场为重点的清洁、高效、减排式高架网床栏舍建设或改造,配套养殖自动化、粪污处理、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等,加快建成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争取全县规模化养猪场的猪粪肥全部实现工厂化加工,逐步开展农村小散养殖栏舍升级改造,实现粪污集中处理利用,积极推进农牧结合、粪肥还田。到2025年,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处理达到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实现生态消纳或达标排放。

加快提升畜牧养殖环境监测能力。严把新建、改建、扩建养殖场的准入门槛,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开展投入品使用专项整治。削减县内桂江等流域内畜禽养殖散养比例,在散养密集区域,建成与周边养殖规模相匹配的废弃物收集、处理中心,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鼓励扶持养殖企业开展有机肥还田,积极引进或培育利用养殖废弃物生产有机肥的加工企业。明确畜牧环境监管职能,配备专职人员与相应的监管设备,通过系统的技术培训,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畜牧环境监管队伍。

全面打造现代生态养殖。通过分类建立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示范基地,完善产地环境、畜产品质量安全、废弃物综合利用等畜牧业标准体系,探索制定适合平乐实际的生态养殖场验收评分标准和方案,结合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示范创建、和无公害畜牧产品产地创建等工作,开展全县现代生态养殖场认证工作,积极打造生态养殖示范点,并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辐射推广。加快制定生态养殖实施方案,细化各项工作,强化推行实施力度,加强生态养殖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养殖监管人员和从业者的生态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大力推广“微生物+高架网床”“微生物+饲草料”“微生物+养殖粪污”等现代生产养殖模式。鼓励养殖户积极探索和总结经济、实用、高效的生态养殖新模式,根据各乡镇养殖容量因地制宜选取适合模式推广应用。

第三节 切实提高动物疫病防控水平

强化动物疫病防控,坚持防疫优先原则,将动物疫病防控作为防范畜牧业产业风险和防治人畜共患病的第一道防线,落实政府和市场主体的防疫责任,形成防控合力。建立和完善动物卫生监督、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动物标识及动物产品追溯、动物疫病防控与动物产品安全监测等基础设施,进一步提升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防、控制和扑灭能力。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加强基层动物疫病防控机构的设备和能力建设,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畜不漏针”,最大限度地减少畜禽的死亡率。着力加强防疫队伍和能力建设,加强执法队伍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增强执法观念,建立一支政策法规水平高、业务技术能力强、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

第四节 提升全县畜牧业信息化水平

全面推进县内畜牧业科技进步,通过引进、培育和跨区域合作等方式,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提高先进适用牧业技术转化应用率,不断完善科技创新与服务体系。积极推动物联网、5G、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语音通讯、射频识别、图像识别、智能监控、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促进信息技术与畜牧业的深度融合,提高信息技术在品种培育、标准化养殖、饲草料资源开发利用、重大疫病防控、畜禽废弃物综合处理利用、草原保护建设、屠宰加工等关键技术领域利用率,让信息技术渗透到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等各环节,实现生产的智能化、经营的网络化、管理的数字化和服务的在线化。加快推进集养殖信息档案管理、兽药疫苗使用管理、粪肥使用台账管理等于一体的县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和升级。

第五节 全面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切实加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有关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形成全社会推动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大力发展畜牧生态养殖,扶持农户建设标准化饲养场,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提高规模化饲养程度,提高畜禽饲养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加强体系建设,确保畜产品安全卫生。不断完善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加大养殖、流通、生产、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监控力度。加快实施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把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动物疫病检测检验工作进行整合,形成以县级日常监管检测为主体、乡镇简易快速检测为补充的格局。强化应急管理,启动兽药、饲料、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完善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第六节 培育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以培育发展新型职业农民、专业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健全企业、合作社、养殖户三者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畜牧企业通过机制创新、技术改造,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尽快形成一批骨干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支持产业化一体化经营。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培训教育,以提高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为核心,大力开展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并选派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异地交流培训,提高经营主体经营能力,培育一批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协作发展机制,提高畜牧业经营主体组织化程度,扶持销售型、技术服务型、生产资料供应型等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非营利性协会组织建设。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开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技术指导、疫病防治、市场信息、产品营销等相关服务,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第七节 推动屠宰加工健康发展

按提质升级的目标要求,综合考虑养殖规模、市场消费需求、交通运输状况和屠宰企业配送能力等因素,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加强政策引导,促进屠宰产能调整,淘汰小型落后屠宰产能,推进畜禽屠宰行业集约化、规模化、标准化、一体化经营,遏制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引导养殖主产区发展屠宰加工业,突破屠宰加工企业落后的局面,重点支持主产区建设高标准的屠宰加工厂,带动和促进产业发展。鼓励县内肉品主销区规划建设分割加工中心,减少活体动物跨区域长距离流动,加快建设屠宰行业冷链配送体系,逐步形成以现代加工企业跨区域流通和本地企业供应并重、流通有序的产业布局。强化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屠宰监管执法力量,完善屠宰技术支撑,提升屠宰监管和执法水平。

第六章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第一节 重点工程

一、规范整治工程

(一)整治对象

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专业户)一律关停。对不符合规划要求和法定条件的畜禽养殖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一律不予审批;拟申请保留的规模养殖场(专业户)经所在乡镇初审后,由县农业农村会同环保、自然资源、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保留,治污设施达不到标准的,必须限期进行规范整改,拒不整改或限期内未能整改到位的,一律予以关停。

对尚未办理规划选址、设施农业用地、环境影响评价或环保审核、动物防疫条件审批等相关合法手续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专业户),县规划、自然资源、环保、农业、水务、发改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规范一批、关闭一批、拆除一批的原则,组织开展清理整治,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

(二)整治措施

1、强化监督检查

环保部门要加强对畜禽规模养殖场(专业户)污染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建设污染治理设施或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放、污染环境的,要依法严厉惩处,情况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直至取缔关闭;农业部门要加强对畜禽规模养殖场(专业户)的日常监管与指导,督促养殖业主切实做好强制免疫、消毒灭源、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同时对相关违法行为要坚决严肃查处。

2、推行标准化养殖

农业农村部门和各乡镇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市制定的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积极争取标准化养殖场、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等项目资金,充分发挥示范效应;推广标准化养殖技术。农业部门要大力推广以优化结构、自繁自养、科学饲养、程序免疫、达标排放、规范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畜禽标准化养殖方式,不断提高养殖技术水平和经济效益。

3、加强养殖污染治理

养殖场(专业户)加大环保投入,重点对现有的生猪规模养殖场(专业户)环保设施进行改造,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1)改水冲粪为干清粪,明沟排水,暗沟排污,实行雨污分离;(2)建设干湿分离机、沼气池、三级沉淀池和应急池等配套环保设施,实施固液分离,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增强污染治理效果,达到畜禽粪便污染最小化的目的;(3)积极探索有机养分资源利用的有效模式,支持农民积造农家肥,施用商品有机肥。支持规模化养殖企业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推广“规模化养殖+沼气+社会化出渣运肥”模式,探索“PPP”模式对畜禽粪污集中收集 处理,即由社会化服务组织成立专业服务公司,政府补贴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采取合同的形式定期清运养殖场粪污,进行集中发酵制肥,再通过管网与种植大户进行对接利用,实现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经济,提高畜禽粪便的资源化利用率。(4)积极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模式。

4、建立考核机制

抓量化考核,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将畜禽养殖发展、污染防治等工作纳入目标考核管理,签定目标责任书,实行“一票否决”。

(三)工作步骤

1、关停整治阶段

根据禁养区、限养区等规定并结合本地实际,各乡镇政府制定本辖区内规模养殖场(专业户)整治方案,签订关停协议。无相关手续的规模养殖场(专业户)要先行关停,已办理相关手续后期逐步关停。纳入关停范围的规模养殖场(专业户)自签订协议6个月内自行拆除养殖设施并清理现场;需关停但6个月后仍未自行拆除设施的规模养殖场(专业户),由县政府组织依法强制拆除。2021年底前关闭禁养区内所有的规模养殖场(专业户)。

2、规范整改阶段

督促养殖业主做好场区规范整改工作,主动申报行业主管部门,实施项目管理。纳入治理的规模养殖场(养殖专业户)6个月内全面完成治污设施改造,落实各项整改措施,验收合格方可运行;6个月后验收不合格的,由各乡镇政府会同县环保、农业部门依法关闭。在大力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同时,不断探索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和模式,促进畜牧业与农村生态建设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每年建设实施猪场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示范点10个。

3、落实补助

对已办理合法审批手续的规模养殖场(专业户),业主主动拆除养殖设施并清理现场,对造成的损失,参照征地拆迁、美丽乡村建设等补偿标准给予以适当补助,具体补助办法由各乡镇政府自行制定。未办理合法审批手续且没有在规定期限内主动拆除的,一律不予补助。

二、产业提升工程

为实现平乐县畜牧业提质增效的发展目标,重点实施污染治理、良种繁育、绿色发展、品牌建设和服务提升五大工程,做好现有畜牧企业的升级改造,以重点项目为支撑,提升畜牧业发展水平。

(一)污染治理工程

1、建设方向

整合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安排标准化养殖场建设、综合沼气工程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资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转变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推广沼气治污技术、扩大有机肥加工规模,实现畜牧业节能减排目标。

2、重点建设内容

(1)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

主要从改良畜禽品种、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推广健康养殖技术和粪污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发展标准化健康养殖,提高规模化养殖比重,提升产品质量。实现牧农林协调发展、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养殖污染达到零排放,使畜禽养殖向规范化和健康化方向发展,以达到保护动物健康,保护人类健康,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2)沼气工程建设及综合利用

支持养殖企业积极建设大中型沼气项目,利用畜禽粪便经沼气池发酵产生沼气,为养殖场或周边农户提供生活用能,或进行沼气发电,推广沼渣、沼液作为有机肥料在农业种植上的应用,实现粪污循环再利用。鼓励企业走经营多元化的路子,把养殖场建成集养殖、种植于一体的综合性农业基地,提高沼气工程的综合效益,增强养殖企业发展和抗御市场风险能力。

(3)粪污资源化利用

鼓励规模养殖企业粪污资源化利用,建立区域为中心的专业化组织,以畜禽粪便、发酵床垫料为主要原料生产有机肥料,强化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

(二)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工程

1、建设方向

加快全县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依托现代种业项目,重点扶持人工授精站点网络体系的建设,鼓励培育畜禽新品种。强化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建立优良种畜禽登记和推荐制度。生猪、家禽、肉牛等主要品种繁育体系进一步完善,发挥产业示范带动作用,满足畜牧业快速发展需要。

2、重点建设内容

(1)畜禽良种繁育与推广

为提高畜牧业核心竞争力,满足市场优质畜产品消费需求,增加优质畜禽品种的饲养比重,大力引进推广优良品种养殖规模。鼓励培育畜禽新品种,扩大供种能力,重点调整现有种畜禽企业的产能结构,提升全县畜禽良种覆盖率。

(2)特种养殖示范

以市场调节为主,推广备受消费者青睐、有市场潜力的特色养殖品种,如山鸡、鸵鸟等,重点发展一批养殖规模适中、生态环保型的规模养殖场,为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致富展现出一条新途径。

(三)绿色发展工程

1、建设方向

鼓励发展绿色发展农业模式,采用系统工程方法,转化现代科学技术成果,以发展畜牧业为主,其他产业合理搭配,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三统一的农业产业体系。结合平乐县地形及产业现状的特点,重点推广农牧结合型、林下特种养殖的绿色循环农业模式,加大资源开发力度,同时开发农牧旅生态休闲农业新亮点。

2、重点建设内容

(1)农牧结合循环发展

鼓励绿色循环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将种植业与养殖业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养种结合立体开发,形成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提高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其养殖业产生的畜禽粪便通过沼气池处理,沼气作为优质的燃料,沼液、沼渣用于生产无公害蔬菜或其他农产品种植,实现资源的生态循环利用。

(2)林牧结合生态养殖

重点推广林下放养,品种以山鸡为主,构建“林(果)-牧”生态农业模式,充分利用林下土地资源和林荫优势从事林下种植、养殖等立体复合生产经营,从而使农林牧各业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循环相生、协调发展的生态农业模式。林地养殖的畜禽疫病少,产品质量好、附加值高,属于绿色无公害禽产品。

(四)品牌建设工程

1、建设方向

强化畜牧业标准化建设,夯实品牌畜牧业基础,鼓励申报认证,注册工商商标、地理标志性商标;引进畜产品加工企业,发挥其带动引领作用;加强优势畜产品品牌宣传,积极参加和适时举办有影响的推介活动。

2、重点建设内容

(1)品牌创建

切实加强优质畜禽产品基地建设,致力于打造平乐畜牧业良种、优质品牌,加速畜牧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开展无公害产品产地、绿色、有机畜产品的产品认证工作,鼓励各乡镇特色明显的名特优产品申请地理标志品牌,努力提高认证率,充分发挥平乐县生态条件优势,实现优质优价,提高畜禽产品的市场认知度。

(2)畜禽产品深加工

引进和培育带动能力强的畜牧养殖和加工头企业,形成一批畜禽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实现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扩大熟食品加工规模。鼓励加工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与规模养殖场签订合同,实现加工联基地,基地带农户的运作方式,并努力提高畜产品质量,建立健全产销衔接机制,拉动畜牧产业的发展。

(3)市场体系建设

加强畜禽批发交易市场建设,推行电子商务、网上交易、农超对接、连锁经营等现代畜产品交易方式,构建物流体系。借用“互联网+”,助推畜牧业品牌化发展,打造现代畜牧业产业体系。

(五)服务提升工程

1、建设方向

继续做好政府引导,强化职能部门产业支撑服务功能,加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做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加大饲料、饲料添加剂及兽药等投入品监管和可追溯体系建设,提升畜禽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保障产品安全。

2、重点建设内容

(1)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加快平乐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加快建立“镇设站点、流动收集、集中处理、全程监管”的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和监管长效机制,用于消毒灭源,有效控制动物疫病扩散和传播,保障动物源性食品质量安全。

(2)动物疫病防控体系

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健全科学防控动物疫病的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动物防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科学防控动物疫病的技术支持体系;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科学防控动物疫病的追溯体系,重点加强规模养殖场标识及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建立健全科学防控动物疫病的监督执法体系。重点加强基层防检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基层动物疫病防控能力,主要建设区域性防检疫中心站;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三级疫病监测网络、动物卫生监督所和检疫网点、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中心和应急物资储备库;改造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禽产品加工企业的动物防疫条件;围绕优势集聚区和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种畜禽场的疫病净化,加快建设无规定动物疫病区。

第二节 重点项目

为了使编制的畜牧业发展规划便于实施,需要规划建设项目,便于进行招商,也便于近期建设的实施。项目、产业链和产业规划分别对应点、线、面,形成立体空间体系,而项目是产业规划最基本的结点,因此重点建设项目是畜牧业发展规划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一、产业提升项目

(一)广西桂垦源头牧业有限公司项目

该项目隶属于广西农垦集团,项目建设地点设在广西桂林市平乐县源头农场四队,项目总用地面积586亩,新建一个存栏6750头母的种猪场,包括母猪场、育肥场等,其中:

母猪场规划用地面积276亩,建设3条生产线,其中一条为曾祖代生产线,存栏母猪0.075万头,另两条为祖代、父母代生产线,每条生产线存栏母猪0.3万头。保育育肥场规划用地面积280亩,建设标准保育育肥一体猪舍20栋,每饲养保育育肥猎3000头,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公猪舍,后备公猪舍、后备母猪含、妊娠含、产仔、产仔+妊娠一体、保育、后备培育舍、隔离舍等;配套建设一座年产6万吨饲料厂30亩、综合楼1998m、职工休息室6200m、道路*****m、值班室、混凝土道路、围墙人畜饮水工程及污水处理站等配套附属工程。项目总投资估算*****.70万元,2021年动工建设,项目建设期24个月。

(二)平乐县大信农牧有限公司长冲生猪繁育场建设项目

项目规划用地436亩,总投资*****万元。建筑面积*****㎡。建成存栏母猪*****头,年出栏仔猪40万头的生猪繁育场。

(三)平乐牧源生猪养殖建设项目

该项目位于平乐县阳安乡久宜村委久宜村,总投资*****万元。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85亩,建筑占地面积6000方米,总建筑面积1000方米。项目建成投产后,可实现年出栏生猪5万头生猪的生态化养殖基地,配置有环保处理工艺一套,自动饲喂系统一套及附属基础设施等。建设工期2年。

(四)广西桂林平乐国隆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建设三栋4000平方米的养殖厂房、沉淀池150立方米、黑膜沼气池2000立方米、厌氧发酵池2000立方米、项目实行雨污分离。

二、产业保障项目

(一)平乐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建设项目

项目总投资380万元。兴建六层,每层200平方米,完善配套设施设备。

第七章 保障措施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确保规划工作顺利推进,县政府成立畜牧业发展规划工作实施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农业部门、发改部门、环保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文化旅游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安局、财政局、信访局、各乡镇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部门。

二、建立考核制度

创建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将耕地红线、资源利用与节约、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纳入乡镇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和目标责任制,为畜牧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三、明确责任主体

根据市场主体和属地管理原则,规模养殖场是产业发展主体,要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生态化”要求,实施本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和产业发展工作。各乡镇是畜牧产业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做好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方案制定、工作推进、初审验收等工作;负责辖区设施农业用地的日常巡查和监管,组织对应关停规模养殖场养殖设施的依法拆除。农业部门负责产业发展工作的牵头协调工作,负责畜牧产业发展规划制定,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加强动物防疫监管,及时查处动物卫生违法案件,规范畜牧生产经营活动。环保部门负责养殖项目环保审批,负责养殖主体工程建设与环保监管工作,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统一监督管理。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农业设施用地备案,做好畜禽养殖农业设施用地或临时用地的审批,并负责规模养殖场(专业户)违法用地的查处。规划部门会同农业、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做好畜禽养殖区域规划,科学划定、合理布局各类养殖区域。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产业发展经费,并做好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畜牧业发展规划实施相关工作。

第二节 强化监督检查

健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改善执法条件。落实畜牧资源保护、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等各类法律法规,加强跨行政区资源环境合作执法和部门联动执法,依法严惩畜牧资源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效果的监测与督察,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及损害赔偿制度。

第三节 完善扶持政策

一、加大政策支持

认真落实当前畜牧业的扶持政策,积极研究国家、自治区扶持政策走向,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以政府财政支农政策为导向,逐步建立稳定的畜牧业投入增长长效机制。加大环保设施投入,促进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将养殖污染降到最低,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

健全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投入保障体系,推动投资方向由生产领域向生产与生态并重转变,投资重点向保障兽医公共安全和主要畜禽产品供给、推进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倾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向畜牧业资源利用、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等领域,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完善财政等激励政策,落实税收政策,推行第三方运行管理、政府购买服务、成立农村环保合作社等方式,引导各方力量投向农村资源环境保护领域。将畜牧业环境问题治理列入利用外资、发行企业债券的重点领域,扩大资金来源渠道。切实提高资金管理和使用效益,健全完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问责机制。

第四节 强化服务指导

一、加强技术服务

加强乡镇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及时引进先进的技术成果,大力开展实用技术的培训和推广,提高养殖户的科学养殖技术水平,实现标准化养殖。结合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科技下乡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工作,发挥科技特派员、技术指导员、特聘农技员作用,切实培育一批有致富本领的农村科技带头人。在动物防疫上,进一步落实动物防疫责任制,确保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率达到100%,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强化信息服务,利用农业信息网和服务热线等形式,利用APP等信息化手段为养殖户提供快速、高效的农业技术和市场信息等服务。

二、促进成果转化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交易平台,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积极探索“项目+基地+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生产单位+龙头企业”等现代农业技术集成与示范转化模式。进一步加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力度。创新科技成果评价机制,按照规定对于在畜牧持续发展领域有突出贡献的技术人才给予奖励。

三、实施农民技能培训

将长期从事畜牧生产、有一定产业规模、文化素质较高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等作为重点教育培训对象,培育一大批懂科技、服务于现代化畜牧生产的新型农民,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开展新型职业农民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各类培训机构、协会对县、乡、村三级机构、涉农企业、合作社工作人员和农民等,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实操等方面培训,重点培训农村青年、返乡大学生、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等。

第五节 创新发展机制

加强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的科技工作,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环境治理、气候变化、生态保护等方面推动协同攻关,组织实施好相关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工程。创新养殖业科研组织方式,建立全县养殖业科技协同创新联盟,进一步整合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的资源和力量。健全养殖业科技创新的绩效评价和激励机制。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本、资源参与农业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

第六节建立预警机制

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强化疫病监测。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和手机等平台,强化预警和防治信息的发布,及时向养殖户传送行业信息。加强畜牧业统计监测预警,及时发布生产信息,引导规模养殖场科学调整生产结构,增加市场预测能力,帮助规模养殖场规避风险。

  1.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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