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黄梅县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服务竞争性谈判项目,经黄梅县财政局批准,并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进行了竞争性谈判条件备案,现发布公告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择优选择成交人。
一、项目备案编号:梅公共资源交易【2014】ZFCG-84号。
二、项目名称:黄梅县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服务。
三、评价对象与服务要求
1、评价对象:对黄梅县共约40.96平方公里(小池约17.76平方公里和园区约23.2平方公里)进行综合评价,评价时点统一为2013年12月31日。
2、服务要求:以“主区”和“发展方向区”为对象,以2013年12月31日为评价时点,以《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2014年度试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数据库标准(2014年度试行)》、《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图规范(2014年度试行)》、《开发区发展方向区划定实施方案(2014年度试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2014]143号文)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的通知》(鄂土资文[2014]133号文)等要求为技术依据,按照用途管理、规划管控、依法依规用地原则,系统调查土地利用状况、评价土地集约利用程度和测算土地集约利用潜力。在此基础上,形成包括文本、表格、图件、相关证明文件等内容的发展方向区划定成果和包括报告、图件、基础资料汇编、专题报告、数据库等内容的评价成果,于2014年12月15日前上报,并接受由省国土资源厅联合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组织的验收,要求须达到验收合格标准,以及按国土资源部检查验收要求对评估工作进行完善。
3、详细的服务内容与要求见本公告附录三。
四、项目最高限价:50万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节约集约利用技术承担单位,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备土地评估或土地规划等相应资质,且公司中级及以上职称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
3、具有独立承担过县级以上(含县级)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和数据库建设的相关工作经验;
4、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由采购人统一查询,以黄梅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为准);
5、 谈判保证金必须按规定时间及方式进行提交;
6、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说明:供应商资格评审条件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供应商资格后审评审合格的必备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六、供应商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具体标准见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报名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地点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请谈判申请人于2014年9月9日8:00至2014年9月12日18:00每天上午8:00时~12:00时、下午3:00时~6:00时,持下列相应资格证明资料到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处报名和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2日下午6:00时。
2、报名费用: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料费200元人民币/家,售后不退;
3、报名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须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包括: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此委托代理人除法定代表人可以代替外,在整个竞争性谈判活动过程中不得更换);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省厅备案通过的相关证明材料(均提供有鲜章的复印件)]。谈判申请人若不能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 ,将不能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参与谈判。
八、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金额:本项目壹万元整(¥10000.00元);
2、谈判保证金提交形式和时间:申请人必须在2014年9月15日17前,从本公司基本银行帐户转交到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黄梅支行;户名: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号:********8002帐号:****************2765。凡未按规定递交保证金的谈判,将被视为无效谈判。
九、递交首次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递交首次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4年9月17日14:00至15:00;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竞争性谈判文件未按以上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递交首次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竞争性谈判会举行时间):2014年9月17日15:00;地点: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
十、质疑
谈判申请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于2014年9月16日17时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在收到谈判申请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谈判申请人和其他有关谈判申请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采 购 人:黄梅县国土资源局(盖章)
联 系 人:洪先生 联系电话:139*****645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3*****898
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帅女士 联系电话:****-*******
2014年9月5日
发布人:
2014-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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