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公安局采购无人机驾驶航空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枣庄市公安局采购无人机驾驶航空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9 08:4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枣庄市公安局采购无人机驾驶航空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项目概况:枣庄市公安局采购无人机驾驶航空器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05-11 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编号:SDGP370*****020********** | |
项目名称:枣庄市公安局采购无人机驾驶航空器项目 | |
预算金额:172.2529万元 | |
最高限价:172.2529万元 | |
采购需求: | |
标的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A无人机驾驶航空器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信用查询(外省企业可持当地网站信用查询)169.******B技侦支队摩托车1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信用查询(外省企业可持当地网站信用查询)2.****** |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本项目要求的供货及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2、无不良信用记录(即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山东)”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本项目要求的供货及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2、无不良信用记录(即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山东)”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2年4月19日9时0分至2022年4月24日16时30分,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 |
3.方式:本次需要网上报名:①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网址:(http://ggzy.zaozhuang.gov.cn/)投标单位需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办理完成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企业信息入库及办理CA证书原则上需在投标报名截止之日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规定时间内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受理部联系。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单位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联系电话:0632-*******;0632-*******。②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根据山东省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备注:供应商未在以上二个网上注册或网上报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册并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供应商需电话通知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线上登记确认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若不确认,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在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 |
4.售价:0 |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截止时间:2022年5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开标时间:2022年5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
3.开标地点: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请各供应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投标,供应商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按照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指南》、《政府采购诚信库注册流程》中相关流程将电子报价文件上传至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供应商须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入库后再办理CA证书。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632-*******。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 |
五、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其他补充事宜:参加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应做好个人防护,听从工作人员引导,配合各项防控工作,精简参加人员,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开、评标活动,避免交又感染。1、各供应商精简人员参加投标,原则上只允许授权人参加开标活动。2、各供应商授权代表自觉做好防护工作佩戴口罩等防护设施。有疫情接触史及身体发烧等症状人员禁止参加开标活动。3、按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参与投标活动的各供应商授权代表需出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三码”,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接触史的来枣、返枣人员必须持有48小时内枣庄市合法医疗机构或疾控部门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进场。因未出具以上证明而无法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单位后果自负。 |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枣庄市公安局机关 | |
地址:枣庄市薛城区光明大道2277号(枣庄市公安局机关) | |
联系方式:063*****172(枣庄市公安局机关)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县(区)经十东路8000号龙奥金座3号楼10楼1011室 | |
联系方式:063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人电话:0632-******* | |
附件 标包A对应招标文件一册:标包A对应招标文件二册:标包B对应招标文件一册:标包B对应招标文件二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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