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处路灯及电缆设备招标公告

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处路灯及电缆设备招标公告

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永安市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处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YCZB(永)14059#
2、招标项目内容:路灯及电缆设备采购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路灯及电缆设备采购其他货物(A99)路灯照明需求一批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永安市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处卢先生138*****225永安市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处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09-05至2014-09-11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永安市五洲第一城39幢2-202室(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5、联系人:小杨
6、联系电话:****-*******传真:****-*******
公司网址:E-mail:********98@qq.com
8、投标人资格: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4)、属于本投标人拟担任本采购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经注册有效的二级或以上建造师(含临时、专业为市政或机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且带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投标人须是灯具生产制造商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所投电缆必须是在福建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五部门联合制定的政府投资项目甲控设备材料的供应商名录的品牌; 7)、投标供应商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8)、开标时,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投标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投标人除在投标文件中须随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外,其代表还须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注:报价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9、投标截标时间:2014-09-12 09:30:00(北京时间)
10、开标时间:2014-09-12 09:30:00(北京时间)
11、开标地点:永安市公共交易中心第二交易厅(永安建设局附楼三楼)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林产业支行
开户名称: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38*****040008096
永安市燕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14-9-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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