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第三方监管机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燃气安全第三方监管机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燃气安全第三方监管机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4-18 至 2022-04-25
撰写单位: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燃气安全第三方监管机构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燃气安全第三方监管机构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燃气安全第三方监管机构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最高限价(元):1,196,400.00
采购需求:

进一步加强我区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增加安全检查专业性力量,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聘用第三方机构开展燃气领域非居民用户及液化站、加气站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及采购人指定的其他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区域内风险评估、安全隐患排查、安全巡检,并制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及成果报告并报采购人审查,具体内容如下:

一、编制安全风险分级评估并制定管控措施。对于洪区域内液化站、加气站燃气经营单位进行安全风险分级评估并制定管控措施。由符合安全评估资质单位出具评估报告。

二、安全隐患排查要求和周期。根据区政府提供的被检查对象名单和要求,对17家燃气经营企业、2家管道燃气企业共19家企业每月检查1次(需两名沈阳市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沈阳市城镇燃气行业专家名单中的专家负责检查并出具报告),每月抽查液化气用户150家(需一名具备燃气相关专业及一名安全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共同负责检查并出具报告),上述工作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和风险管理措施,认真进行隐患排查,每次检查形成安全隐患排查报告。

三、配合采购人进行于洪区内燃气监管工作,做好协助、宣传及信息采录安全检查等相关工作,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咨询服务。

四、对区域内整改用户,每完成一项整改内容,奖励20元;在整改过程中产生的例如开锁等额外费用,中标人提供相关支付凭证等材料,由招标人按实际发生支付中标人相关费用。

报价中需包含整改的奖励费用及额外整改费用******元(最终整改奖励费用按实际完成数量计算,额外整改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整改奖励费用及额外整改费用全年累计不超过******元)

五、人员要求:

1)本项目至少设置1名项目负责人,设置技术人员数量需满足采购人项目需求,如中标人安排技术人员数量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安排足够数量技术人员。

2)投标承诺的所有人员与实际工作的应一致,服务期限内变更人员的,须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3)项目工作组人员工资、绩效、福利、加班补助、交通补助等所有人工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项目在沈阳的季节性服务特点,节假日或夜间服务等特点。供应商应对人员工作做出合理的安排部署,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因项目需要的节假日或夜间工作的要求并提出增加费用。

六、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中标后须制定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并报采购人审查,制定周工作计划,完成每日报表、每周汇报、每月总结;

2、供应商中标后须严格按照采购人实际项目要求开展工作,接到采购人要求时,须立即响应,0.5小时内到达现场;

3、必须具备24小时响应服务能力,应急类项目需要随叫随到,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采购人紧急任务及突发事件;

4、须具有同时完成多点位服务的能力;

5、供应商中标后按照采购人要求编制报告。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因确需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基础设施限制,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原因,只能从中小企业之外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4月18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4月25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4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三楼)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4月29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三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 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9-1号
联系方式: 024-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xmz024@qq.com
开户行: 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传琪
电话: 024-********/********

标签: 第三方监管 燃气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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