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显示屏设备招标公告
LED显示屏设备招标公告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受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人民政府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牧民搬迁新村文体活动中心LED显示屏设备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阿拉善左旗乌斯太镇人民政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牧民搬迁新村文体活动中心LED显示屏设备项目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AKZC-2014-023
批准计划编号:阿开财购准字(电子)[2014]00031号
2、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注:详细配置要求、数量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4年9月5日至2014年9月11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到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递交报名材料并填写《投标供应商登记表》,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时,报名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近三年经过审计的会计报表、6个月内纳税证明、3个月内为企业员工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2、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须有相应的营业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经过年检合格有效的);
4、近两年来在国内做过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原件为准);
*5、法人授权委托证书原件(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授权证明,并提供原件;
7、投标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万元;
*8、具有银行资信证明;
*9、针对本次投标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10、其他相关资质证明。
报名时需携带标有“*”的原件,并提供以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红章供报名使用。谈判时必须携带标有“*”原件,供专家评审评标时审验,否则按废标论处。同时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到阿拉善盟、旗(盟分院预防处,三旗院预防科)检察机关预防部门进行行贿档案查询,如未按规定提供查询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竞标截止及谈判时间、谈判地点
(一)竞标截止及谈判时间:2014年9月17日上午9时整
(二)谈判地点:阿拉善经济开发区行政服务大楼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弓森 电话(传真):****-******* 136*****091
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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