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赣州市住建领域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赣州市住建领域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市建安办〔2022〕8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赣州市住建领域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年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14日


赣州市住建领域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年

活动实施方案

新《安全生产法》已自2021年9月1日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切实提高全市住建领域领导干部、安全监管人员依法决策、依法监管的能力与水平,增强企业人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根据市安委会《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住建领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和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努力营造全市住建领域浓厚法治氛围,促进全市住建领域安全形势平稳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贯活动,进一步提升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单位、企业、人员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理解,尤其是全面增强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从业人员遵章守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全市住建领域安全监管人员的对新《安全生产法》的掌握程度,全面促进住建领域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理念,营造知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新《安全生产法》的有效实施提供坚强支撑。

三、宣贯重点

(一)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新思想、新理念。

(二)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中的安全生产责任新体系。

(三)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对住建领域新问题、新风险的防范应对制度。

(四)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四、时间安排

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

五、实施步骤

(一)广泛宣贯阶段(2022年4月至5月)

1.广泛组织学习。将新《安全生产法》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培训;督促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城市供水等生产经营企业,直管公房及保障房小区,尤其是在建房屋市政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将新《安全生产法》列入企业主要负责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学习培训内容。督促指导建筑施工在建项目、城镇燃气、城市供水企业、直管公房及保障房小区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安全生产法》宣贯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标语、挂图、海报、设置围挡公益广告,播放新《安全生产法》宣传视频,摆设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专题展板等,营造浓厚氛围。

2.开展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开设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普及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在本单位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设立专栏,刊登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内容和权威解释等,并在本部门办公场所悬挂宣传标语、挂图,摆设新《安全生产法》宣贯专题展板。

3.组织专题培训。结合各自实际,有计划、分层次对单位负责同志、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和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相关人员进行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培训承办单位应多邀请有丰富安全管理经验、具备一定法律素养、表达能力强的老师进行授课。在授课老师和培训教材的选择方面要把好关,以保证培训质量。

4.开展主题宣讲。组织宣讲力量,深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开展新《安全生产法》宣讲活动,通过案例分析、咨询答复、赠送新《安全生产法》相关资料等形式,大力推进新《安全生产法》进企业、进项目、进小区、进乡村、进家庭。

(二)深入学习贯彻阶段(2022年6月至12月)

1.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及生产经营单位、一线从员人员积极参与市安委办组织开展的全市新《安全生产法》线上知识竞赛,提升全员安全生产知识。

2.组织法制宣传咨询活动。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等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制作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接收群众咨询,最大限度扩大《安全生产法》知晓率。

3.结合行政执法进行宣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行政执法与法律法规的宣贯相结合。监督执法人员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责任单位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时,应指明违反条款和应采取的整改措施;监督执法人员应实行全过程的说法说理,将新《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宣传到每个相关违法行为人,达到以案普法的目的。

(三)总结督查阶段(2022年12月)

1.全面认真总结。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及时总结经验,固化成果,推动全市住建领域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实效。

2.强化督导检查。市局将对适时对各县(市、区)住建局学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将督促整改或通报批评。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八五”普法要求,将新《安全生产法》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业务学习及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确保宣贯工作落实落细。

(二)突出宣贯重点。各单位要围绕新《安全生产法》出台背景、主要修改内容、具体要求等方面,对比解读新《安全生产法》与旧版的区别,组织住建领域全体干部职工、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加大宣贯力度和覆盖面,切实增强全员法律意识。创新普法方式,结合典型案例,加大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力度。

(三)按时报送信息。为全面掌握新《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请各单位将《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分别于4月25日、8月25日、12月10日前)及宣贯工作总结(12月10日前)报送至市局安委办。

联系人:蔡光勋,联系电话:*******,邮箱:gzszjjawb@163.com

附件:《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附件

《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工作要求

工作开展情况

组织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开展新《安法》教育培训

组织生产经营企业、单位开展学习培训()场,参与()人次;

生产经营企业、单位自主开展学习培训()场,参与()人次。

抓好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

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或有关会议(理论中心组、党委〈党组〉会、机关全体会等)学习()次,参与()人次;开展集中学习()次、专家辅导()次、个人自学()人次。

广泛开展社会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幅、制作播放公益广告()个、手机短信宣传()条、宣传推广经验做法()个、刊发宣传新闻报道()篇、运用新《安法》典型执法案例()个。

其他宣传方式

备注:其他创新方式如:深入企业、直管公房及保障房小区开展宣讲、设置宣传台、宣传展板、知识竞赛、演讲、测试等可参照表格填报在其他宣传方式栏。

联系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 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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