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兴林廉租房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兴安、兴林廉租房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根河市兴安、兴林廉租房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已由根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根发改投字[2013]6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根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污水管网2.66公里,污水检查井48座。
2.2工程建设地点:根河市区
2.3资金来源:自筹
2.4工期要求:356日历天
2.5监理内容:施工全过程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企业。
4、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9月05日至2014年09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内蒙古銮基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扎兰屯路61号)报名。报名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须持身份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副本及复印件(加盖红章)一式叁份(A4纸)。近两年企业的业绩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4年09月05日至2014年09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内蒙古銮基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扎兰屯路61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公司。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根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根河市中央路
联 系 人:刘女士 邮 编:022350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銮基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扎兰屯路61号
联 系 人:徐智远
电 话:138*****304
传 真:****-*******
邮 编:010010
电子邮件:********48@qq.com">********48@qq.com
招标人(章): 招标代理机构(章):
2014年09月05日 2014年09月05日
承诺:经我公司审查此公告符合立项审批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齐全,电子版与纸质版相同,如有不一致或其他错误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将由我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经办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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