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2017年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新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序号4)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2017年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新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序号4)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2017年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新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序号4)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海南省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的函》(琼自然资函〔2021〕2686号)要求,现将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2017年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新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序号4)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27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公众对整改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联系邮箱:hncjlgc@163.com。

特此公示。

附件: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2017年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新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序号4)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9日

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2017年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新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序号4)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2017年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新发现问题(二)入海污染源整治不到位。4.加大超标排污口的处罚和整治力度。对报称“已关停、截污清理或已拆除”的昌江海尾镇三联村南疆废水排放口进行核查、监测和整改。对超标排污入海和偷排、漏排等行为依法查处,并按照法定程序执行到位。

整改期限

2021年底前,涉及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定期限执行

责任单位及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督导单位: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整改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

我县组织综合行政执法、资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对昌江海尾镇三联村南疆废水排放口进行调查核实,同时下达检查建议书并要求涉事公司对养殖废水排放口和排放管道进行拆除。目前该公司已完成整改,且提交了相关整改材料,该排污口的养殖场内水池和连接排污管道及海域滩涂排污管道已拆除,规范了养殖排污设置,保护了海洋环境。符合完成整改要求。

核查验收意见

已通过责任单位的核查验收和督导单位的评估审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家海洋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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