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寨沟县四寨村粮油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九寨沟县四寨村粮油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九寨沟县四寨村粮油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九寨沟县四寨村粮油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九寨沟县四寨村粮油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九寨沟县四寨村粮油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19日
项目名称:
九寨沟县四寨村粮油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九寨沟县四寨村粮油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所属地区: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 所属行业:
    招标代理
  • 截止时间:
    2022-04-21

九寨沟县四寨村粮油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九寨沟县四寨村粮油基地及配套设施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九寨沟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九科农牧【2022】9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九寨沟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九科农牧【2022】97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业主:九寨沟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2.2 建设地点:九寨沟县南坪镇四寨村

2.3 项目规模:建设田间道路5条,共计4525米;坡地改梯地97亩;新建灌溉区426亩。

2.4 计划工期:6个月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05月

2.5 项目总投资:825.0万元

2.6 项目资金来源:九寨沟县2022年涉农整合资金

2.7 代理项目估算金额:825万元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5个(0-10农业综合(含土地整理)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

3.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5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100%(0-100)。

3.3 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和招投标代理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四川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任职资格公示网页截图、职称证书、任职资格文件及任职资格评审表)。(2)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名):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印章资格。注:以上人员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申请人单位工作满12个月以上,并应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12个月养老保险证明);以上原件查验后方可签定合同,申请人在中选后委派至本项目从事招标文件编制及日常对接的人员须为项目负责人(申请人承诺)。。

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

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4. 申请人参加比选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2年04月18日17时30分至2022年04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2申请人自2022年04月18日17时30分至2022年04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

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

5. 随机抽取中选人

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九寨沟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局

地址:

邮编:

联系人:李和平

电话:189*****998

传真:

2022年04月18日(上网时间)

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

(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

(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

(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

(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粮油基地及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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